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


有必要的時候可以

其實拖著就是理由


可以啊,只要你訴訟離婚,兩年多必定解決問題,但是傷感情啊。


當然可以訴訟離婚。

雙方口頭約定離婚是沒法律效力的,最好是書面的。離婚協議必須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之後才生效 。

一、離婚的方式

關於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可以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二是可以向法院起訴,像題主所說的情況,如果要起訴離婚,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者婚姻登記地法院起訴。《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雙方感情破裂。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有很多情況,根據婚姻法規定有以下情況: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例如,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也可以作為認定感情破裂的理由。

面對對方一直不離婚的情況,建議果斷訴訟離婚,以保障自身的財產利益的最大化。


可以啊,但是最好先清算一下共有財產,他拖延的這段時間有可能在轉移財產哦。。。而且盡量拿出很久以前就口頭提出離婚的證據,諮詢確定有資質的懂行的人,民政局有制式的離婚協議,你可以找一找參考一下,然後出一版更適合你家情況的協議。了解清楚對方有沒有找律師,如果惡人先告狀,說你一年沒有盡啪啪義務或是證明你有其他過錯,就很麻煩了。

想訴訟離婚是什麼時候都可以的,與你們是否達成協議無關。但不建議訴訟,除非迫不得已,訴訟牽扯精力太大,對人的身體精神都有很大的損耗,寫好離婚協議,雙方帶著照片,去民政局辦理更好。


為什麼邀請我 這方面可沒研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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