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侵權哦,如果」茉莉清茶「是註冊商標(但是很懷疑這麼常見的詞可以註冊上),可以起訴商標侵權。如果不涉及註冊商標,也許可以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

「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

康師傅的主要挑戰是證明它的」茉莉清茶「已經是」知名商品「,應該不會太難。


個人感覺應該是申請專利,如果沒有申請專利的話應該也算侵權。畢竟人家先起好的名字
茉莉清茶表示燕京和康師傅你們隨便玩。
判斷的一個主要原則是是否會造成消費者的誤認,即使只是相似或者相似度不是很高,但是會使一般消費者難以辨別,一般判決的話可能傾向於認定為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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