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爆雷了,集資人做多久牢我不管,我只關心我的錢能不能回來?「相信這是很多投資人的心理。

首先,不要抱什麼能百分百拿回本金的奢望,平台不能夠剛性兌付,警察更不可能跟你剛性兌付!

在大量的非法集資案中,很多投資人最關心的問題,甚至只關心一個問題,就是自己投資款能否追回,追回的原則是什麼?何時追回?一般能追回多少?

其實不論是根據我自己所辦的辦案經驗還是根據現行法律法規,最直接的原則,就是根據公安機關追繳、查封的財產,在法院判決後,根據投資者登記的數額進行按比例的退賠。這個過程很漫長,很煎熬,而實際到投資人手上的比例,並不會太多。

而且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公安機關的主要責任就是打擊犯罪,而對於投資人權利的維護,很多時候並不是偵查工作的重點,不過近年來會有不少辦案機關會專門成立一個退賠工作組或人員專門對接追繳和退賠統計工作。

很多投資人會問,我不去公安登記投資額和損失,會不會得到退賠?其實答案很簡單,如果你不去登記,能達到那點退賠的可能性更小。即便是一個規模不大的集資案,投資人少數也有好幾百,你不去登記,你難道想著要法院一個個打電話給你問你的銀行賬號?問你損失了多少錢?所謂的登記,其實是一個對自己投資額、損失額、獲得利息的舉證過程,所以他不僅僅是登記,而是對自己權益的舉證。

當然,也不排除有部分案件,比如P2P,有部分錢是打到了銀行存管賬戶,還有進入資金池,也沒有進入項目,那就可以走提前的原路返還程序,但是,這種案例很少,你不要抱僥倖心理。能夠登記,就去登記,但是也不要抱著百分百能全部拿回本金的期望,平台不能夠剛性兌付,警察更不可能跟你剛性兌付!


不管是社會集資(非法集資只是政府對集資方式的一種認定,姑且算社會集資的一種),非保本式金融機構理財產品(包括基金等),都是不保證本金的。你可以理解為你去買了股票。

所謂非法合法,可以理解為上市公司偽造報表上市和合法經營上市。結果都是經營不善破產了。

偽造報表,法人代表及相關人士會受到相應刑事處罰。

但不能因為這個,你買了股票,賠了,國家就要彌補你對吧?

當然如果公司清算下來有錢(也就是你集資的那個人手裡有錢),那還是會有一付一,大家按比例分配的。

雖然不喜歡高利貸。但我覺得社會上更有意思的是,當初圖了別人一分兩分三分利,比銀行分分鐘高出N倍。結果收不回來了就各種堵門去政府拉橫幅等等。跟買房之後開發商降價就敢去把人家的售樓處砸了一樣。你投資不善,當初貪圖利息的時候就該想到,比起銀行收益率大了這麼多,那相應的風險一定會增加。憑什麼只有收益不承擔損失?這種強盜邏輯是哪裡來的?

公安什麼的也很奇怪。可能是跟中國沒有個人破產法有關係吧。向來是任由「吃虧」的「老百姓」隨意打砸各種暴力催收的。做生意的民營企業家因為經營決策不善破產分分鐘要賠上身價性命(跳樓的還少嗎?),但一個普通人因為貪圖高利息最後發現本金有可能收不回來就可以分分鐘打砸搶或者最次也是去別人家靜坐。。。

總之看到這些新聞,只要不是被詐騙而是明擺著要拿高利息的,最後本金丟了,都不同情。不管是什麼大爺大媽牙縫裡省出來的退休金還是啥。人家不是幾倍的利息付著,你能給出去嗎?還有就是,一出事就將自己冠以「被害人」身份的,呵呵,臉真不是一般的大!想想咱A股,中華大地全民被害人啊!


有據可依,當然可以依法立案。但是,很多案例都是不了了之的。特別是涉及的受害人多,而且單獨受害人的損失財產數目少的,受害人時間久了也不願意再追究的案例。


理論上來說是要得回來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違法犯罪所得,屬於被害人合法財產的,應予以追繳或退還。

具體來說,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在立案或審查起訴後會凍結犯罪嫌疑人的賬戶,然後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予以退還。


能否收回本金,要看曝雷沒有?如果巳跑路,已被揮霍一空,要回本金微乎其微。你想它的利息,它想你的本金。從一開始就下套了。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