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認為貧困生自己攢錢買沒有問題,不該對她們有刻板印象,可是我一直都覺得這句話有問題,該怎麼回這些人。不是特別能理解這種攢錢買高檔用品的人為什麼還能被評為貧困生。很多真正貧困的家庭可能根本沒有閑錢去攢,每一分錢都得用到實處。攢的起錢買高檔用品的,為什麼還能叫做貧困生啊?


貧困的人可以,貧困生不行。

因為貧困生代表著是享受國家補貼福利的,也就是說,自己的收入,有一部分是來自於他人的捐贈,不是純粹自身勞動創造的收入。

因此這就不存在什麼「自己兼職賺錢的錢攢起來買東西」。因為如果不是貧困生,自己兼職賺的錢,就要用於支付學費雜費生活費和飯錢,但是現在因為貧困生的身份,這一部分必要的支出或國家減免,或用現金補貼掉了。

很簡單的一筆賬呀,

非貧困生兼職收入1-生活費支出1=結餘,這所有的結餘,無疑都是自己的

而貧困生國家補貼收入1-生活費支出1=結餘,這結餘是自己掙來的嗎?是可以「犒勞」自己的嗎?就算另有兼職,也不過是在補貼收入之後加上兼職收入而已,也不能就說自己沒拿國家的錢對吧。

拿人錢財,就得遵守人家的規矩。人家付出這筆錢的初衷是為了避免有志青年因為家境貧寒而失學,國家付出這筆錢是希望他們好好學習成為國家棟樑為社會做貢獻的,是一筆社會投資。

現在你把這筆社會投資拿去做個人享受算怎麼回事兒?

你買股票,是希望這個股票後面的公司用股民的錢大力發展,廣納賢才,升級設備,擴充業務,公司實力增強,帶動股票張價,還是希望這個公司的老總拿股民的錢去買別墅買飛機買游輪自己爽?

總結,如果只是貧困的人,因為每一分錢都是自己賺或者爹媽給,那怎麼花錢都是自己的自由。最多給過支援的父母可以過問。

而拿了社會補貼的貧困生,則在享受這份補貼的期間,沒有享受奢侈品的自由。


你好,我認為貧困生可以攢錢買奢侈品,但他不應再符合以經濟困難為由領助學金的條件。


貧困生是攢不下錢買高檔用品的,能攢錢買高檔用品的都不是貧困生,這些人是因為要買高檔用品才貧困的,而不是因為貧困無法上學的。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你得看高檔用品是幹什麼的,還得看所謂的高檔用品是什麼。之前我看過貧困生能不能買漢服,能不能買蘋果手機的提問。無非是大家都覺得這是花里胡哨的東西,不能起到作用。還有就是大家的偏見,覺得貧困生不能有高消費。我認識一個同學,父母去世,家裡爺爺有病,為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一些學校資助。由於是學習委員,他需要用電腦給班級同學登成績,做表格,用電腦的地方特別多,第一次買了個一千多的電腦,太垃圾了,後來從同學手裡買了個二手的MacBook Pro,兩千五,這叫不叫高消費呢?為了個人發展,他報了駕照,三千多,這叫不叫高消費呢。由於線下兼職,學生工作,手機文件特別多,變的特別卡,他買了個二手的iPhone8P,這叫不叫高消費呢,今年為了上網課眼睛舒服一點點,又買了ipad2020。這些錢如果靠補助肯定不夠的,因為上大學三年,他總共的補助不過三千塊左右(專業特殊,公費師範生,沒有貧困生補助。)這些錢是他在每一個假期,別人在休息,在旅遊,在聚餐時,他卻要早上五點半起床,在零下二十多度的天氣去趕輕軌家教。因為兼職佔用時間,他要在一邊吃午飯,一邊在餐館完成輔導員,學生會布置的任務。你說怎麼看待他用高檔用品,因為這個指責他,取消他的補助,並沒有,有補助學校,導員會想到他,影響他評優評先,他是優秀學生,優秀學干,勵志學子。學院向教育部推選勵志學子首先想到他。

當然,你們可能說那不是高檔商品,可他自己覺得是,我不知道大家認為的高檔用品是什麼。當然了,大家主要還是因為自己沒得到就苛責獲得者吧。我認為錢發給貧困學子,怎麼處理;應該由他自己覺定,你要覺得不合適,可以取消他的名額,而不是指責他,一點點補助還沒有干涉別人的權利。


誰還沒有愛慕虛榮的時期呢,貧困生不代表他就失去追求高檔品的慾望,況且人家攢自己的錢,不違法,純粹個人意願,能怎麼看,坐著看站在看躺著看看你高興怎麼看,反正我現在是躺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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