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種類型的專利有什麼區別

截圖中只展示了發明和新型,文章鏈接里有外觀設計。


謝邀,這個問題我之前其實已經答過了。不同點 1、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範圍不同。這首先表現在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主題只能是產品(有結構關係的技術或者設計),而申請發明專利的主題既可以是產品,也可以是方法。 在我國並非所有的產品都屬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範圍。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產品必須有確定的形狀,以及固定的構造。對於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由於沒有確定的形狀,或者其技術特徵不是反映在形狀、構造上,故而不能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 2、對於技術方案本身的創新高度要求不同, 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要求較之發明專利低。也就是如果既符合申請實用,也符合申請發明的技術方案,申請實用新型的通過率會高很多 3、 申請程序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查程序比發明專利簡單、快捷。我國的實用新型專利只要通過初步審查認為符合要求的,便公告授權。發明專利要經過實質性審查(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審查) 4、申請費用不同較之於發明專利來說,實用新型無論是官費(交給國家的費用)還是代理機構的代理費都比發明要低很多 5 保護年限不同,實用新型可以可以保護10年 ,發明專利可以保護20那邊 (提前是都要按時繳納年費來維持權利狀態) 6 權利穩定性不同 ,因為審查程序不同,發明專利經過了實際審查,所以發明專利的權狀態更穩定 7、申請到確定權利狀態的時間不同,實用一般需要7-8個月左右 發明則需要兩年左右 相同點 :都是屬於國家專利中的一種,都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研發成果的。保護的客體中都可以把有結構關係為主題的技術方案作為來申請保護 、都是申請和審查制度 、審批單位和對應地區相同等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於:

第一,實用新型只限於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

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第三、實用新型與形狀有關,保護範圍窄;

第四、發明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而實用新型只需「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


創造性

發明;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

實用新型;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保護的客體

發明;產品,方法

實用新型;產品

以上。


可能在許多人眼中,發明專利比實用新型專利更加高大上,除了這一直觀感受之外,還有以下具體的區別:

1、保護內容

發明專利保護的是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則保護的是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總的來說,發明專利保護的內容包括產品和方法,而實用新型只能保護特定的產品而不包括方法的保護。

2、保護期限

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為10年。可以看出實用新型的保護期限較短,在實際維權時,可能尚未結案期限就已經過了。

3、繳費情況

在專利申請階段,發明專利需要繳納3450元,包括申請費、印刷費、實審費,實用新型則只需要繳納500元。

發明專利每年繳納年費為900-8000不等,年限越長標準越高,而實用新型的年費繳納在600-2000元之間。

明顯可以看到,發明專利申請需要花費的成本普遍高於實用新型專利。

4、授權條件

發明和使用新型共同的要求都是要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區別僅在於創造性的認定標準不同,發明要求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新型要求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對於這兩類發明,審查嚴格程度不同,發明專利需要檢索大量文件進行實質性審查,而對於實用新型專利則相對寬鬆。

5、授權速度

發明專利一般要經過兩年以上,在不申請提前公開情況下甚至更長,而實用新型整個過程可能在半年至一年左右。

6、保護力度

專利法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專利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7、權利穩定性

授權的發明專利是經過實質性審查的,權利比較穩固,因此在維權時即便遇到無效請求,法院也不會中止對維權案件的審判,但實用新型專利一旦被對方提出無效,法院很有可能等待無效請求的結果。

(來源:超凡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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