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改革了之後不允許非法學專業的學生參加法考了,為啥之前允許現在又不允許了?

有進行一些搜索,個人覺得如果為了提高中國法制水平的話,限制非法學參加法考的意義不大,因為法學作為文科專業,本身開課的成本是很低的;對學生來說,這樣算不算剝奪了一些同學的權利,比如特別熱愛法律的之類的。

對法學專業的同學來說,非法學專業參加法考真的有動了他們的蛋糕嗎?

但是,相關政策還是出臺了,所以想問一下大家,這個制度的合理性來自於哪裡?或者說這個制度不合理,但是由於那些考慮它不得不被出臺了?


根本上還是法學界無能的表現。理論界、實務界和相關部門都難辭其咎。

在中國法學院學習,很多人的感受,多是實務和理論的巨大分裂。拋開一部分業務分工的原因,即便是研讀審判案例,這種感覺亦揮之不去:經常地,法官說理完全不是按照學院派的那一套,或者,儘管搬運了學界術語,卻常常「用錯」、導致說理邏輯不明,甚至不如不用。

為什麼會這樣?老師們盡可以批評裁判者理論水平低下,但實務人士馬上也會批評老師們不切實際空談理論。甚至,也並不是所有老師都是這樣的。但無論如何,這種分裂是現實的。

這跟法考有什麼關係?關係太大了。

法考的出題老師,大多為學院老師,包括我的一些老師。但據我觀察,理論水平越高的老師,出題往往越有爭議。例如商法,希希老師甚至點名我的某位老師說他的出題觀點過於小眾。其實這位老師對德國民法理論爛熟於心,學理邏輯非常嚴謹;但也是因此,國內的實務操作和制度設計,在他的眼裡反而水平低下,錯漏百出。

但另一方面,法考的目的是填補實務界的巨大需求。所以法考組織主體(說的模糊一些,你懂得)三令五申,要貼近實務,要改編實務case。對實務而言,最需要的是能夠在這套既有規則下應對從容的法律人才,而不是懟天懟地的法學專家。

這種分裂直接導致了法考的怪樣貌。出題人仍然是老師,法考名師也多是理論派出身,然而現在要求從實務案例改編法考題目,改編又不得超出真實的判決和理由。所以人們都說,現在的法考越來越「活」了。其實不是活,只是原先的那套理論派做法越來越不好用了。這一點在北大非常明顯:北大非法本的法考通過率遠高於法本。

這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法考的題目處在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他既沒辦法做太高的理論水準要求,因為理論水平越高,和實務的分裂越大;也沒辦法做深入的實務探討,因為實務案件最關鍵的常常不是理論,而是事實的發現和認定,但是這完全沒法在法考中考察。

進一步的,這也就意味著,法考達不到他的目的,即選拔實務人才。法考處在這樣一個境地下,任何一個沒有法律背景的人,弔兒郎當地聽半年課,也【可能】過法考。甚至越是沒有法律背景的,越是能適應法考的應試套路,越容易拿高分。(不才在下,在學習中國法之前,也是斷斷續續聽了半年課後過的法考,分數可觀,但這不妨礙我在學院課程上被吊打)如果是這樣,這個考試和資格證,就只剩下壟斷意義了。

這種情況下怎麼辦?沒辦法。從法考組織主體的角度,實務和理論的分裂,我能有什麼辦法呢?我只能儘可能地限縮參加考試的羣體,寄希望於將來理論可以更貼近實務,實務的理論水平可以更高,這樣,有法學背景的這批人,至少或許更適用於實務工作。注意這個【或許】吧。

我的很多老師,其實都對這種理論和實務的分裂痛心。從他們的話裏,我明白了一種無能。理論界無能,因為大家忙於獨樹一幟,在理論上無關緊要的概念上窮盡所能作無用的探討,純粹為了多發文章。實務界無能,因為我們結果導向的傳統太多強大,常常為了達成一個「公正」結果而不顧其中的實證法邏輯、體現為說理上的極大崩壞,甚至也沾上了學界概念法學的錯誤風氣。例如我一位老師就批判某真實case的說理,「因為是以物抵債合同,所以是要物合同」,這完全是用法律上不存在的「學理」概念因果顛倒地得出結論:在法律無規定時,正確的推理應該是「因為該合同要物行使,所以是以物抵債合同」;法律關係是第一位的,概念是第二位的(在沒有明文規定時)。

我的另一位老師這麼多年來一直主張,參照德國,學界應該儘快建立起「通說機制」,以與實務更好的對話。所謂通說,不意味著不搞學理爭議,只是在那些爭議較少的地方形成一致觀點,以為實務提供好的學理參照。否則各說各話,法官就是想要參照學理,也不知道該信誰,最後也只能自己判斷。

其實不一定要「通說」,但無論如何,學界和實務必須建立起對話機制。但是這個機制目前為止,是完全欠缺的。欠缺的結果之一,就顯示在法考上:沒辦法用這場考試本身選拔真正的人才,只好在准入上就設立各種門檻。

道理其實很簡單。如果我們的理論和實務能夠高效溝通,導致可以出出來非常高質量的題目,導致法考本身就能夠選拔出高水平的法律人才,設限還有必要嗎?完全沒有。

故曰無能,並不冤枉。這篇回答可能會得罪兩邊,無意撕起,純粹一管之見罷了。

—————————————

沒想到知生第一個千贊來自於一篇吐槽……

附推薦一本《德國大學刑法案例輔導》,除了日常學習之用外,也可以感受一下德國「司法考試」的水平。(另註:德國理論界和法院互動之緊密,參見黃卉《論法學通說》)

—————————————

今日本院老師分享一篇隨筆,講述本院教育理想,與本文意指相關,附上:https://mp.weixin.qq.com/s/5Uczwd_nZssqNgDi-e7wIg


我也比較贊同高贊的「法學界無能」回答。原因人家說了,我不畫蛇添足。咱們就說說這1000多回復裏,八百多是在炮轟法本:法學素養就是狗屁/動你們蛋糕法本就跳腳了,這個現象。

拜託,我求你們看看是誰跳腳了,誰在陰陽怪氣啊。

提問者但凡願意去百度一下也不會提出一個「為何不讓非法學參加法考 這種有疾病的問題。」

你參加與不參加,過和不過,對大部分法本來講真的沒感覺。我想喫這碗飯那我就去努力複習,不想那就另謀出路。這和動蛋糕有很大關係嗎?真努力的人不怕動了蛋糕,因為對方知道,我一定能成功。這是強者的自信和勇氣。這裡建議陰陽怪氣的人去看看戴鵬老師對「天道酬勤」理解的視頻,你會明白什麼叫努力什麼叫自信。

再來說考試,考試本就是有過有不過的正常現象,法考而已啊。哪怕我本科人大的同學都有沒過法考的,失敗很正常,而現在網上風氣是「法本失敗法考就是five,非法本輕鬆過法考就是你爹,你就得承認我非法本比你強多了」你要是單說法考這一點,確實成王敗寇,你強一點。過了我祝賀你,沒必要在網上對別人踩一腳。我真的懷疑你們這種人是不是面對雙一流本科和自己雙非本科的時候也會在心裡嘀咕一句:「有什麼好顯擺的,不就是運氣好點嗎,你雙一流真就就人上人,素養高唄」呢。那你雙非考上雙一流研究生是不是也會嘲笑本科雙一流沒考研的人呢?

說一些不好聽的話,那些陰陽人在拿證後四年時間裡又能看幾本法學著作呢,四年看的書最厚最難懂的可能是第一次看見的《大帝講刑法》了吧。你說你有貢獻,為法學貢獻了不到三四百的報名費還是培訓機構幾千的書?

我只希望以後你們這種人不要從事公檢法的工作,因為你的小心眼會影響到國家機關的公信力和為民服務的態度與效力,我也希望你們這種人別讓我碰上,會很累的。


每年幫導師改本科生的期末卷子,真沒感覺法本學生有多少算得上有法學素養,稍微懂點的5%-10%吧,大部分是慘不忍睹。

司法考試外行人看看熱鬧也就算了,法本自己掂量一下能有多難?四年讀下來司考都考不過,一定是不合格的法科學生。這個問題,我覺得從政策角度去理解就好了,主要是為了挽救法學生的就業吧。


建議明年只允許五院四系以上填報,後年只允許清北法大報考,豈不是更能達到有些人口中的所謂「精英化法律隊伍」的願景?

如果所謂的「法學專業素養」,既不能通過司法考試來檢驗,也不能通過某類標準來測量,那這個所謂的「法學素養」是個什麼東西啊?不就成了什麼風電澎湃水電輕柔的耳機玄學;或者什麼心誠則靈的宗教貴物了?

話又說回來了,司法部的袞袞諸公,鑽研法考司考這麼多年了,搞出來的考覈都不能檢驗出所謂「法學素養」,還讓這些非法本的泥腿子,「考前突擊背法條」就能通過法考,玷污了我們高貴的法學殿堂。設立出來的法考,連檢驗考覈的功能都達不到,還要在准入機制上動手腳,不得不說是徹頭徹尾的無能。看來法學素養最低的那批人,不在外頭,就在這xx部裏啊。

例如本題下某非五院四系的法本生現身說法,那按照這套邏輯:貴校師資力量自然不如五院四系,培養出來的學生的法學素養也相去甚遠。那明年貴校被開除法考資格,不也是很符合「法學素養」的邏輯麼?求仁得仁啊。

要是真的對自己的法學素養這麼自信,怎麼到跟人公平考試的時候,又畏畏縮縮,逡巡而不敢進了呢?考不過就說考不過,竟能歸咎於法考機構,法考機構何其無辜?

說到底,還不是屁股決定腦袋,大家各懷鬼胎,都是為自己的利益考量。

法本的學生呢,自然是希望競爭者越來越少,明天法考就自己一個通過,那不是未來一片光明,前途大好;某部出於就業考慮,眼看著法學就業年年飄紅,又不能憑空創造崗位,只能是嚴格准入,越少越好;一批所謂的「法學人」,孜孜於貴族化法學,壟斷法學的標準、定義,試圖在法學也建立起學閥,目前來看,還挺成功。

還是很贊成上面某位先生關於法律界無能的論斷的,雖然略顯刻薄,但切中要害。制定法考的某羣體,與高校教學,法律實務已經嚴重相割裂。也就造成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高校教師在授課時對法律實務人員的法學素養之低大肆吐槽;外聘來教授實務課程的從業人員又強調課堂知識大多落後,且與實務相去甚遠。

四要件還是三階層?學德國還是學日本?先不談所謂通說是好是壞,但一個類似通說的存在,在如今的法學界是必要存在的。舉例而言,就如最高法指導案例之於司法實務,提綱挈領方能撥雲見霧,減少理論和實務之間的無盡割裂與扯皮。當然,「貶低馬工程教材」可能是法律界為數不多的「通說」了。

利益相關:西南某雙二流法學院校。


說白了就是人夠了

08年以前是是必須畢業了才能考

08年以後是在校就能考

現在是本科不是就不能考

和當初學會計一樣,人數差不多了控制一下人數唄,而且法學每年就業倒數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