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房子人挺多的,但是怎麼知道自己的房子是不是被抵押了呢?有誰知道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開發商如果將期房的土地抵押,抵押后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不屬於抵押物。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屋進行抵押,均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做抵押登記。

如果是期房,開發商將在建項目的土地進行抵押,登記機關會在開發商的《土地使用證》上進行標識。

如果是現房,開發商將建成的房屋進行抵押,登記機關會在開發商的《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

因此,買房人如果在買房時堅持要求開發商出具有關證書的正本,基本上就能瞭解自己想要購買的房屋的抵押情況了。

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商出示所購房產的有關證件,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看在證件的備註欄中有無作他項權利記載。如果備註欄中沒有註明他項權利(抵押)的情況,則該房屋沒有抵押給銀行。

檢查開發商的證件尤其值得注意三個問題:

1、應當堅持看原件。很多開發商往往以各種理由不讓購房人看原件,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土地被抵押了。

2、注意審查證件的真偽。

3、看清抵押的記載情況。

瞭解更多房子到底有沒有被抵押貸款等相關信息可參考資料:怎麼樣才能知道房子有沒有被抵押貸款?


開發商搞「在建工程抵押借款」後,就已經在交易中心辦理了抵押登記。在它取得預售證準備賣期房時,一定會先通知銀行,將即將賣出的房號告訴銀行,由銀行出面去交易中心辦理相關房屋的抵押撤銷手續,這樣交易中心才能受理這些期房的買賣合同。因為期房抵押未解除前不可重複再抵押,所以若銀行不知道開賣或不同意去撤銷原抵押,則開發商是賣不成房的——標誌是,《預售合同》備案做不成。

   所以,咱們可以反向推斷:簽約後,若在合理期間內辦不了合同備案,購房人可以懷疑開發商這事沒辦,有問題,可以立即追究、維權。

懂了這道理,並及時採取措施,優先償債之慮,就不會再發生。


你得房子,在你買之前都是抵押了的,你買的時候,開發商吧你那一套用流動資金向銀行解抵押,這樣就行了,然後等你付錢後,這個房子就不存在抵押了,如果你是按揭,你後面也要抵押的,所以你放心好了,


房產交易中心拉個產調就知道了。況且,抵押房是不能過戶的,沒法賣。


你能拿到產證就是沒抵押的


能辦產證就行了,不需要考慮開發商的問題。哪家開發商做項目不貸款?哪家銀行房開貸不需要抵押?


房子是不能低於兩次的, 看能不能過戶...能不能低於貸款...


一週之內如果不蒙向房產部門申請備案登記,那基本上就是抵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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