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男生的頭髮都沒有很長,只是老師喜歡平頭,所以強迫學生剪平頭,不讓有劉海,並且說,第一次查,如果不剪就要全段通報批評,第二次查不剪就要通報警告,這樣算違法或侵權嗎


講個親身經歷的故事:

很不幸,我當年在帝都的一所區重點中學讀書,和海淀、西城重點中學50%的一本率相比,我們學校20%的一本率幾乎可以說是基(chao)礎(ji)薄(la)弱(ji)校(所在的區目前已被合併)。我也的確感受到任課老師自己都不理解課本內容而信口開河的誤人子弟的現象。

甭看師資一般、抓學習不太行,抓起政教來,可謂是獨樹一幟。

某天便莫名其妙地要求所有女生無一例外地剪短髮。

理由也很奇葩,「留長發等老了以後容易掉頭髮!」

我是男生,從沒留過長發,如今生活所迫,髮際線如日中天,至今搞不懂掉頭髮和留長發有啥必然聯繫。

但學校一聲令下,政教處老師蠢蠢欲動,各班班主任篤信「贏在執行」,作為羔羊的我們豈有不落實之理?(畢竟大家也都是經過中考歷練的好學生)

於是乎,即便是怨聲載道,校園內女生們的發舞輕揚便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還不止於此,彼時學校要求人人必須穿校服,而我們那身校服呀,就算是選了郭敬明號,最終拿到的也是姚明號,校服上下身兩件,單拿出來裸穿都足以遮蓋三點。所以人人看起來,都像是貓穿獅子皮。

總之,學校里清一色的長衫短髮,每個人都安辨雄雌,讓高中生活變得乏味而無趣。其實,校領導們妄圖扼殺早戀萌芽的小心思何人不曉?這些事在當今的中國比比皆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短期內也不會改變。

以下是我真正想說的:那就是應然與實然的問題,現實的確如此,可現實的,一定是應該的嗎?存在即是合理嗎?

我向來反對「早戀」這一概念,因為在青春懵懂的年代年輕人迸發出愛的火花本就是天性,壓抑天性本就是違背人倫的。縱觀世界各國結婚年齡,無論國家發達與否、不管民族膚色深淺程度,結婚年齡普遍在14–18歲之間;而反觀中國(或許和控制人口政策密切相關)的結婚年齡其實早已創下了世界之最。對於連定義都是錯誤的早戀,幹嘛要視為洪水猛獸?

此般荒謬絕倫的學校規定恐怕也沒法防微杜漸,在如此險象環生的高中校園,我愣是談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並在八年以後抱得美人歸。但規定的偏狹造成的弊端卻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面導致美學教育的缺乏,讓本該人皆有之的愛美之心變得斑駁而混沌不清,嚴重影響了幾代人的審美能力,社會上崇拜丑的、擯棄美的現象層出不窮。另一方面造成品德教育的淪喪,教師資源投入到監視與管理上,似乎致力於打造充滿荒謬與偏狹的小社會,在學生心底種下了陽奉陰違的種子;更何況此般規定追求的目標本就是錯的,卻花大力氣投入,長此以往讓學生失去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對於國家民族的長遠發展無疑是悲哀的。是非觀錯亂,反而會讓人變得更加「社會」,在一代教育者的不懈努力下,將「對與錯」幻化為「得與失」,這無疑為當前充滿功利的社會價值觀提供了溫床。

最後,感念新一代教育者的偉大,勇於糾正過往的謬誤,可能還會帶來一系列的積極作用,對於教育觀的改善也是一個很好的支點。


學校和學生是一種「特別行政關係」,因此是不違法的。

特別行政關係常見於軍隊和公務員群體,公權力對於效率和特別的需求,需要對手底的軍人和公務員設定特別的義務。如軍人需要無條件服從上級管制,談不上所謂「基本權利」,否則軍隊在戰爭時的作戰力難以保證。同樣的,在學校中,學生對校規有特別服從義務,處處談及基本權利,可能學校的管理就無從下手了。

當然,我不認為學校要讓學生剪短髮是合理的,但若要擺到法律層面,很難找到違法的理由。


在我們國家,彷彿學校對學生的所有要求都算正常,所以學校這種要求當然不違法阿!不過一流學校抓學術,二流學校抓技術,垃圾學校才轉紀律。


學生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強行剪去就屬於侵犯學生身體權,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倒不是長短的問題,除了平頭其他的髮型更需要打理費心思,可能只是想簡單的避免過多的花心思在髮型上,統一平頭校服也不用攀比。比較簡單粗暴的方式,不過可能不太尊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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