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

雖然重新回到上帝跟前了,但是,我生命中還有一個難以啟齒的罪,我沒有辦法勝過。

我很小的時候,就知道自己不太一樣。就是看到女孩子沒有興趣,卻對男孩子有強烈的感覺。後來,我信主了,知道同性戀是罪,男和男行可恥的事是上帝所恨惡的。但是,我的內心卻不能改變,這使我痛苦萬分。我自己都覺得自己噁心、下賤,但我控制不了。

我三次呼求上帝。第一次,我跟主說,我不配做個基督徒,因為我污損你的名。我也不配上天堂,你讓我下地獄,我心服口服。但是,感覺上帝回應說:我揀選你的時候,就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我心中被愛感動,一下子哭出來。

可是,回到生活中,我又離不開那罪。我到神面前,再次跟他禱告:主啊,我還是這麼齷鹺,你後悔揀選我吧。上帝似乎在說:我不做後悔的事。

然而,我還是不能夠得勝。第三次,我到主面前,哭著禱告:主啊,我沒辦法,你放棄我吧。這次,上帝給我的話是:我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上帝的大愛感動著我。我跟罪徵戰著,妥協著,又徵戰著。我多少次求問神,你為什麼不醫治我,可是沒有用。聖經裏說,要對付罪到流血的地步,但我發現,用刀劃自己也不行,禁食也不行。對付罪到流血的地步,不是這個意思。

後來,我終於看到,最重要的,是離棄罪惡的決心。我想到我的身份:一個是同性戀的身份,一個是神兒子的身份。我終於決定,我要選擇神兒子的身份。於是,三年前,我終於選擇離開同性戀,過聖潔的生活。

曾經,我不知道如果離開同性戀,我要如何活下去,人生還有什麼快樂。但是,我發現,離棄罪惡的這幾年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幾年。我跟太太、兒子、朋友、社會的關係都開始恢復。聖潔的喜樂和滿足,遠超過罪中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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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我並不關心此人是誰,但他的這種宣傳令同樣作為基督徒同性戀的我迷惑不已,也讓已接受我出櫃的家人產生了動搖。家人認為,如果我是基督徒,就應該可以「改變」,我該如何解釋?


題主你要問的是這個故事的真實性還是如何要向家人去解釋雖然我是個基督徒,但是我仍然還是個同性戀?

看得出來你本身也仍然掙扎,所以看到這個見證的時候會覺得迷惑。同性戀不是天生的嗎?這是可以改變的嗎?改變之後居然還能快樂?真的嗎?聖經明明的寫了這是罪,而一邊活在罪裏,一邊要活在神面前是何等痛苦的,所以見證裏的弟兄三次禱告都是讓神放棄他。

但是神就是愛,若信他,交託他,他就能夠來翻轉這一切。

所以你看到了,不是當了基督徒就會變成聖人,中間需要有一個動作的,要你完全相信神,並且下定決心要放棄罪。這個故事是真的嗎?真的,真的可以改變。

要怎麼跟家人解釋?

雖然我是個基督徒但是我就是喜歡男人,我不想改變或者,我願意試試耶穌愛你
畢竟當了神父有小男孩供應啊 基佬那些爛菊花哪能比得上小男孩
什麼意思?這是打算孤身一人當修士了嗎?
同性戀與否是可是自由選擇的,這也是liberal 們無法正視的事實---為什麼那麼多人通過上帝指路擁有了正確的性傾向?為什麼那麼多進監獄的異性戀是以同性戀的身份出來的?為什麼至今沒有發現左派們一直聲稱有的同性戀基因?同性戀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認知為同性戀,自豪成為同性戀並拒絕上帝的好意。
上帝難得幹了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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