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不是所有科學家都認為政治應該和科學掛鉤


從生物分類學來看,他倆是一家子

從引起的主要疾病癥狀來看都屬於急性呼吸道傳染病,英文簡稱 SARS 。

唯一不想把他倆歸在一類的角度是政治角度。

然而科學是不講政治的,不然你就跟你家隔壁老王長得更像,而不是你爹。


以前是「讓科學的歸科學,讓上帝的歸上帝」,現在再加一條「讓政客的歸政客」。如果要考慮公眾反響和誤會等政治考量,政客們可以去搞個病毒常用名在日常中使用,一個純學術的命名就不應該有太多不必要的干擾。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命名的初衷是便於學術交流,服務的對象是相關領域的科研人員,不是政客和圍觀群眾。不管支持還是反對SARS-COV-2的命名,對於學術問題討論就應該限定在學術之範圍,而不是述諸政治。且不論將本次新冠病毒命名為SARS-COV-2會不會引起公眾的誤解,且不論SARS-COV與SARS-COV-2到底是強調其差異還是親緣更具有學術乃至防疫的指導意義,我相信沒有相關領域的研究人員會因為這麼個命名而對此兩種病毒產生任何不必要的誤會。糾結所謂誤會與否根本就背離了科學精神!

03年公眾可曾關注過病毒名稱是不是SARS-COV?12年公眾可曾關注過病毒名稱是不是MERS-COV?一個疾病乃至病毒的命名,這本來就是專業人士的工作,公眾所關注的從來就不在這種東西上。而為什麼單單20年SARS-COV-2的命名公眾會去糾結,政客們心知肚明。

在全球最頂級的自然科學雜誌上,一群華人頂著自然科學工作者的名頭,用非自然科學的論據在公然糾結一個明顯的社科類問題……很多人還是中國相關領域的大拿,看著不尷尬嗎?

還自然科學以清凈吧,學術爭論已經夠研究人員燒腦了!


建議在命名中突出「plus」。


這封公開信是公然跟之前那封唱反調呀…

此前在 2 月 11 日,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冠狀病毒小組建議將引發新冠肺炎的病毒病名為 SARS-CoV-2。但在 2 月 18 日,高福、石正麗、譚文傑等七位學者在《柳葉刀》發文建議將 SARS-CoV-2 這一病毒名字進行修改,理由是新冠病毒作為一種自然產生的病毒,名字中的 SARS 會讓公眾會混淆新冠肺炎與 SARS 肺炎,病毒名字與疾病名字 COVID-2019 不一致,SARS-CoV-2 的名稱可能會給經濟、社會方面帶來負面影響……

「儘管這些擔憂和建議有一定道理,我們認為冠狀病毒研究小組採用 SARS-CoV-2 的命名更為恰當」,這十二位學者寫道。作者們認為,SARS-CoV-2 體現了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的主旨,有利於疫情防控和科學交流合作,那麼它就是一個合格的名字。

去看了一眼作者名單,這次國內外都有:

其中這位袁國勇老師是國家衛健委高級別專家組的五位成員之一。專家組成員大家都很熟悉:鍾南山、李蘭娟、高福、曾光、袁國勇

——發現了嗎,高福是上一封公開信的作者。

大家都是專家組的,咋意見還不統一呢……

不過,命名前兩天貌似已經正式定下來了?現在發文支持好像也沒太大必要了……

經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冠狀病毒研究小組指定,《自然-微生物學》北京時間 3 月 2 日發表了新型冠狀病毒的命名聲明,該病毒是造成當前呼吸道疾病暴發的原因。這一病毒被命名為「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2」(SARS-CoV-2),因其與以 SARS-CoV 為原型的同種病毒具有遺傳相似性。這篇論文描述了病毒的命名過程,分析了命名造成混淆的可能原因,並強調了為新病毒進行謹慎分類的重要性。


家譜中按輩分取名字,有些名字容易造成性別誤導,取得名字甚至致有人拿來開玩笑。但你能說人家取名有問題嗎?不能,人家家譜這一輩就是這樣規定的。從事家譜或者修譜的學者更不會說不合理。


我之前批判說「新冠病毒不是SARS-CoV的同類或者其所謂「姊妹病毒」,將其命名為SARS-CoV-2會引起它比其它SARSr-CoV更接近SARS-CoV的誤解,但是實際上他們兩個之間還隔著很多蝙蝠、靈貓類和穿山甲的。」

如何看待石正麗、高福等 7 位學者發文呼籲將 SARS-CoV-2 重新命名,以免產生誤導和不利影響??

www.zhihu.com圖標

現在認個錯:

我跟同學討論之後認為,將新冠病毒稱為SARS-CoV的「姊妹病毒」並無不妥,因為「姊妹群」這個概念取決於研究的取樣範圍。

鳥類冠群的姊妹群既可以是某種扇尾類(目前似乎是閾鳥),也可以是鱷目。前者的研究範圍包括化石類群,後者的研究範圍不包括。

如果病毒命名法規委員會的論文認為其是SARS-CoV的姊妹群,只能理解為這一研究的取樣範圍只包括人感染的病毒。基於此,我也不再反對將其命名為SARS-CoV-2。

當然,對病毒來說還存在一個是否符合支序系統學基本假設的問題,(就是說病毒的演化不一定符合簡約性原則)所以並不一定能通過系統樹來推斷真實的系統發生關係。


強烈反對

不管名詞怎麼去釋義,SARS這個名稱在中國已經成為一種傳染病的特定稱謂了

你現在把這個叫SARS2,但它實際上是一種完全不同的傳染病,從傳染力到致死性到病原體,各個方面都不同

你一用SARS2這個詞,等於直接把社會話語搞混亂了,這是一個現實問題。你這樣一命名,彷彿之前就是SARS1,現在是SARS2,成了同一個病的兩個版本。一般社會上的人說話又喜歡用簡稱,那以後一說SARS,一還是二啊?整個就亂掉了。

把這個叫SARS2,從科研界到社會上都會產生大量亂七八糟的誤解與混亂,胡鬧,這十二個專家就是看熱鬧不嫌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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