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的中國,假如一個人在深山老林里和大熊貓(或者其它保護動物)遇上了,而大熊貓攻擊人類,人類在此情況下把它打死了(在此不討論成人能不能打得過成年大熊貓)這個怎麼辦?到底是什麼重要?人命?熊命?


謝邀。緊急避險免除刑事責任。


如眾知友所述,緊急避險,免除刑事責任。

當然熊貓咬你一口就跑了,第二天你提把砍刀把熊貓砍了的情形除外。

民事責任的話,如果構成緊急避險,野生熊貓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一般看新聞,都是滾滾躲起來,真遇上的野外滾滾都是

1*卡陷阱里,出不來。我們得負責給它采竹子,想辦法弄出來,給它養好傷!

2*跑到地里,想掰幾根玉米嘗嘗鮮。結果,被人發現,爬樹頂上,下面圍觀一圈。晚上人散了,慢騰騰爬下來走人……

好像只有個新聞是滾滾返祖的——即食肉的滾滾,據說偷襲了當地村莊,一夜搞定了8頭牛 ……報道未說清牛的具體資料是公母老幼……不過最後是通知林業局,圍捕……

總體上滾滾都比較慵懶,喜歡素食……


人命優先。
你得證明是熊貓先動的手,並且對你有威脅
沒事。
跑得比劉翔快,力氣堪比黑熊,你有什麼信心能打得過這圓滾滾
你以為你能幹的過熊貓?


這得算緊急避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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