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魯國為恢復人口曾制定了一項律法,只要有誰在其他國家贖回了被囚禁的魯國人,那麼回到魯國,此人便可以得到國家給與的更豐厚的獎賞,此法普適,一時間魯國人口大增。而孔子的徒弟子貢(其家境殷實)在贖回國人後卻主動拒絕了獎賞,因此得到國民的讚美,國民都說他個人品質過硬,孔子聽聞後大怒,說:「你(子貢)拒絕了獎賞因此得到大家的讚美,但是在你之後帶魯國人回家的人,他們家境未必殷實,本就是因為國家給與獎賞他們才肯花大價錢把魯國人贖回來,現在他們把人帶回來索要獎賞,國民必定說他們品行敗壞,如此一來,還有誰會贖回魯國人,這樣不是破壞國家的律法嗎!」子貢答道:「但是我家境殷實還索要獎賞,他們便會說我為富不仁,不知道為國家貢獻。」

別急,我的問題在這兒→如果你是子貢,你是選擇拒絕獎賞收穫聲譽但要損害整體利益,還是接受獎賞以維持律法但要受到別人的鄙視?請說出你的理由。謝謝。。。。

特此說明:故事未必真實,題主從某個地方所讀並加以口述,就事論事而已,與歷史沒有太大關係,杠精勿要發動祖傳武力。


這個故事,《說苑》《呂氏春秋》《淮南子》都有。這說明孔子是現實主義者,在社會規範建設方面,孔子還把民作為制定社會行為規範的參照主體,認為居人數大多數的民才是社會生活的主體,因而制定社會規範、培養社會風氣,要從民出發,「是故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是故聖人之制行也,不制以己,使民有所勸勉愧恥以行其言。」[1]以子思為代表的儒家流派對孔子的這一思想做了進一步發揮:「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2]「禮從宜,使從俗」[3],禮的制定和使用,不能脫離社會的主體「民」,要以民能夠遵循為出發點。


[1] 《禮記·表記》,《十三經註疏》第1640頁。

[2] 《禮記·檀弓》,《十三經註疏》第1282頁。 [3] 《禮記·曲禮上》,《十三經註疏》第1230頁。


有雙贏的方法啊,

子貢接受獎賞,然後把獎賞買糧食分給魯國的窮人。

然後說:「感謝魯國的獎賞,我個人家境殷實,就用來救濟魯國的窮人吧」


贊同那位雙贏的哥們!

如果必須有選擇,我選第二種!所以,可以講一下這樣的選擇體現了怎樣的價值觀嗎???


戰國思想家宋鈃有一個著名的命題「見侮不辱」,其含義是,道德不應該凌駕於法律之上。

金石:先秦十四子解讀·第六章·宋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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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就要看子貢想要獲得什麼。

如果子貢並不愛國、愛人,那這事就無關痛癢。

如果子貢是田恆、王莽那樣的野心家,他應該公開資助這個項目而不僅僅是推辭獎賞。

如果子貢是真心希望國家好,他應該要求政府對他的行為保密。推辭獎賞不值得宣傳,接受獎賞也不應該被譴責。然後接受與否,都是子貢的自由,他人無權干涉。即使如此,政府的保密工作依然沒有做好,子貢接受或者拒絕的結果被公眾得知的話,那麼問題出在政府,子貢是受害者,他的隱私受到侵害,他沒有錯。


鄙視從何而來。

題目不要搞兩難,明明可以沒有鄙視。

不索要獎賞和拒絕獎賞不一樣。

所以贊同一下比我早22小時的回答。


聽老師的,比啥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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