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現在剛剛4歲,之前幾乎都是我家在帶(我是男方),今年5月開始鬧離婚,起初我並不想鬧大,以為也就是吵吵鬧鬧就過了,所以9月份小孩幼兒園報名也都辦理了,然後6月份女方沒和我打招呼,把孩子帶到她母親那裡(對方剛動遷房裝修好,之前無房時都是住我父母家),以幫孩子戒尿布為由帶過去,我開始也不以為然,以為開學了就會回來,沒想8月底,對方告訴我幼兒園報名在她母親動遷房那裡了同時我也收到了法院傳票,至今已經半年,每次我提出(包括昨天孩子生日)帶孩子,她都會說有事。現在一審已經開過了,因為孩子最近一段由對方帶,所以法院明顯偏向於對方,二審我只能選擇不同意離婚。所以我想問,如果有機會我能帶一天孩子,然後不送回去,在目前訴訟階段,有沒有用。當然目前她也有權利帶孩子,那我有什麼辦法能拖過半年訴訟,反過來起訴對方,到時候會不會對我有利。因為現在已經無法複合了。


經常有人會問我:

「是不是,對方收入高,條件好孩子就能歸ta?」

「是不是,我平時照顧孩子更多,那孩子就能跟我?」

「我家孩子挺大了,是不是孩子想跟誰就能跟誰?」

……

其實不是的,從我們辦理過的很多起案件中看來,離婚時孩子該歸誰,要考慮的因素還是很多的。

簡單的總結幾點就包括:

1、看孩子被照顧的狀態,如果環境的突然改變會不會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響?

2、父母雙方的教育水平如何?

這個教育水平不是指父母學歷的高低而是指他願意為孩子的教育付出多少承擔哪些成本。

3、父母雙方的原生家庭是否能為孩子的成長營造出良好的氛圍這也是需要考慮的。

比如說,在夫妻雙方收入差距不大的時候,一方原生家庭是書香世家,另一方原生家庭是四處奔波的生意人,那麼書香家庭的一方比較容易得到撫養權。

通常來說,孩子是判斷不出來自己家是貧窮還是富有的,但實際上,在一個溫馨有愛的環境里長大的孩子和在一個充滿仇恨、互相埋怨的環境里長大的孩子絕對是不同的!

所以說經濟條件絕對不是決定性因素,家庭的溫暖也很重要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有時候孩子的撫養權會判給全職媽媽然後由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因為法官在判決時會進行整體性衡量一旦涉及「綜合」、「可以」、「兒童利益最大化」這種原則性的表述,判決結果很大程度上就會取決於法官個人了。


所以接下來我們來說說,離婚時,想要爭取孩子撫養權時,你應該怎麼做?

1、如果你已經和對方分居,建議把孩子留在自己這邊生活

這個也很關鍵。但是我們見過很多離婚案件中為了爭奪孩子撫養權而鬧得不可開交的,甚至為了爭奪撫養權帶著孩子東躲西藏的。

雖說爭奪孩子撫養權是正常的,根本也是為了孩子好,但是也不應該利用孩子,甚至將孩子帶離父母身邊,這樣並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畢竟孩子不是婚姻的犧牲品或者說是戰利品。

2、盡量多陪伴孩子增進與孩子之間的感情

陪伴時間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父母能夠陪伴子女的時間長也是考量中的加分項,因為工作忙而忽視家庭不利於子女性格養成;因此,如果父母雙方中工作朝九晚五周末雙休的一方比不定時加班四處出差的一方更具有競爭力。

3、如果你工作很忙無法照顧孩子,建議讓自己的父母幫忙照看


4、如果你是全職媽媽,沒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建議盡量找一份穩定的工作

雖說經濟條件不是決定性因素,但是也是其中條件之一。

要想拿到子女撫養權,經濟狀況穩定、良好是基礎;沒有經濟來源、自己都過得朝不保夕的父母,如何養育子女是一個難題。連溫飽都無法解決的話,難以保證子女能健康的成長;因此,經濟基礎是必要條件,不要求父母要多富裕,至少收入要滿足正常生活所需,且收入穩定。

5、如果你生活中有不良的壞習慣,建議及時改正

6、儘可能多地搜集可以撫養孩子的證據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一方面是居住情況,如一方的房產帶好學位、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生活、就學都更為有利,取得撫養權的機會就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員情況,由於現在生活節奏快,很多時候父母其實都沒有很多時間去帶孩子,平日上學還好,等到還在放假在家,但是父母卻都要上班的時候,基本上都是爺爺奶奶去帶孩子。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老人們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所以在父母的基本條件方面也可以進行取證,包括工作、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等。


「我必須要孩子的撫養權!」這是家理律師在接待過來所諮詢的當事人時,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比起夫妻倆誰都不願意要孩子的情況,大多數人都是非常在意孩子的撫養權的!

一般來說,2周歲以下的孩子基本上會判歸母親撫養,但也有例外。那麼,離婚時,如果想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律師一般會建議大家這樣做:

1、如果你已經和對方分居,建議把孩子留在自己這邊生活;

2、盡量多陪伴孩子,增進與孩子之間的感情;

3、如果你工作很忙無法照顧孩子,建議讓自己的父母幫忙照看。

4、如果你是全職媽媽,沒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建議盡量找一份穩定的工作;

5、如果你生活中有不良的壞習慣,建議及時改正;

6、儘可能多地搜集對方不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

在法庭上,法官會根據提交的證據來判斷哪一方更適合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成長。想要獲得孩子的撫養權,一來自己要做好撫養孩子的準備,了解婚姻法,知道自身哪些條件可以作為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優勢,並積極舉證。二來最好委託專業律師應訴,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幾率會更大。

發佈於 2020-10-12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王幼柏律師王幼柏律師?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律師

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通過哪些因素裁定?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題主的孩子已經年滿四歲,所以法院會根據以上的情形酌情裁定,但是題主可以通過收集某些證據,如帶走孩子,不讓探視等等方面說明女方帶孩子對孩子成長不利的等影響,來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因取證的複雜情況,詳細建議委託律師進行處理。


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通過哪些因素裁定?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題主的孩子已經年滿四歲,所以法院會根據以上的情形酌情裁定,但是題主可以通過收集某些證據,如帶走孩子,不讓探視等等方面說明女方帶孩子對孩子成長不利的等影響,來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因取證的複雜情況,詳細建議委託律師進行處理。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

在律師代理的撫養權案件當中,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收入狀況、房屋居住情況、孩子目前生活情況的證據、孩子的實際生活花費情況的情況,孩子在哪一方生活的證據,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工作性質、職業技能、工作時間、陪伴孩子的時間,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發佈於 2020-09-03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武漢丁嫣律師武漢丁嫣律師?

尊而光律師事務所 律師

一、離婚時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

在律師代理的撫養權案件當中,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收入狀況、房屋居住情況、孩子目前生活情況的證據、孩子的實際生活花費情況的情況,孩子在哪一方生活的證據,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工作性質、職業技能、工作時間、陪伴孩子的時間,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二.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子女撫養方面,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三、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 法官考慮撫養費還會結合孩子的實際需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收入來確定具體的撫養費數額。

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搜索 婚姻家事法律諮詢圈,進圈一起討論互動~


一、離婚時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

在律師代理的撫養權案件當中,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收入狀況、房屋居住情況、孩子目前生活情況的證據、孩子的實際生活花費情況的情況,孩子在哪一方生活的證據,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工作性質、職業技能、工作時間、陪伴孩子的時間,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二.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子女撫養方面,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三、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 法官考慮撫養費還會結合孩子的實際需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收入來確定具體的撫養費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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