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死了,有些遺產。只有我和我爺爺兩個人是第一繼承人。爺爺已經起訴,但應為病毒和其他理由還沒有立案件處理好。他一直生病。如果案件還沒有被正式的處理好之前,生病走人的話 遺產會怎麼辦?


沒有立案,那就是沒有起訴啊,不很簡單嘛。那就只剩你一個第一法定繼承人了,如果沒有醫囑的話,你去繼承就好了。


如果你爺爺以繼承人身份起訴你,主張分割遺產的話,爺爺去世,他那部分遺產由他的繼承人繼承,如果他也只有你幾個繼承人就好辦了,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全部遺產都是你的。如果爺爺去世,還有其他繼承人,你和爺爺先分割你父親留下來的遺產,兩個繼承人一人一半。對於爺爺分去的那部分遺產,和爺爺沒有立遺囑的遺產,你和其他繼承人平均分。


1.如果案件在立案受理前,爺爺作為提起訴訟的原告因病去世,則案件可能不會被受理。需要重新以其他主體名義提起訴訟。

2.如果在案件立案後,開庭審理前,爺爺作為原告因病離世,則案件會中止審理,待爺爺的相關繼承人確認參加訴訟後,會變更訴訟主體後,重新啟動訴訟程序。


如果在案件處理完畢之前,爺爺去世,爺爺的繼承人(第一順位包括:爺爺的父母,爺爺的其他子女,爺爺的配偶-奶奶)可以代替爺爺參加訴訟,繼續處理完畢。


那沒辦法,看起訴的什麼事情,他死了,他的相關利益人是否有責任承擔他的義務。


起訴他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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