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晚上遇到一個劫匪,要搶我的錢,我拒絕後他用武器攻擊我,然後被我不小心反擊成功,掉下了他的武器,開始逃跑,但是我打紅了眼,撿起武器,一路追擊,直到追殺成功。


丟下武器開始逃跑的時候,這個搶劫/傷人行為就已經停止了,那你繼續追擊就算是防衛過當了。

除非……他還拿著刀,但是旁邊有輛車高速飛過,他一躲,你一腳把他踹回去,結果他被撞死了。這種情況就算正當防衛。


妥妥的防衛過當啊…人家都跑了你還追…中國沒有不退讓法,所以要注意防衛強度。


直到對方掉下武器開始逃跑時,都屬於正當防衛。但後續您撿起武器時,其實對方就無法繼續搶劫,並且一般人應該認識到這點,您還繼續一路追擊將對方殺死的,不能評價為一體化的防衛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遇到搶劫犯搶劫,人身或者財產受到不法侵害的,可以進行正當防衛,造成搶劫犯傷害或者死亡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對方開始逃跑的時候侵害行為已然終止,這個時候就已經不適用正當防衛了。

你這是故意殺人,最低三年,最高死刑。


有龍哥的先例,應該不會判太重吧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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