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可以像管理公司一樣管理家庭,我們家貧窮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沒有原則沒有規矩嗎?還是因為缺乏思考缺乏創新?還是因為思維固化被現狀狠狠地拖在原地一動不動?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無法滿足日常開銷?經濟基礎太差沒有選擇的權利?一個成功的公司應該具備哪些因素一個成功的家庭應該具備哪些因素?什麼纔是最重要的?


應該說很難跨階層的原因吧。

  1. 越窮視野越窄,越容易被困在目前的圈裡。窮的家庭,喜歡把孩子拴在身邊,這真的就是一大罪。如果整個家庭的視野都很窄,那就只能這樣了。窮人家庭的視野一般比較窄,但偏偏父母還愛把孩子拴在身邊。視野決定了很多東西,很多東西你覺得遠,夠不著,但其實近在咫尺。
  2. 得花費大量的時間在內耗上。家庭不夠富裕想好好上學,真的建議住校。窮人家的孩子得花費很多時間在內耗上,比如你在家寫作業,家人會在旁邊看電視,還一邊督促你別看,擱這挑戰人的意志力呢。當然家裡更不可能存在書桌這個東西。
  3. 非常不喜歡冒險。不喜歡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不喜歡改變工作,不喜歡承擔任何外債,包括貸款買房,甚至認為任何借款行為都是危險的。
  4. 不喜歡錢,厭惡提錢這個字,覺得有錢人都是作惡斂財。另外,很多不富裕家庭,從小就給孩子灌輸家裡沒錢的思想。這導致孩子根本不敢提花錢的事,能不買的課本都不買。其實這些錢在未來真的真的就微不足道。
  5. 愛面子,愛面子,愛面子,不懂拒絕,總接受不必要的請求。

不過也得理解他們,因為這是生活環境導致的。


祖上就窮,一代一代往下傳,突然有天有一代發了財,奈何沒有賺錢的頭腦,很快就敗光了。又變成了窮,思維很重要,從祖上就窮的人很難守住財的。


懶惰


這個說起來很複雜,和各方面都有一定關係,特別是地域環境造成社會資源分配問題,我非常不贊成樓上其它人說的什麼不努力不拼搏就會貧窮,這個年代只有非常幼稚的人才會抱有這種想法,你以為你努力了拼搏了好好念書了就會致富?滿大街本科生研究生一個月拿幾千塊錢工資過日子。邊境地區少數民族國家隨便給點政策扶貧就是農場主,念書上大學全部加分,新疆和內蒙的牧民一輩子放羊放牛放馬沒文化有錢的人一大把。說白了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機遇纔是一個人致富的最重要因素,沒有機遇你得有背景,有背景才能近水樓臺先得月。改革開放初期那一批人做生意的都一個蘿蔔一個坑把夾縫裡邊的生意都塞滿了,你不是他們的後代憑什麼把坑讓給你?你只有給他們打工的分。你想創業,可以,你一個沒有背景沒有資源的人處處都是紅燈,沒人給你開綠燈。你夠拼,殺出一條血路想改變格局,想和資本大鱷們分一杯羹,然後你發現死的多半是你自己,你一個普通工人農民家庭出身的應屆畢業生沒有任何背景沒有任何資源拿什麼去和其它大資本抗衡,最後的結局也就是頂天能把技術專利或者業務出售的價碼拉高一點罷了。所以有些東西如果出生的時候沒有你基本上一輩子就很難得到了,起點太低自己做點小生意養家餬口知足吧,或者認命打工上班當個十來二十年房奴車奴卡奴最後還完了也能過好一點點,也能有點自己的東西留給後代留給家庭。你一草根想真正致富改變階層在這個年代要麼就是行業或者社會有巨大的變革或者洗牌帶來的機遇,而且你能抓住這個機遇纔行了。


.歷史原因。中外研究貧困問題的學者大多贊成這樣的觀點,即發達國家的貧困往往是現實原因導致的貧困,而發展中國家的貧困卻通常是歷史積澱下來的。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如果說舊中國的貧窮落後是導致新中國貧窮的主要原因,那麼,現階段的貧困顯然有著改革開放數十年的影響,包括人口眾多、決策失誤、生產效率長期低下和禁錮人們思想觀唸的戶籍制度等等,造成了大多數農村居民長期處於赤貧狀態而不能自拔,城鎮居民亦因長期以來只領取低工資而處於低水平生活狀態。這些歷史因素及其造成的貧窮後果均不是短期內能夠消除得了的,尤其是觀念、技能等方面的落後更是一個長期制約因素。如據有關資料,1998年在湖北農村貧困家庭中,有84.1%的勞動力仍以傳統農業即種植業為謀生手段,貧困地區外出打工的勞動力僅佔全部勞動力的12.5%。因此,中國目前面臨的貧困問題雖然有現實諸多因素的影響,但過去數十年中城鄉貧困的積累卻促使了貧困問題更加突出,部分貧困人口仍然生活在歷史的貧困之中。當然,隨著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和政府反貧困政策的實施,歷史貧困作為導致中國現實貧困問題的一個影響因素,在經歷近20年來的改革開放後,其重要性正在減退,再過10—20年,歷史貧困是應當從中國貧困問題致因中予以剔除的因素。

  2.自然原因。馬克思的級差地租理論,揭示過好地與差地的收益和地租的差異。對城鄉居民而言,自然環境及相應條件的好壞,亦是制約其收入與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根據「八七扶貧攻堅計劃」中確定的592個國家重點扶貧縣名單,可以發現幾乎都是山區、 高原等自然環境較差甚至惡劣的地區,其中有307個集中在西南、西北地區以及中部地區的大山區,貧困人口約佔全國貧困人口總數的60%,如湘西、鄂西就是位居中國中部的湘、鄂兩省的貧困地區;迄今仍未脫掉貧困縣帽子的幾乎均是自然環境惡劣的地區,其中少數民族大多聚居地區尤其如此。就貧困強度指數而言,這種差距因為發達地區發展速度愈快還在日益拉大。洪澇、地震、颱風、火災、病蟲害等各種天災是導致貧困的又一重要原因。據統計,全國每年遭受各種自然災害襲擊的人數為2億多人,無論採取多麼有效的救災措施,都會有一部分人口因災陷入困境,即使按1%的災民生活困難計,每年也有200多萬人因天災陷入貧困。因此,自然條件不是輕易可以改變的,天災更是無法避免,它們使貧者愈貧、脫貧者返貧,甚至使一部分生活水平較高的人口陷入貧困境地,從而是中國貧困問題的長期致貧原因。  3.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原因。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是中國經濟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重要特徵,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向來呈遞形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因國家施行的是重點發展東部地區的經濟政策,使得東、中、西部三個經濟區域帶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迅速擴大,發展不平衡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平衡,這是中西部地區貧困人口比重高、程度深、數量大的重要原因。據國家統計局城調總隊抽樣調查顯示,1996年全國城市貧困率為4.2%,貧困人口為1176萬人。其中,東部地區城鎮貧困人口為188.16萬人,佔16%;中部地區城鎮貧困人口為658.56萬人,佔56%,西部地區城鎮貧困人口為329.28萬人,佔28%;東部地區城鎮困難居民家庭人均年生活費收入為2012.98元,其中最高是廣東省為3291.46元,最低的是海南省為1429元;中部地區城鎮困難居民家庭人均年生活費收入為1545.93元,其中最高者安徽省1911.82元,最低者為內蒙古1259.46元;西部地區城鎮困難居民家庭人均年生活費收入為1714.85元,最高者為雲南省2017.99元,最低者為寧夏1175.82元;由此可窺貧困人口的分佈和區域經濟發展。因此,國家還應當將地區經濟政策作適度調整,縮小中西部地區與東部地區的發展差距就被看成是解決中國貧困問題的重大戰略舉措。  4.家庭與個人原因。一方面,從家庭結構來看,單親家庭,有殘疾人、重疾患者、無養老金保障的老年人的家庭,往往經濟負擔較重,容易陷入貧困(在發達國家,單親家庭往往成為政府救濟或援助的主要對象);另一方面,從個人因素來看,孤寡老人和孤兒,殘疾人,重症患者,受教育程度低者,或因無依無靠或因無工作收入或因收入極低,通常是貧困人口的基本成員。據統計,需要幫助的殘疾人羣體約佔全國總人口的5%,全國有6000多萬殘疾人;(註:鄭功成、張奇林、許飛瓊:《中華慈善事業》,13頁,廣州,廣東經濟出版社,1999。)民政部門1997年傳統的社會救濟對象(包括社會困難戶,無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無直系供養親屬的人員和60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等)為5856萬人。(註:民政部:《中國民政統計年鑒1998》,193、179頁,中國民政統計年鑒編輯部,1998。)在鄉村,僅五保戶在1997年就達300萬人,其中,得到集體供給的有200.3萬人。(註:民政部:《中國民政統計年鑒1998》,193、179頁,中國民政統計年鑒編輯部,1998。)據國家統計局城調總隊抽樣調查,1995年家庭戶主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下的貧困家庭佔全部貧困家庭的80.3%,與1990年相比,家庭結構的差異與個人情況的差異是任何時候都無法統一的,從而亦意味並因上述情況而導致的貧困現象不可避免,而政府在實施緩貧與濟貧政策時,不僅需要考慮以家庭為單位,而且亦應當考慮個人因素。

  5.失業原因。勞動者在就業競爭中失敗而被迫失業,意味著喪失了收入來源,失業者及其家庭可能因此而陷入生活困境。近幾年來,隨著國有經濟的調整,中國正處於失業、下崗高峯時期。以武漢市為例,由於職工失業、下崗原因而產生的貧困人口已經成為該市貧困人口中的主體部分,在該市1998年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口中,失業及下崗職工家庭成員佔領取者總數的63%,其中7 個城區中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下崗職工人數為13653人次(國有企業6007人次、集體企業為7646人次),佔14.6%。(註:武漢市民政局:《關於市政協九屆二次會議第569號提案的回復》,2頁,1999年7月7日。)可見,政府對城鎮貧困羣體的救助重點正在發生重大轉變,即由傳統的救濟對象轉移到失業、下崗職工家庭。值得指出的是,導致就業失敗的原因並非只是失敗者自身素質低,也有的是人際關係不良,有的是整個經濟不景氣導致裁員,有的則是受國家產業政策影響,有的是因企業經營的失敗(如破產、被兼併)等。因此,國家的反貧困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城鎮貧困人口羣體的這種變化,將就業政策的調整納入反貧困對策中,儘可能多地提供就業機會將成為城鎮最好的反貧措施。

  6.收入分配原因。收入分配對貧困問題的影響,主要表現在行業分配不公與分配要素髮生變化兩個方面。行業分配不公既體現在工資收入上,也體現在工資外收入上,金融保險等行業不僅工資收入高,工資外收入也高;涉外單位與部分股份制企業則可以為員工提供高工資待遇;而農、林、牧、漁、水利行業等則收入較低,導致部分職工及其家庭成員淪為低收入階層,生活陷入貧困境地。二是財產所有權或資本、技術等作為新的要素進入分配領域,必然進一步拉大居民的收入差距,雖然資本與技術作為進入分配領域是時代要求和競爭、發展的需要,但一定時期內創造的財富總是一定的,擁有資本與技術者由此而出現收入急劇擴張效應,而只能憑勞動賺取收入者所分享的份額自然減少,貧富差距的擴大化將直接影響著未來中國貧困問題的基本走勢,這是應當引起政府重視並需要採取有效措施來加以調控的。  導致貧困人口產生的原因還有許多,如企業因效益不良而發不出工資或拖欠工資,一些家庭或個人投資失敗而陷入困境,因家庭成員有不良嗜好如賭博、吸毒等淪為貧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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