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6樓復7樓,6樓廚房與陽光房相連處有一高約35cm的反地梁,想了解是否可將2/3的長度打低一半?即圖1左下角兩階高的位置,能否打成一階。

該地梁影響裝修方案,希望打成一階後右側墊高,整個廚房+陽光房部位成為一個整體。但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希望確認此處受力結構,以及如果打低後的加固方案。。實在不行的話自然也只能放棄了

目前已知信息:1.該地梁全反在6樓,5樓頂無頂梁,見5樓房型,地梁在紅框位置,房間中間不可能有頂梁

2.廚房頂上為7樓露台,即下圖頂樓欄杆部位


都知道是梁了還要打?你這麼nb怎麼不把基礎全拆了呢?還影響裝修方案?做出拆梁方案的不是腦子有問題就是職業道德有問題,凡是要挑戰結構安全的設計都是mdzz。


我們來看一下裝飾裝修活動相關規定

1,禁止行為(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所謂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柱、支撐、牆體、連接節點和基礎等。所謂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的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節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屋蓋、懸索等。(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台改為衛生間、廚房間。(3)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砌體。

(4)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打了梁,物業需要上報當地房屋管理部門,責令修復,情節嚴重的承擔相應責任。一般房管局可以凍結產證,該房屋不得買賣。


不能
打掉的好,老百姓的生活更安寧了!
是絕不可以的。反梁更是不可以動。這個問題沒有意義。
不可以,下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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