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今年春節期間醉駕,發生車禍(兩車刮蹭,但沒有人員傷亡)被抓,酒精度測試大概90多,屬於醉駕。然後被取保候審(一年);可是就在這期間又和別人打架,把別人的鼻樑打骨折,堅定後屬於輕傷二級,然後我朋友被拘留,在拘留期間與對方達成和解,陪了對方錢,對方也寫了諒解書。

可是我朋友還一直被關押,想了解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怎麼判?判多久?請律師是否還有用?


原答案有人挑刺,就不修改了,另加一段吧。

題主朋友醉駕(超過80),但是沒傷人,屬於非常輕微的刑事犯罪了。現在人在外面,不外乎三種情況,一是緩刑,二是管制,三是取保候審。

題主朋友現在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或者管制、拘役。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本來是可以緩刑或管制的,但是年初還有醉駕這個事,審前調查司法所幾乎不可能建議社區矯正,所以基本可以確定會判實刑,實刑的話就是六個月到三年,考慮到輕傷二級(相比一級輕)又取得了諒解(不知道有沒有自首情節),如果沒其他惡劣情節估計也就是一年半之內。至於具體判多久,我們沒看到案卷不好說,哪怕看到了案卷每個法官的標準也會有出入,所以這個問題是沒有答案的。

假設酒駕判的緩刑,那麼處理就是撤銷緩刑,酒駕和打人兩罪並罰。

假設酒駕判的管制,那麼處理就是管制先暫停,先去坐牢,坐完牢出來後繼續管制剩下的時間。

如果是取保候審,那麼處理就是馬上停止取保候審,酒駕和打人兩罪並罰。

我個人認為不太可能是取保候審,酒駕這種小事,走簡易程序(這種罪不認的是SB)不會超過三個月(別來擡槓說審限二十天,我把公安和檢察的時間都算進去行吧),判決結果也很輕,弄什麼一年的取保候審不是沒事找事麼?簡單的事情一般不會往複雜弄,公檢法都很忙的,題主建議你問清楚。

最後下結論,個人認為這個案子律師能發揮的空間不大,如果律師費不貴可以請一個,律師費太貴不請也行。

以下為原答案:

取保候審沒聽說有一年的,刑事案件的審限都沒有那麼長,怎麼會「侯」那麼久?應該是緩刑或者管制吧?如果是緩刑,在緩刑期間又犯新罪的,撤銷緩刑數罪併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在取保候審期間,又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二級的,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實行數罪併罰,但既判處有期徒刑,又判處拘役的,拘役不再執行。綜合全案證據和事實,本案可以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醉駕的拘役不再執行。進行刑事和解,取得諒解書的,還有爭取緩刑的可能性。


知乎無朋友。取保候審期間不遵守規定,肯定要逮捕啊。至於判刑,故意傷害估計有期徒刑一年,醉駕拘役但不執行。所以差不多瑤蹲一年吧

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和解也要判實刑啊,故意傷害輕傷,六個月到一年差不多了吧


最後怎麼判的,和你一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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