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水平躍進式提高讓人們可以以更多的方式來觸摸愛情,嘗禁果早已不是封建年代的那種忌諱,隨之而來的是孕育新生命,但是在衝動的年紀並沒有可以與之相符的能力,去負擔起這背後的一切,導致許多未婚先孕而後流產。那麼流產是否是罪惡的?


沒長成形的的也許只可稱之為生物體

因為他沒有獨立性 不能為自己發聲 也不具備反抗的能力

如果父母不把他當成生命 他就是一個負擔 累贅 罪孽 多細胞生物體

究其根本 他衍出於父母 沒有父母的守護 他長不成鮮活的生命體

如果你說的殺生指生物 那是

指生命 除非你站在上帝的角色 把他父母的生命的長度和寬度也考慮在內 仍選擇有些情況下扼殺他父母的全部青春 為這一個未成形的生命作襯 那麼這叫害大人命 保小孩子的生


當精子和卵子相結合的時候,胎兒就是有生命的了,你說墮胎算不算殺人呢,不想未婚先孕,就要守住自己的底線,如果沒有守住,那一定要帶戴套


會有罪惡感,我這幾天也在想這個問題吧,因為還沒結婚,加上吃了事後緊急避孕藥,怕孩子發育不好,明天就去醫院了


應該算是吧,不管最後孩子是否被留下,到最初他的到來都是不被歡迎的,都是大人不負責任的產物。可他又做錯了什麼呢?

付不起責任就不要讓它產生。產生了就是一個小生命,愛它就是你的責任,又怎能捨棄。


從佛教角度講:當父精,母血,與某個神識結合後,這就是一個有情生命,這個神識也許在地獄中,從餓鬼道中,從畜生道中受了幾億億年的苦,好不容易有一次作人(哪怕殘疾、哪怕貧窮,哪 怕不好看但都比三惡趣好多了)的機會,將TA殺死,不但是殺生,而且是殺生中最重的殺人。


我覺得三個月後成形了就算殺生了,三個月前是受精卵


算的,一個新生命的開始被結束了!


是吧。反正我沒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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