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女方打胎男方要陪護和出治療費和營養費,少的幾千多的也花不了一萬,只是個心意,但是如果遇到一個潑皮那就都別想了,扯了也白扯,你可以提出,但是給不給看對方良心


這種事情,要分開來看,如果你們沒結婚,屬於意外懷孕,男方就是不想要孩子,讓你去打胎。那最好還是打了吧,因為這個孩子留下來會後患無窮的!

至於要不要問男方要賠償,如果男方是個負責任的男人,不用你要,他都會安排好一切,也會體諒由於打胎給你身體造成了傷害,會給你適當的補償;如果男方就是個渣男,根本不想去負什麼責任,你打胎後在去跟他要補償,他可能給你嗎?在因此弄得不愉快,因為幾千幾萬塊,互相扯皮,費神、費心費力的,也有點得不償失。自己想想清楚吧!

從問題來看,根本不可能涉及到,是已婚後的意外懷孕,如果是婚後,不在計劃內的懷孕,打胎根本不需要賠償的問題。

未婚懷孕,打胎還要求賠償,事件有點不單純。不管咋樣,女孩也好,女人也好,都要保護好自己,在沒走進婚姻之前,最好是做好避孕,免得意外懷孕,再去打胎,傷心傷身體!


你倆結婚了嗎?沒結婚不要想這個問題


結婚沒?懷孕前對方是否明確說過不要孩子?

是意外懷孕還是有計劃懷孕?

這個孩子如果生下來,對方肯定是要付撫養費的。


法律支持條款教少,只能說道德上不太說的過去,協商吧姑娘,如果已婚這婚也鐵定要離了


可以,不管結沒結婚。


可以,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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