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發明創造並不定是顛覆性的很偉大的才是發明創造,很多時候,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次進行改進和改善,都可以稱之為發明。

那麼專利產品的改進是否需要繼續申請專利呢?

自己發明的產品已經申請專利,在原有的基礎上繼續申請,後續對專利產品進行了改進和研發不再去申請專利,這種錯誤無異於不申請專利,殊不知這種錯誤的認識往往導致原專利權人在不經意間變成侵權人,因為當他人對產品進行改進重新申請後,專利權歸屬關係就發生變化,因此在原有的基礎上改進仍然需要繼續申請專利。

同行已經申請了專利,想在他的基礎上改進後重新申請專利,他人已經申請專利,在這個基礎上進行改進,改進後的產品如果落入他人專利保護範圍內,就會構成侵權。當然改進的產品內容也要根據專利的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三個方面來審查,

需要根據您改進的內容來判斷,如果滿足專利具有的三性就可以申請。

「侵犯專利權 」行為成立的要件是:

1、存在有效的專利權

2、發生了法定的侵害行為

3、所發生的侵害行為具有違法性

4、侵害行為人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廣義)

5、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包括明示和默示)

6、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7、行為人實施的技術、設計方案落入專利保護範圍

《專利法》第六十條規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專利申請是有一項專利的新穎性

①在申請日之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

②沒有在國內外公開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

③在申請日之前,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已經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專利如果申請成功的話是不存在侵權的,因為本來就是你的專利,自然也不存侵權不侵權。

明專利包括申請受理、初步審查、早期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5個階段。而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需要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申請受理、初步審查和授權3個階段。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如果對專利申請、轉讓或者對知識產權有任何其他問題,魚爪可以與你一起共同討論。魚爪專註知識產權服務多年,經驗豐富,打造大型服務平台只為客戶安全保障。服務簽署權威合同提供法律保障,行業上萬服務案例,關注魚爪知乎企業服務專欄,不定時更新各種行業知識內容,希望能夠給您提供更多的幫助。

發佈於 2020-02-27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FavorFavorIPA

不會,專利說明書中的技術背景就可以直接引用某某專利,誰寫的(不過其實沒必要寫明作者姓名,寫明XXX號專利就行了),現有專利存在的缺陷是什麼。這是合法的引用。


不會,專利說明書中的技術背景就可以直接引用某某專利,誰寫的(不過其實沒必要寫明作者姓名,寫明XXX號專利就行了),現有專利存在的缺陷是什麼。這是合法的引用。


首先,到底是如何將原來專利的技術方案進行的改進,既然改進了,我理解就是最起碼跟之前的技術方案「不一樣」,否則就不是「改進」了。如果人家是「123」,改進之後有可能是「1234」或者「12」或者「124」或者「1345」,甚至還有可能是「4567」(這裡面每種情形其實說起來都不一樣)。

其次,是否侵權,是要將所實施的具體的技術方案與專利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來進行比較,具體是拆解的技術特徵之間進行比較。判斷時按照侵權判定原則來進行就好,會用到「全面覆蓋原則」和「等同原則」等等來判斷(具體可以找找關於「侵權判定」的文章,這裡先不多說)。

接著,是否侵權,並不取決於所改進發明的技術方案與原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說,是否侵原專利的權跟改進後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什麼沒有關係。

最後,如果通過侵權判定,他人侵了原專利的權,也有可能侵了改進後發明的專利權,這種情況下,實施必須經過你們雙方同時許可,簽訂實施許可合同;如果你的實施侵犯了原專利的專利權,且原專利權人也侵犯了改進後發明的專利權,此時實踐中很有可能通過交叉實施許可來解決。

最最後,不知道你說的「並在作者裡面帶上他」

,這個「作者」是指「專利權人」還是「發明人」,如果是發明人,帶不帶上都無關痛癢;如果專利權人加上他,在你倆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在許可他人實施改進發明時,你只能以普通實施許可的方式與他人簽訂合同,且所得使用費也要「有他一份」,否則,若是獨佔或排他實施許可,需要也經過他的同意,不能亂搞。而對於原來改進前的專利,由於權利是人家自己的,行使權利時人家「一言堂」。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如有不對之處,歡迎留言討論!


謝邀。

創新行為不屬於侵權行為。

專利法上規定,只有以營利為目的的,生產、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行為是侵權行為。

另外,具體的侵權判定,要看你的產品所包含的技術特徵是否完全覆蓋對方專利的權利要求1。換句話說,對方權利要求1中全部的技術特徵中,你的產品有一項或幾項沒有用到,也是不侵權的。

您說的部分參考,可能沒有完全使用對方的專利產品,那麼侵權的可能性不大,不過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發佈於 2018-11-06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知識產權-hank知識產權-hank寧靜致遠

謝邀,申請專利是不侵犯權利的,關於別人的專利技術,如果涉及到侵權的話,一般是建立在商業為目的(以盈利為目的)之上的,你自己要申請的話,該怎麼樣引用就怎麼樣引用,不用寫明具體情況,你申請的這個技術也很可能授權(其次基本上的專利都是在現有技術上做的改進或者優化),這個不阻礙我們的專利正常申請,只是授權後你實用整套技術的話,那個就可能涉及到權利交叉的情況了,也就是說一套技術或者產品裡面有一部分是別人的專利技術,有一部分是你自己的,如果你要實施(作為商業用途的話),就需要得到那一部分技術的權利人的許可了 ,不然就會涉及到侵權行為,舉例說明,之前的技術是A+B+C 你做了優化後是A+B+C+D ,還有一種情況可能就不涉及侵權了,之前的A+B+C 你做了優化後是A+B+D ,前提是之前沒有人把A+B或者A、B單獨申請專利保護


謝邀,申請專利是不侵犯權利的,關於別人的專利技術,如果涉及到侵權的話,一般是建立在商業為目的(以盈利為目的)之上的,你自己要申請的話,該怎麼樣引用就怎麼樣引用,不用寫明具體情況,你申請的這個技術也很可能授權(其次基本上的專利都是在現有技術上做的改進或者優化),這個不阻礙我們的專利正常申請,只是授權後你實用整套技術的話,那個就可能涉及到權利交叉的情況了,也就是說一套技術或者產品裡面有一部分是別人的專利技術,有一部分是你自己的,如果你要實施(作為商業用途的話),就需要得到那一部分技術的權利人的許可了 ,不然就會涉及到侵權行為,舉例說明,之前的技術是A+B+C 你做了優化後是A+B+C+D ,還有一種情況可能就不涉及侵權了,之前的A+B+C 你做了優化後是A+B+D ,前提是之前沒有人把A+B或者A、B單獨申請專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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