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巧看到有問題的回答中提到,冰與火之歌的英文原著的文學性遠遠比不上哈利波特系列。作者給出的原因是「用詞簡單,容易翻譯,對譯者要求不高,blabla」。並說冰火的翻譯屈暢只是一個六級水準的業餘翻譯愛好者。

個人嘗試去讀過冰火的英文原著,不過因為閱讀速度太慢而放棄了。從個人的體驗來講,冰火的人物塑造劇情發展都相當成功,引人入勝。但是劇情發展引人入勝的小說,並不一定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比如當前流行的《龍族》系列),有誰能夠客觀評價一下冰與火之歌的英文原著文學價值麼?最好側重的是冰火的缺點,能夠讓我們這些粉絲清醒一下。


正好寫完一篇文章,就貼到這裡來吧:

《權遊》落幕,我們再回頭讀讀原著

這篇文章拖了兩個星期,因為已出版的五卷The Song of Ice and Fire實在太厚了,雖然之前已讀過不止一遍,劇也看過不止一遍,再翻依然有大量的夾生。 夾生歸夾生,這篇文章主要討論三個問題:(1)情節和懸念是讀小說的第一驅動力,冰火世界,如今還有懸念嗎?(2)冰火原著,最適合誰讀?(3)《冰與火之歌》是一部值得收藏和閱讀的經典嗎?

一、 書 未 完,懸 念 還 在

HBO出品的《權力的遊戲》第八季完結了。原作者George R. R. Martin的第六卷一直用文火煨著,煨到了第九年,至今沒有出爐。雖然如此,經過了漫長的等待,鐵王座的歸屬,和許多重要人物的結局,通過兩位神助攻編劇,算是間接地由馬丁老爺子劇透給了大家。如此,怎麼可能還有懸念在?何況馬丁在書中埋下的各種大大小小的預言,也在劇集中得到了或多或少的應驗,比如救世的王子(Azor Ahai, the promised prince),比如Daenerys會經歷三次背叛 ("three treasons will you know, ...once for blood, once for gold and once for love");比如蛤蟆巫姬(Maggy the Frog)給Cersei的預言 :

然而,真正好的作品,一定會掙脫作者最初的預想,就如一盤棋,每一步都蘊含著新的轉機。只要被賦予的信息量足夠豐富多維,隨著的情節的推進,一定會有角色和事件,按照自己內在邏輯的演化,掙脫出作者手中的傀儡線繩:15年2月,英國的出版商Waterstones曾在自己的tweet上po出(隨後又刪除了)93年《冰與火之歌》還在雛形時,馬丁向HarperCollins出版社提交的「冰火三部曲」(是的,本來他只想寫三卷)的情節大綱。其中,根據馬丁最初的設想,Tyrion會因為「hopelessly in love with Arya」,而與Jon Snow死死相爭(「deadly rivalry between Tyrion and Jon Snow」)。Sansa則嫁喬生子,並選擇站隊在Lanister一方,最終自嘗苦果。(「Sansa Stark, wed to Joffrey Baratheon, will bear him a son, the heir to the throne, and when the crunch comes she will choose her husband and child over her parents and siblings, a choice she will later bitterly rue.」)此外,Tyrion將全責謀殺Joffrey,而Jaime會血洗出一條通往鐵王座的的道路,再遭遇西來的Daenerys,最後所有的生者共同抗擊最大的威脅:The Others (異鬼)。在1996年出版第一卷的開頭幾章,Sansa的冰原狼Lady死去,而她無恙,同時她也是唯一一個無法攝魂控制冰原狼的Stark,確實貼合outline中馬丁為她預設的命運:背離自己的家族與血統。然而也就是從Lady被寫死開始,Sansa內心的聲音開始出現(原著中,所有人物的內心獨白都用斜體,緊接在實際說出的話後面,非常有內涵),她的命運也隨著她心智的成長,開始朝截然不同於outline的方向發展了。Jaime Lanister也由於人性的豐富層次被馬丁不斷挖掘出來,而走上了華麗洗白的不歸路,更在卷三開始有了自己的POV(point of view, 也就是以他的視角和立場行進的敘事章節),並成為冰火世界騎士精神的縱深標杆。

關於馬丁筆下人性的豐富性,冰火插圖版第一卷(published by Bantam Books,2016)卷首序言的作者John Hodgman寫道:

「Each perspective is fully alive, distinct, and layered authentically with his or her own memories, prejudices, desires. Even when you hate a character, you understand, and sometimes find yourself rooting for them.」每一個視角都那麼鮮活、獨特,並且一層層浸染上TA自己的記憶、偏見、慾望,因而顯得真實可信。即使是書中你所痛恨的人物,你也不由自主地理解,甚至同情,因為在他們身上你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馬丁自承,他是開放型的作者,即使在他自己創造的冰火世界中,他也不是眾神背後的真神,和獨斷專行的造物主:「寫作時我知道大致的方向,作家有許多類型,我喜歡用建築師和園丁的比喻。建築師型的,他們在藍圖上設計好了一切。還沒把第一根釘子錘進第一塊木板,他們就知道房子會長什麼樣,櫥櫃都在哪,水管怎麼走等等。而園丁型的,挖洞、播種、澆水,然後就等著看長出來什麼。他們當然知道種的是什麼,是橡樹還是榆樹,科幻還是恐怖小說,但他們不太確定會長成什麼形狀,或者長多大。我更像是個園丁,而不是建築師。」(馬丁如是說,Geekson採訪)也就是說,只要不做扁平化、臉譜化的處理,讓每個角色在特定的情境下做出make sense的反應,鮮活的人物和情節就會像花園裡的各種植物,交相輝映,蓬勃生長(數據量達到一定值,代碼就會自行複製、更新、集成嗎?@#%串臺進化論與AI中@#%):

上面這三張圖是我從冰火的官方twitter上截下的,粉絲對《權遊》編劇的嘲諷。就如前引的John Hodgman在序言中所言,Dany的父兄瘋王伊里斯和「乞丐王」韋賽里斯都是瘋子,在書中我們能夠從來自各方的細節,理解他們致瘋癲的心路歷程,哪怕要為他們建立一個詳細的瘋癲病案,並從現代心理學的角度進行診斷分析,也未嘗不可。同時他們的瘋癲有來自周圍人和環境的影響,也帶給周圍人和環境以影響,they make sense。而劇集中從第七季Dany和Jon相愛,到第八季倒數第二集Dany突然開始屠城,接著又在最後一集被一直深愛她的Jon所殺,我們看不到足夠的鋪墊,和內在邏輯的發展,對我來說有太多didnt make sense的突兀生硬。

再比如Sansa,莫名其妙地從原著中智商略遜,數學捉急的學渣少女(「It hurts that the one thing Arya could do better than her sister was ride a horse. Well, that and manage a household. Sansa had never had much of a head for figures. If she did marry Prince Joff, Arya hoped for his sake that he had a good steward」)變成臨冬城內為糧草炭火百般營計的明智掌門,又再變成大敵一去就覆手為雨的白眼狼。還有Stark家排名第一的智多星Jon,在劇中被扁平「know nothing」的」囧「,倆編劇被人人喊打,真心不冤。用馬丁的建築師/園丁理論來分析,這一切就豁然可解了:兩位編劇不過是建築師型的作者,工期日緊,來不及消化馬丁花園中的草長鶯飛,怎麼辦?只有把花草樹木全砍伐掉,安置上塑料景觀啊。但如果是在馬丁舊園裡遊覽過的人,就不肯買賬了。馬丁本人也跳出來,拒絕畫押:

其實馬丁老爺子一開始就沒有辦法做《權遊》的親爹,雖然大家(包括我自己在內)對前六季的風評很高,但為了突出娛樂和刺激的效果,Tyrion被生造出了許多原著中本沒有的漁艷戲碼,真正內涵豐富卻不夠娛樂、刺激的情節則被將就,比如Jon剛到黑城堡時艱難地融入,並把心胸逐漸打開的過程,就被簡單歸併成國舅爺Tyrion做一回人生導師的結果。前面引到的,Arya鬱悶自己除了對女孩來說沒那麼有用的騎馬,以及算術之外,什麼都不如Sansa的時候,略帶諷刺地學Sansa稱Joffrey為」Prince Joff「是原著中纖毫必至的小細節之一,」Joff,Joff...「全書只有兩個人會像念真言一樣不停地這樣稱呼人人厭棄的喬大帝,一個是親媽Cersei,一個就是Sansa。當然我們在讀書的時候,也就不會不去注意,Sansa到什麼時候依然這樣稱呼著喬弗裏,又在什麼時候不再了。而劇集就沒有細緻到這樣的程度。至於預言,馬丁有一段寫作真經雖然長,但是充滿了誠意和乾貨:"Prophecy is a staple element in Fantasy, but its tricky...You want to play with the notion of prophecies coming true but in an unexpected way. You want to be unpredictable about it. Shakespeare is the ultimate example of that — when the forest of Birnam Wood coming to Dunsinane Castle, MacBeth will fall. Everybody laughs — how can the forest come to the castle. [Malcolm] came camouflaged with branches and so on. Also, during the War of the Roses, one of the lords was prophesied that he would die at a certain castle. So he always took pains to avoid that castle. But then in the First Battle of St Albans, he was wounded and died outside a pub that had that castle on its pub sign. You have to look at prophecies carefully and look at the weasel-wording. Maggy the Frog tells Cersei a prophecy, but could Cersei make it happen through her efforts to avoid it?"預言在寫魔幻小說時必不可少,又大有訣竅。你必須讓預言應驗,但應驗的方式卻又必須和人們預想的不同。莎士比亞是個最高級的預言設計大師--麥克白永遠不會被打敗,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森林會向鄧西嫩城堡移動。大家忍俊不禁,勃南的森林怎麼可能向鄧西嫩城堡移動呢--然而馬爾康的軍隊正是舉著從勃南的森林折下的樹枝,為了掩蓋自己正在行軍和實際的人數。另一個例子,在約克和蘭開斯特家族爭奪英格蘭王位的玫瑰戰爭中,有預言告訴蘭開斯特方的Edmund Beaufort,2nd Duke of Somerset他會死在某個城堡(這個預言在莎士比亞的《亨利六世》第二部第一幕第四場中也被用到)。於是他竭力避開城堡,卻在第一次St.Albans之戰中死在一個名叫"Castle Inn"的酒館之外,酒館的招牌上就畫著城堡。在讀到預言的時候,你必須仔細留心,特別是它們含糊之辭。蛤蟆巫姬給了Cersei一個預言,然而有沒有可能正是Cersei的種種竭力逃避,一步步將她拉入命運的圈套之中?

在已出版的前五卷中,馬丁的預言都還沒有被應驗,讀者們根據這些預言所提出的推測多得令人眼花繚亂,劇集則完全沒能反映出馬丁所期待的這種無所逃於天地間的宿命悲劇,與含糊其辭卻絲絲入扣的精妙。縱使最後的結局沒有再出現新的轉機,上述預言一一成真,Cersei死於非命,Daenerys在劫難逃,Bran the broken問鼎天下,我也實在不能相信馬丁會讓前兩者死得如此難看。此外,馬丁高山仰止的莎士比亞在《麥克白》中借麥克白的發小和同袍Banquo之口,對預言確實還有比馬丁更高一著的議論:If you can look into the seeds of time, And say which grain will grow and which will not, Speak then to me, who neither beg nor fearYour favours nor your hate. (Macbeth, ActI Scene III)要是你們能洞察時間所播的種子,知道哪一顆會長成,哪一顆不會長成,

那麼請對我說吧; 我既不乞討你們的恩惠,

也不懼怕你們的憎恨。(麥克白第一幕第三場,朱生豪譯文)好一個the seeds of time, 時間的種子。玫瑰的果實固然開不出紫羅蘭的花,但能不能長成,還要經歷一番番未知的日曬霜凋,風吹雨打。凡人都難免於得失心,希望得到更多的恩惠、更少的挫折,帶著這樣的得失心去求預言,無異於作繭自縛。That trusted homeMight yet enkindled you unto the crown,Besides the thane of Cawdor. But tis strange:And oftentimes, to win us to our harm,The instruments of darkness tell us truths,Win us with honest trifles, to betrays

in deepest consequence.

您要是完全相信了她們的話,也許做了考特爵士以後,還渴望想把王冠攫到手裡。可是這種事情很奇怪;魔鬼為了要陷害我們起見,往往故意向我們說真話,在小事情上取得我們的信任,然後在重要的關頭我們便會墮入他的圈套。(同上)在權力的遊戲中,太多輕易就墮入圈套的玩家啦!在未來的兩卷,會有哪些人物既能像Sansa、Jaime和Sador那樣跳得出馬丁手中的傀儡繩索,又能像Banquo一樣清醒冷靜,不為預言的圈套所左右呢? 二、 Critical Thinking 的 好 教 材 第一次讀冰火,讀的是kindle版,在好幾年前,那時候劇才開始播第一季,要想知道後面的情節發展,就得讀書。對劇集有質疑的時候,也會去翻書。最近重讀,不再執著於情節,又在從容處讀到了許多新東西。其實,就在冰火的第一本,序章,就已經精彩絕倫了:三個守夜人的遊騎兵在長城以北的密林中偵尋一隊曾來襲擊長城,又無功撤退的野人的行蹤。這三個人中,Will身手輕靈,Gared飽經風霜,加上年僅十八歲的領隊Waymar Royce爵士。雖然書中反覆聲明守夜人中人人平等,都是手足兄弟,Banjen嚴厲地對Jon說過"If you thought your Stark blood would win you easy favors, you were wrong. We put aside our old families when we swear our vows",給了Jon在黑城堡最重要人生課的鍛造師Donal Noye也告訴他,「That boy Jeren is a septons get, and Cotter Pyke is the baseborn son of a tavern wench. Now he commands Eastwatch by the Sea」,然而,剛入伍不足半年的少年Waymar Royce之所以能成為領隊,難道不是因為他是谷地最古老的Royce家族的嫡生子嗎?(馬丁也不遺餘力地反覆拿Royce爵士的大黑戰馬、貂皮斗篷、鑲珠寶但幾乎未曾試過鋒的長劍跟Will、Gared的矮種苦力馬、敝衣鈍劍作對比,當然這些都是很有技巧地穿插著、遙相呼應的,需要仔細地爬梳出來。)然而並不是。或者說,並不簡單地僅僅出於身份和家世。這章把一半的篇幅都放在他們三個之間的爭論上:Will找到野人的營地,並看見所有的人都倒在雪地中紋絲不動,就回來報告說他們已經都死了,Gared和他既凍又懼,希望能夠就此返回,而Waymar爵士卻不肯就此罷休。

"What do you think might have killed these men, Gared?"

"It was the cold," Gared said with iron certainty..."Nothing burns like the cold. But only for a while. Then it gets inside you and starts to fill you up, and after a while you dont have the strenght to fight it. Its easier just to sit down or go to sleep. They say you dont feel any pain toward the end. First you go weak and drowsy, and everything starts to fade, and then its like sinking into a sea of warm milk. Peaceful, like.""Such eloquence, Gared," Ser Waymar observed. "I never suspected you had it in you.""Ive had the cold in me too, lordling."..."I got off light. We found my brother frozen at his watch, with a smile on his face."..."If Gared said it was the cold..." Will began."Have you drawn any watches this past week, Will?""Yes, mlord."..."And how did you find the Wall?""Weeping," Will said, frowning. He saw it clear enough, now that the lordling had pointed it out. "They couldnt have froze. Not if the Wall was weeping. It wasnt cold enough."

Royce nodded. "Bright lad. Weve had a few light frosts this past week, and a quick flurry of snow now and then, but surely no cold fierce enough to kill eight grown men. Men clad in fur and leather, let me remind you, with shelter near at hand, and the means of making fire."

從這一段對話我們可以看出,Waymar Royce爵士是一個非常有頭腦的人,用現代語言來形容,就是一個具備良好的Critical Thinking能力的人。他不輕易接受任何現成的答案,哪怕它已經足夠有情有理有據,他一定要試著去找來更多的論據,和這個現成的好答案進行對比、檢驗和反思。Gared用非常生動的親身經歷來說明野人們是凍死的,而Royce爵士卻能從Will的情報中找到了非常有力的反證:如果冰砌的長城還在淌水,那麼天氣一定沒有冷到可以同時將八個成年人凍死的程度。何況他們裹著厚厚的獸皮,營地又有足夠擋風雪的屋頂和牆,生火的工具也在。除了頭腦之外,Waymar Royce還有著三人中最強的榮譽感、勇氣和責任心,That trusted ho「Mormont said as we should track them, and we did,」 Gared said. "Theyre dead. They shant trouble us no more. Theres hard riding before us..."在Will開始恐懼不前,Gared滿足於最低限度地對任務有個交待的時候,只有Waymar Royce堅持要弄清他們的死因: 「There are things to be learned even from the dead」,"Will,lead us there. I would see these dead men for myself."當然,這是他第一次領隊執行偵察的任務,他渴望立功,他自我、自大,不會體恤別人,但讀完這章我們已足夠瞭解,他被選為指揮官,決不僅僅因為他是谷地騎士Royce家的公子。我們甚至有可能會開始認同,更高的階層與古老的家世確實賦予了人與眾不同的品質?但如果我們再將他們三位與書中同階層、同背景的人做一番橫向對比的話,維斯特洛一半以上的貴族子弟遠遠夠不上Waymar Royce的品質,谷地的少主Robin Eryn、河間地的少主Edmure Tully、灤河城的big and little Walder Frey、七國的王太子Joffrey,雖然出身更高,可滿滿的都是扶不起的渣滓啊。Gared和Will雖然出生低微,但出生低微的人接地氣,有滿滿的生活經驗和常識,謹慎、敏銳、身手不凡,在最嚴峻的環境中仍不泯良知和自尊,這也同樣不能推而廣之,認為所有的smallfolk都如此,書中有許多對君臨城和河間地芸芸眾生的描寫,其中低智、無能、人品下裂的也大比例地存在著。在書一開篇,個人品質相當出眾的Gared、Will和Waymar Royce就告慘死,這其中可有公平可言?不平,所以難受,難受促人深思,而天地之以萬物為芻狗,人在宇宙間不過滄海浮沫的無常與敬畏的情緒,也油然而生了。寫了這麼多,才舉了序章一個例子,其實再往後看,Jon也好,Daenerys也好,Tyrion也好,都是Critical Thinking的活榜樣,實在很值得六年級以上,開始磨練心智的孩子們讀。我在知乎上看到有人說冰火原著詞難句子複雜,其實除了一些中世紀和Fantasy中的專名詞之外,冰火的英文難度甚至低於Alice in WonderlandHarry Potter。 三、 冰 火 經 典 嗎?

關於本文最開始提出的第三個問題,「《冰與火之歌》是一部值得收藏和閱讀的經典嗎?」,我想寫道這裡,對這個其實已經回答了四分之一啦:

馬丁的原著有非常豐富,且經得起琢磨和推敲的細節和人設;又能夠允許內在邏輯的自行展開;包含了有關記憶與歷史敘事(historiography)、政治與民生、個人命運與人類前途、私利與公義等等宏大主題(theme)的關注和討論;遣詞造句精準到位又餘韻無窮......這些品質毫無疑問能讓這幾個大磚頭躋身經典的行列,以至於當22世紀的後人回顧20、21世紀之交的文學史時,它們會和《沙丘》(Dune),以及J. R. R. Tolkien的作品一樣,免於被遺忘的命運。初版本的價格踞高,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不過,《A Song of Ice and Fire》雖然是我特別喜歡而且讀不厭的書,又具有上述種種優點,它們在我心目中依然算不上是第一流的經典,原因有二:其一,現代社會的作家大多以文謀生,寫作連結著麵包牛奶、社會地位、自我價值等等剛需,每個字都算得清價碼。馬丁算是很坐的住、煲得牢的了,但他在拖稿過程中並非只是一片冰心無旁騖,而一直在出各種暢銷但不經典的大作。顯然,在往往「書被催成墨未濃」的現代和「批閱十載,增刪五次」的前現代之間,在麵包牛奶和立言不朽之間,在「鬱結於中,不吐不快」的「以血書」者與才華、技巧加功利的妙手文章之間,畢竟還是存在著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其二,現代社會我們雖然極大限度地佔有現成了知識,但這種佔有,和我們自己親身用五感得來的知識,有很大的差距,而佔有而來的知識又會像有色眼鏡一樣,隔斷我們從原始的經驗獲得更多新知的可能。舉個例子來說,比如去醫院就診,受過越多教育,佔有越多知識的我們,越不會和醫生絮絮叨叨地描述哪裡有怎麼具體的不舒服,相反,我們可能會精確地說,我的胃,我的腹腔,我的臼齒,有絞痛/刺痛/痠痛/脹痛,可能是之前喫壞了什麼/受了風寒/撞擊,會不會是炎症/損傷......藉助這些現成的知識工具,我們的記憶和表達當然會有效率得多,但也可能為了能夠裝進相應的框格之中,而捨棄掉那些不夠典型、不夠清晰的部分。馬丁的人物很多是根據心理學理論和歷史人物形象來設計的,他們來自於馬丁佔有的知識,而不像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曹雪芹他們那樣,來自於自己生活圈周圍的第一手觀察和體驗。從某種意義上說,想像多於實證的,就是虛擬世界。

原文標題:如何理性地去看待《冰與火之歌》的文學性(簡評《冰火》人物塑造)

There is no creature on earth half so terrifying as a truly just man.
——Varys

評價這部作品之前,我們首先得搬出馬丁老爺子。雖說文學不看資歷,但是這位作品位列世界三大小說魔幻鉅著之一的老寫手可不是看了幾篇寫作教程就開始動筆的文藝青年。在創作《冰與火之歌》之前,他已經是獲得過雨果獎、星雲獎的實力派作家,不僅作品頗豐,而且還擔任過多年的好萊塢編劇。

當然資歷對於文學來說只能是錦上添花,好作品只能用文本說話,因此以下就進入本文的正題。在中文繫念書的時候,現當代的老師尤為強調:好的小說,故事尤為重要。莫言不也說過,小說就是在講故事。比如之前重讀的蘇童《妻妾成羣》,大家族小老婆遭遇宗法殺人事件本身就是一個自帶吸睛點的故事,可以說乃是短篇小說的教材型典範。

長篇小說中,之前讀的《霍亂時期的愛情》講述年輕男孩被戀人拋棄並記掛終身,且重新贏回愛情的故事可以說也是值得一寫的故事,《牛虻》中牛虻發現自己的身世改名換姓後歸來並在回憶年少時光中死去也同樣曲折離奇,再到之前的通俗小說《基督山伯爵》、《三個火槍手》這些,更不用說,誠然是用故事架構起來的小說,可見故事對於文學作品的重要性,那麼脫胎於玫瑰戰爭的《冰與火之歌》囊括著人類大戰異鬼、七王國權力紛爭的故事一看就肯定會被媒體公司收為黃金IP。

當然除了故事,其次就是人物。什麼樣的作品可以稱得上是經典,這個問題我不敢回答,但是魯迅曾說:

沒有思索和悲哀,就不會有文學

當然這裡的悲哀和思索除了從作者的角度去理解,還有就是從人物本身的角度去理解,這裡的感情當然不僅僅限於兒女情長,更應當在於人物對自身的思考。比如《呼嘯山莊》希斯克利夫在報仇成功後對於自己的反思和對於自己愛情歷程的惆悵和哀傷。正是要「脫離低級趣味」,從一個性上升到另一個性,這樣作品似乎才能脫離凡俗(例如《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因此可以說人物不僅僅是故事的承重者,其更是小說的趣味性和文學性所在。那麼言歸正傳,爆款奇幻作品《冰與火之歌》到底好在哪裡呢,首先可以說如果沒有《權力的遊戲》那麼勁爆的電視劇改編,估計《冰與火之歌》也會只限於小眾羣體,因此在配圖的時候,筆者會時不時地使用電視劇的劇照,原著黨望輕噴。

人物篇

小說採用了一個人們一直喜歡提及的寫作技巧,那就是POV(Point of View)譯為視點人物寫作手法:

因此每個人物可以說都不是陪襯,當然也可以說每個人物都是陪襯(按照「主角不死」的傳統小說理論,馬丁的「主角」是分分鐘就能領了盒飯下場),基本上史詩款文學作品都喜歡用這個寫法,因為史詩的狀態下人多,自然而然死一個也不要緊的了,例如《紅樓夢》裏襲人去世,還剩黛玉,黛玉去世,還剩寶釵,這種宏達作品下人物眾多,雖然難寫,但是文學性其實也能一下子顯露出來,不過每個人都必須有特點,比如「女王」瑟曦的狠、「小惡魔」提利昂的智、「小國王」喬佛瑞的自私和暴虐等等,但是呢光有特點還不行,因為許多小說中扁平人物也有自己的特點,比如《倚天屠龍記》中狂妄自大且虛偽的滅絕師太,陰險卑鄙且自私的宋青書等等。然而這樣的性格是如何造成的,人物的轉變又是如何實現的,這可以說是扁平人物所沒有的。簡單地說,扁平人物的性格就是死的,惡就是惡,壞就是壞,或許一開始是好後來變壞,只不過真相沒有被揭露出來,而並非其自己的轉變。 而《冰與火之歌》的人物則像是一個個真實的人在面對一次次人生的抉擇,對於單純的選擇來說,根本沒有好壞之分,但是卻導致了整個人生或者說局勢的走向。

血色婚禮|羅柏·史塔克

血色婚禮這一段對大家來說可能還是記憶猶新。羅柏被尊為北境之王之後,聯合北方貴族將大軍開向君臨,但是首先就得經過孿河城並和弗雷公爵達成聯盟。羅柏一開始在母親凱瑟琳的安排下和弗雷家族聯姻,從而使得瓦德·弗雷在維斯特洛大陸上一改聲名,可惜地是羅柏在聯姻前喜歡上了一個赤腳女醫生,這事情就尷尬了:

為了真愛而放棄政治大局,還為了政治大局而捨棄愛情?

這個抉擇張無忌做得很好,抱了趙敏,讓朱元璋去當皇帝,兩全其美。

可是羅柏沒有,或者說他悲哀的地方就在於一副狼族的老實相,沒有浪跡天涯的心也不敢撂下領導南下大軍的攤子,但是他又想愛情和政治兼得,於是讓自己的叔叔去娶弗雷家族的妻子,而自己娶了美麗的女醫生。這在很多觀眾看來就是相對幼稚的行為了,不過倘若知道弗雷這個人的用心(利用和北境之王聯姻來提升弗雷家的地位),他也就不敢這麼做了,或者說他違背了婚約也應該防範著點,可是他一副「仁者無敵」的樣子,要是換在一般的通俗小說,那就是人們被他的愛情所感動,他一舉攻克君臨,但是作為嚴肅文學,他做了選擇就要承擔結果。

本來野心勃勃的恐怖堡領主(隨軍領主之一)波頓就覬覦了史塔克家族在北境的地位,於是蘭尼斯特家族就聯合收買了波頓和弗雷,製造了血色婚禮。羅柏不僅葬送了自己的女人、孩子和老媽,更是將北境拱手讓人,父親的血債還沒討回,把家族基業都丟了,這就是一個值得令人回味的事件。

審判|提利昂·蘭尼斯特

當然羅柏這個人物的點有些明顯了,因此讓人覺得太傻太天真。但是有一個人物卻正好和他相反,沒有出眾的外表,卻有一個政治家的心,還特別善良。編劇界的史航曾經說過,打動人的在於細節。而雖然提利昂像個唐璜似的公子,但是對於女性他確實絕對尊重的:

01.當他抓大學士的時候老頭還在嫖娼,他讓武士帶走學士的時候還不忘摞一堆金幣留給妓女

02.當喬佛瑞在欺負珊莎,併當眾羞辱她的時候,提利昂站上去一個巴掌,管他是國王還是啥,當時看著就特別解氣。

一個侏儒敢於對抗蠻狠無比的國王,靈魂高大大概形容提利昂這樣的人物。當然這樣的人物最悲慘的還是在於他面對愛情的時候,他遇到了妓女雪伊,雖然這是他喜歡的眾多妓女之一,但是雪伊和他卻在這種關係中產生了彼此關照的感情,經歷過大難的雙方本來應該是更珍惜彼此,但是提利昂卻因為害怕父親和姐姐瑟曦要拿她開刀,決定將她送走。

這個悲劇的轉折點就在於當喬佛瑞被莫名毒死之後,提利昂被抓起來審判的時候,所有人都開始指控他,但是最後雪伊出來,開始指控他,並揭露了他們之間的情史的時候,提利昂徹底奔潰了。一方面他開始反擊他的父親,並指出自己認罪,但是他的罪是身為一個侏儒,而不是毒死了喬佛瑞,並慷慨激昂地指責了當場所有的貴族,因為之前正是他帶領了君臨城的民眾智勝史坦尼斯的軍隊,領導了黑水河一戰。最後他要求比武審判也是情理之中。

小指頭和瓦里斯

就我來說丑角塑造最成功的,我覺得是瓦里斯和小指頭,小指頭是丑角很明顯,他雖然出身卑微,以嘲笑鳥自製家徽並一步步想成為上等貴族,行為十分勵志,但是卻為此不惜利用身邊的每一個人,並且各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連自己喜歡的人都想要利用。比如他眷戀著臨冬城舊領主奈德的妻子凱瑟琳,常常將她女兒珊莎當做她的影子,並一直保持著曖昧,從他在艾琳谷中的一吻其實可以看出他對凱瑟琳或者說代表凱瑟琳的珊莎有著浪漫的愛情幻想,當他幫珊莎搭建臨冬城並強吻了珊莎的時候,珊莎怒道:

「你幹什麼?」
「我在親吻我的白雪公主。」

可以說小指頭貝裏席的悲哀之處在於,他一身因為地位卑微,所以愛情、愛情都遭遇挫折,因此他深信只有強大是永恆的,其他不過都是錦上添花,因此對於這種曇花一現的感情他並不珍惜。為了政治目的,他不惜犧牲自己的白雪公主珊莎,他冷血地將她送給殘忍的小剝皮,只能說他狡詐陰險,掩蓋了他本身人物的悲哀。

而瓦里斯其實表面和小指頭一樣,在監獄裡還坑了奈德一把,讓奈德放棄榮譽,直接認罪,並且也擅長利用人,在大勢所趨的時候,他也當庭指責小惡魔毒殺喬弗裏。但是之後他又拯救了小惡魔,他其實一直都在暗中幫助龍族復興,可以說是一個披著虛偽假面的正面人物,正如他自己所說,一直不顧別人的指責而暗中保護著整個龍族的家業,可以說他是在國度裏聲名最壞的人物(一方面是因為他是個閹人,一方面也是因為他善於利用人且善於挑撥離間),但是與貝裏席不同的是,他是一個有理想追求的人,他所作的一切是為了復興龍族大業,他唯一一件為自己泄憤的事就是將當初閹割了自己的黑巫師關在了棺材裡虐待,可以說他為了龍族大業忍辱負重也幹了不少臟事,算是一個悲情的丑角。

類似的角色轉變和選擇其實還有許多,比如叛變恩主的席恩·葛雷喬伊,最後走向悲情。冷血的弒君者詹姆,為了救布蕾妮而跳入鬥獸場等等

其實這些個人物一個個都擁有完整的人生軌跡和人格走向,並製造了小說中的無數個故事,或許其中的許多情節難免有些嘩眾取寵、過分誇張的嫌疑,但是正如餘華《活著》一樣,但故事過分的戲劇性並不能掩蓋其本身的文學性,也正是由此,《冰與火之歌》以及其改編的《權力的遊戲》才能在全球吸引那麼多觀眾,並成為許多文學愛好者津津樂道的話題。

轉自LiteratureCave,轉載並關注聯繫洞主


作為一名文學路上剛起步的小白,我分享一下自己的拙見。

《冰與火之歌》是一部很不錯的小說,馬丁老爺子運用寫作手法技巧嫻熟,想像豐富、引入入勝。但個人感覺它的文學獨創性偏小,它的文學手法沒有突破性運用。比如說它經典的手法POV不是馬丁老爺子原創的。實際上,POV早就被廣泛運用於文學、影視等文藝作品中。我初中還不知道POV時就通過運用POV手法的電視劇想要用不同視角描寫四個女人如何奪權的宮鬥小說,當然因為我一點都不懂政治,也不會用POV寫小說就放棄了。所以,我特別佩服馬丁老爺子能用POV把《冰與火之歌》中的權力鬥爭寫得如此精彩。但是,POV確實不是他獨創的。如果《冰與火之歌》放到幾百年前,絕對可以載入文學史,因為它將一種鮮為人知的文學技巧發揚光大了。正如同勃朗特姐妹、簡奧斯丁之於十九世紀英國文學,她們的作品或許在現代人看來「不值一提」,但毫無疑問給當時冗長的英國文學吹入一陣清風。有些人質疑莫言為什麼能得諾貝爾文學獎,雖然他的手法是被受到魔幻現實主義啟發的,但他的手法和拉美魔幻手法不同,無疑給中國文學乃至世界文學帶來了一些新的東西。最近太忙了,暫且就簡單地回答一下,希望題主不要見怪。


冰與火之歌,讓其他類似的小說黯然失色。就像《三體》一樣。以後人們只能說某某小說可以與之媲美,但永遠無法說完全超越。


題主,不要說比《哈利波特》,就在美國奇幻界,馬丁在文學層面也不在最上游啊!事實上,英美文學教授都不把《哈利波特》放奇幻小說領域,我們可不理會《哈利波特》了,英美文學教授說的多是「從狄更斯到羅琳的英國文學傳統」、「從《格列佛遊記》到《哈利波特》」、「馬克吐溫PKJK羅琳,英美兒童文學大比較」這類。

所以,先要把《哈利波特》或羅琳開除。馬丁可比的對象,首先是託爾金,奇幻對奇幻,你覺得這兩人誰更強呢?答案應該不會太有爭議。再可以比一個,普拉切特老爺子,《碟型世界》作者,奇幻讀者可能會更看重馬丁吧,但事實是,普拉切特的文學地位可能比託爾金還略高,因為這老頭作品有幽默文學特色,竟然在英國文學史裡帶了幾筆,請問,馬丁能不能蓋託爾金?若不能,那也就無法和普拉切特並論吧。

再回到美國,在奇幻科幻小說界,碾壓馬丁的都不在少數吧,不說別人,剛離世不多久的厄修拉勒古恩,這位老奶奶是美國傑出文學成就獎得主,屬於硬奇幻科幻都寫得好的作家中的文學泰斗(前面說了,文學史裏被大規模論述的羅琳,其實是不嚴格意義的「奇幻作家」,可以開除),毫無疑問的No1。

老奶奶離世後,二把金交椅轉正一把金交椅的當屬尼爾蓋曼,大才子,因為寫出了《鬼媽媽》這樣的童話,頗有點文學地位,明顯強過馬丁很多。至於死掉的,比如命名星雲大師獎的那位,比如諾頓夫人,絕殺馬丁那也是輕鬆吧。(活著的,最近有一個三連星雲還是雨果的一女科幻作家,我忘名字了,那位的文學地位在硬科幻奇幻裏肯定不低)

如果還不直觀,看看獲獎情況,厄修拉勒古恩是美國文學傑出成就獎,這個相當於被嚴肅文學界某種程度肯定,雖然給厄修拉老奶奶有點統戰色彩,但這個畢竟是美國嚴肅文豪慣拿的,厄修拉哪怕是沾點多樣性的光,好歹和福克納或託妮莫里森一個方隊了;尼爾蓋曼,拿了一個喬伊斯獎,這獎雖然不是最頂尖,好歹也是重要獎,跨界了,另外,尼爾蓋曼還是山寨諾貝爾的五名候選人,對於奇幻作者而言,算起大榮耀。反觀馬丁,只能在雨果軌跡裏打轉。

最後看一個36國108文學家評選的「100部塑造人類精神的虛構類名著」的榜單裏的在世作家名單吧,這個是文學家評選,非粉絲刷票,對文學價值衡定有很大的參考價值。名單如下:《哈利波特》(羅琳)15(活著的作家第一位,自然也就碾壓所有活著的諾獎得主)、《使女的故事》16(瑪格麗特阿特伍德)、《午夜的孩子》65(薩魯曼魯什迪)。可貴的是,厄修拉勒古恩的《黑暗的左手》雖然只拿了一票,也彌足珍貴出現在百部名作的名單內,只不過在70名開外了,這就算了不起了,因為活著的諾獎得主也都整體掛了。這個嚴肅權威的榜單裏,除了被開除的羅琳秒天秒地外,高精尖奇幻科幻作品,除了《黑暗的左手》拿了1票外,也全部掛蛋,這一票實在是彌足珍貴啊。

所以,馬丁的粉絲們要接受事實,《冰火》就是一好看的史詩類奇幻作品,文學藝術價值基本和它無關。馬丁的合理追求就是早日拿一個雨果和星雲的長篇,早日進入世界科幻奇幻名人堂,要知道拒絕領雨果獎的羅琳拿了雨果獎,還進了世界科幻名人堂,她可是個不正宗奇幻作家啊!(這也側面佐證了羅琳的文學地位,若她非有很高的文學地位,科幻名人堂不至於先於馬丁把她放進來,把她放進來,有為科幻奇幻抬高食物鏈的目的)。

總結就兩句話:第一句是:對馬丁不要奢談文學地位,他註定是美國文學史一字不提的人(因為連美國的諾獎得主賽珍珠都屬於基本一字不提的階級,就是說,有時候一字不提,有時候一句話,馬丁大概那還比不了賽珍珠吧,美國文學史中一字不提應該也是正常的吧);第二句是:好好寫完冰火系列,不要太監,爭取早日拿一個雨果獎長篇,爭取早日進世界科幻名人堂,爭取拿一個世界科幻學會的星雲大師獎。


鄙人英語水平有限,沒有看過英文原著。勉強依據中文版回答一下自己的觀點。

我認為論「文學性」,哈利波特恐怕比不上冰與火之歌。

用詞簡單不簡單我不清楚,但是文學性絕對不僅僅體現在用詞上。

首先,敘事方法上,哈利波特給我的感覺是比較傳統,比較大眾化;而冰與火之歌POV的敘事無疑是加分項。

然後,各種描寫與修辭,我覺得冰與火之歌無疑更加豐富,更加充分。哈利波特則顯得單薄,有一種不夠深入不夠充分的感覺。

哈利波特和冰與火之歌我都很喜歡,但是在我看來,哈利波特有些類似於那些最優質的網路小說—————它給我們展現了一個神奇有趣的,可能就藏在我們身邊的魔法世界。它有生動的人物,有搞笑或新奇的魔法學校日常,有顯而易見的主角,有不錯的劇情和圓滿的結局。但是它不會讓我感覺深沉,也不會讓我思考很多。

而冰與火之歌給我的感覺更像名著:多個視角,沒有主角光環,更加細緻,離我們更遠卻更加真實。雖然伏地魔很強很恐怖,但是冰與火之歌的世界無疑更加危險,更加黑暗。


用詞簡單並不代表文筆不好,極端一點地說,用盡生僻字的文章不見得比得上一個漂亮的比喻,以辭彙難度來比較文學性並不十分恰當。

冰與火之歌屬於奇幻文學,奇幻文學本身非常小眾,其中最出色一般公認為三本《魔戒》、《時光之輪》和《冰與火之歌》。《魔戒》為史詩奇幻定型,開創了「舊史詩奇幻」;《時光之輪》將舊史詩奇幻推上巔峯(但是缺乏出色影視改編,名氣不大且歷史價值比不上《魔戒》)。《時光之輪》之後,奇幻文學善惡對抗、場面恢弘的風格和情節逐漸老套,少有出色作品。

《冰與火之歌》受《魔戒》影響極深,但是卻也在其基礎上作出了革新,是「新史詩奇幻」的開山之作和巔峯作品,相比於傳統奇幻,不強調黑白、正邪的對抗,而著重於人性的灰色地帶;POV的寫作手法則更能反應人物性格(POV手法這並非馬丁首創,但如此大膽、廣泛、完全拋棄部分上帝視角且駕馭出眾的運用確有其突破性)。

POV手法也存在侷限性,即故事宏大時,需要很多「工具人」POV以敘述,而也會導致文章較為冗長(馬丁處理的已經很好了),以及由於各個視角存在的侷限性、POV掌握信息的不對等,增加了讀者的閱讀難度,而宏大的背景進一步對讀者的理解力提出要求,直接「趕走」了一批讀者。同時,個人視角有時難以呈現出時代的恢弘感

另外,由於早期設想不成熟(詳情可以查「九三大綱」),再加上馬丁的「園丁式」寫作,可以明顯看出部分早期設想的不成熟(如人物年齡、歷史背景、人物關係、第一部章節明顯較短),這一點《HP》也存在,即前三部與後四部的風格、深度大相徑庭。

冰火最大的價值是對幾乎所有人物形象刻畫的細緻入微(哪怕」工具人「何塔都形象鮮明),對人性的深入探討(對」九三大綱「的最大改變)以及對於歷史洪流中作為犧牲品的弱者的悲憫(平民、殘人),又是感覺這本書沒有主旨,但如果拆成一個個小故事(比如按POV),文字背後又透著作者的悲憫。審判侏儒、詹姆和白典等鏡頭,確實是一首時代的輓歌。

《魔戒》要寫的是神話,於是場面恢弘,主人公形象刻畫鮮明,我們可以看到弗羅多和山姆的勇氣、阿拉貢的執著和使命感。我多少次為貝倫和露西恩的美好愛情而扼腕——一如首生兒女中最美麗者,那首沒有語言可以描述的歌謠,使數千年未被打動的曼督斯為之扼腕;恰如童話,但是在所有的童話中,這是唯一能令我動容的。《魔戒》寫的是世界、寫的是如洛絲羅瑞恩般蒙福的土地,《冰火》在開篇是臨冬城中的惜別,直到獨行狼死,馬丁把美好撕碎,展示了悲劇。

說缺點,就是略有拖沓(在完結之前,不能確定是不是伏筆),以及拖稿。答得很亂,想到啥說啥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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