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先來掰扯清楚喫肉和不喫肉的來源。。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經常會帶領僧團去乞食。我想問問你,如果有戶人家給了釋迦牟尼佛一碗帶肉的粥,難道釋迦牟尼佛會拒絕這樣的施捨,把粥倒掉嗎?肯定不會啦,釋迦牟尼佛會喫的,僧團也都會喫,不會挑這挑那的。

關於僧團不喫肉有兩個來源,一個是釋迦牟尼佛時代的一個人,叫提婆達多。這個人我就不解釋了,你們可以百度一下。當初釋迦牟尼佛一直提醒大家要遠離提婆達多,而不喫肉的規定,提婆達多是提倡者之一。另外還有一位就是梁武帝。梁武帝其實也是比較推崇佛法的。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說的就是那時的盛況。梁武帝本意也是好的,覺得大家既然修行大乘佛法菩提心,就應該戒殺不喫肉,來盡量維持菩提心的增長。但是梁武帝畢竟是個凡人,他沒有釋迦牟尼佛的一切種智,很多事情以自己的凡夫思想來定論,總是難免出錯。

我記得大乘經典有一句記載:「菩薩以大悲心故,不忍食眾生肉。但是要搞清楚,不食眾生肉那是人家菩薩的境界,位證聖果後才這樣做的。凡夫為什麼要喫肉?原因很多,比如保持身體營養均衡,修禪定時能保證身體的內能能發起來等等。這個暇滿人身很難得,是修法的載體,要靠這個身體才能完成自己脫離生死的道業,怎麼能不要用心呵護?但是我說的這個用心呵護身體,不是讓你執念這個身體,本身這個身體就是假的,四大結合幻化出來的,身體只有現象層面的存在,但沒有一成不變的本質,就好像是剎那緣起的道理。但是如果失去人身,就連最基本的皈依體你都不會有。六道之中只有人道可以有皈依體,不信你去正規寺院看看,皈依時出家師父問你的幾句話中會有這麼一句:「你是否是非人等幻化而來?為什麼要問這一句自己想。

最後再囉嗦一句,讓你喫肉,或者說戒律沒有規定你不可以喫肉,並不意味著你可以隨意殺戮動物去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這個出發心非常重要。平常喫三凈肉就可以,但是你要搞明白你之所以喫肉,並不是貪戀肉的味道,而是因為要保護這個暇滿人身,因為要好好修行才喫肉,絕對不是因為喜歡殺戮喜歡喫肉而喫肉,這個要搞明白。

整個正法的佛教圈,也就咱們漢地的佛教規定不能喫肉,但這個規定並不是釋迦牟尼佛規定的,所以不能算是戒律。不信大家還是可以百度或者其他地方求證,肯定是這樣。

現在正法已經很難遇到了,如果大家想學真正的佛法,我願意把我師父介紹給你認識,絕對讓你們大開眼界,重新認知什麼纔是真正的佛法。


"素食"如果有利於健康、有利於修行的話是很好的。基於對於殺生不應予以鼓勵,出家人和在家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是應減少對於肉食的貪著。在已知的禪林裏,是不允許烹製肉食的,但是如果要外出託缽乞食,則無法完全避免。眾多尊者和Sayadaw們都是秉持素食,這是他們自主的選擇。

但是,須知道"素食"不是佛制戒律,而是因為梁武帝蕭衍的介入、修改律法而被推廣於漢地。在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前漢傳佛教「律中無有斷肉法」:「制旨問法超等三律師曰。古人云。止沸莫若去薪。息過莫若無言。弟子無言乃復甚易。但欲成人之美使佛種相續與諸僧尼共弘法教。兼即事中亦不得默已。故今集會於大眾前。求律中意。聞諸僧道。律中無有斷肉法。又無懺悔食肉法。」這即是梁武帝反對《四分律·葯揵度》和《五分律·食法》的意見。

從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後漢傳佛教僧團才開始遵守《梵網經菩薩戒》禁止喫肉。此後漢傳佛教主張完全素食,即使是三凈肉,出家僧侶也不得食用。南傳佛教與藏傳佛教則無此完全素食習慣。此外,在漢傳大乘佛教經典中還有五凈肉之說。漢傳佛教的《摩訶僧祇律》也記載佛滅之後佛教僧團並沒有禁止喫肉的戒律。

關於素食的爭論,從佛陀在世時候已經有了。提婆達多曾經是釋迦牟尼佛的弟子,他主張苦行戒條,提出天授五法,反對食用任何肉類,是佛教史上最早提倡嚴格素食主義者。因為戒律見解與僧團領導權問題,提婆達多另立僧團,稱提婆達多派,這個歷史事件被稱為破僧。《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記載佛和佛弟子喫肉,提婆達多批判佛和佛弟子喫肉是殺生並因此禁止弟子喫肉。《十誦律》記載提婆達多破和合僧時在佛教僧團推行不喫肉,佛陀言:「癡人。我聽啖三種凈肉。」佛陀拒絕提婆達多禁止喫肉的戒律,之後提婆達多召開破和合僧布薩有504比丘追隨提婆達多捉籌成立不喫肉的新僧團。

那麼為什麼應該遵守佛制戒律?我們回顧下第一次結集中關於戒律的故事:

在佛滅三個月後的一次結集將要結束時,阿難尊者說:「尊者們,世尊在臨般涅槃前曾對我說: 『阿難,假如僧團願意的話,在我去世之後可以捨棄微細又微細的學處(khuddanukhuddakani sikkhapadani,小小戒)。』」 於是長老們問阿難尊者說:「賢友,當時你有沒有問世尊說:『尊者,哪些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呢?』」 阿難尊者回答說:「尊者們,我沒有問世尊說:『尊者,哪些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呢?』」

於是與會者各抒己見,說出自己的想法。 有的長老說:「除了四巴拉基咖(parajika)之外,其它的都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 有些長老說:「除了四巴拉基咖,還有十三僧始終之外,其它的都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 有些長老說:「除了四巴拉基咖、十三僧始終、二不定之外,其它的都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 有人說也應包括捨墮,有人說也應包括巴吉帝亞(pacittiya)。大家的意見不一。

這個時候,馬哈咖沙巴(大迦葉)尊者在僧團中說:「賢友們,請僧眾們聽我說:我們的學處跟在家人有關,在家人也知道『這個對你們沙門釋迦子是允許的,這個對你們是不允許的。』假如我們廢除了微細又微細的學處,他們將會說『沙門苟答瑪(Gotama)為弟子們制定的學處好像煙一樣,當他們的導師在世時就學習這些學處,他們的導師一去世,就不再學習這些學處了。』」

當時馬哈咖沙巴尊者就在僧團中作甘馬(kamma),強調說:

appannattam nappannapeyya, pannattam na samucchindeyya, yatha pannattesu sikkhapadesu samadaya vatteyya.

「尚未制定者,不應再製;已經制定者,不應廢除;只應繼續受持所制定的學處!」

這是對佛陀所制定的戒律與教法的基本原則。其實這項基本原則是佛陀在世時曾經反覆強調過的,只不過在第一次結集時再由馬哈咖沙巴尊者重新提出來,並且得到所有與會的500位大阿拉漢們的一致通過。因為所有參加第一次結集的比庫都是大長老,都是上座,所以他們的這一項決定就稱為Theravāda。thera意思是長老、上座。vāda是觀點、思想、學說;Theravāda就稱為上座部、上座們的觀點、主張。上座長老們堅持以下三項原則:

  1. 佛陀沒有制定的戒律,沒有說過的法,我們不應當添加。
  2. 佛陀已經制定的戒律,已經說過的法,我們不應當廢除,不應當隨意竄改、刪改。
  3. 只應當遵行佛陀所制定的戒律、所教導的法。

上座部佛教認為:只有佛陀纔有資格制定戒律。因為佛陀具有一切知智,還有大悲智。唯有同時具足一切知智與大悲智者,纔有資格制定戒律。但是除了佛陀之外,沒有任何一個人擁有這樣的資格,能同時具足這兩種智慧,因此我們就只應遵守。

此記載於《巴利律藏》.篇章(犍度).小品.第十一.五百〔結集〕篇章。 佛陀不只一次地強調不要更改戒律,這句話也出現在經律的其他地方,如《大般涅槃經》、《增支部》第七集、《律藏·巴拉基咖》等。


我當年遇到跟你一樣的問題。當時我採取辦法是隻喫菜,肉不喫。一直那樣。

現在呢,不好意思,我啥都喫。但是我肯定不會殘忍殺害動物。


肉不毒,毒的是人性中的貪嗔癡


盡量少喫肉,很多素食的營養不比肉差,比如蘑菇的蛋白質甚至超過了肉類,可以多喫下列食品:大豆,蘑菇,花生,栗子,核桃,大棗,薏米,木耳,海帶,蘆筍,小米,它們都是營養非常豐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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