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時候開始就記得爸媽會打人的。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媽打的越來越厲害了,用針刺肩膀和大腿,用刀背打我頭和身體腿部,有一次砍到我的大腿,血塊流了整個客廳都止不住 ,掐我脖子,經常用棍子打我腦袋或者抓著我的頭撞牆,用排泄物灌我等等,還有罵我的時候用盡所有可以羞辱我的詞還朝我吐口水,經常晚上站陽臺不管多冷。十六歲初中畢業的時候關了一年禁閉 經常隔一天才給一頓飯喫。

然後我媽還威脅我說你去告警察呀,一家人都要完蛋之類的。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題主你多大年紀了?媽媽這樣家暴的頻率是多少?你現在應該不止十六歲了吧,她還這樣對待你嗎?

從小到大,你除了這次在知乎上提問,有向老師或者其他親朋好友鄰居訴說過嗎?他們的反應是什麼?

你提到媽媽有次用刀砍到大腿,流血很厲害,然後是怎麼處理才止血的呢?


如果你已經有獨立生活的能力,那我建議你拿好自己的證件,離開家吧,不管是求學還是務工,都比你在家受虐強。如果你還不具備獨立生存的能力,那你可以向當地的婦聯或者未成年人保護機構或者警方求助。

你的媽媽就你描述的情況來講,人格可能有施虐的傾向(也就是通過虐待他人,看他人痛苦來獲得快樂),而且是比較紊亂的情況。施虐的人通常自己也有受虐的經歷,而且很難治療,遠離她可能是你最好的選擇。


這不是家,是地獄呀!!!

如果未滿十八歲。建議立即報警,把自己的扶養權從父母那轉出。千萬不要調解,調解純屬扯,直接上告法院。

如果已滿十八歲,建議立即離開然後報。記住保留物證。

找警察吧。。。。。。


可以選擇報警呀!還有滿18周歲,就是成年人了,可以獨立生活了。


現在已經十八了,那次的止血是我爸媽用白糖放在傷口然後用布條包紮的,就這樣隨便處理了一下,我媽不讓去醫院哈哈,左邊大腿現在還有疤,好不了,我頭上的疤就是塗過葯,好了之後長不起頭髮,像禿了一樣。


那你報警啊。每次都報警,總有一次警察不和稀泥的。


不知道題主現在怎麼樣了,我現在長大成人了,當年用離家出走來反抗的,索性堅持上完了學,現在可以自己養活自己了,題主要學會用法律保護好自己


臥槽!!這是什麼家庭?!趕緊走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走就是了不要報警,報警了他們會調解,然後還得把你送回去,太變態了。。。。。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