離開半年後發現前夫找新歡,離婚時為了撫養權爭吵,調解,都不行。後面撫養權給他,按時去接。現在他有新歡我是否有辦法讓他把撫養權給我


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的情況會根據雙方實力哪邊更適合撫養孩子來確定,所以建議您收集好對方對孩子撫養不利的一些方面,以及自己對孩子撫養有利的方面,另外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法院也會考慮更改撫養權,希望能幫到您!


現在正是最好的時機,離婚時候的怒氣消了一大半,新歡又正是火熱的時候,男性相對理智,恐怕提出這樣的要求就像瞌睡給了枕頭一般,況且從照顧孩子角度看,孩子跟著親媽好還是跟著後媽好呢!


可以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但是最好你把證據收集好!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及撫養費如何支付,可以首先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法院一般會判決原則上平均分配,適當照顧弱勢一方和無過錯方。對於孩子撫養權,法院會結合孩子的年齡、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撫養能力、生活和教育的環境等因素,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做出判決。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撫養權的具體判斷很大程度上是取決於訴訟時法官對於「哪一方更利於孩子成長」的認定,因此如果想要爭取撫養權,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制定合適的訴訟方案,幫助自己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在2018年就已經更新了,孩子滿8周歲就有自主選擇權,而不是以上兩位所說的10歲。

主要還是看孩子跟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身心健康。協商不成就只能起訴變更,如果可以,盡量讓孩子多和你生活在一起,實際居住。

撫養權變更比較困難,除了4種法定條件外,其他方面就靠自己多搜集證據。


我跟我兒子他爸去年分的手,沒有結果,兒子的戶口是跟著我的,分手的時候我說我要兒子他同意了現在他反悔了,我該怎麼告他?而且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做生意錢都是我這邊借的,分手的時候他承諾說每個月給我錢結果他一分沒給我,現在都是我在還,這些我沒有給他立字據我還能追回來嗎,差不多十幾萬,兒子八歲,我現在想告他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