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犯罪者花錢買命後,我們有沒有想過對其他潛在犯罪者的影響?


謝邀

法律的終極目的是保障人權

法律的終極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有冤報冤,有仇報仇,讓犯錯者賠掉一切,或為了追求一種理論上的絕對公平,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社會傷害成本?

法律永遠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種手段,通過法律我們構建想要的理想社會,所有人在規則下行事,而終極目的就在於最大限度地降低社會傷害成本。如果單純為了執法而執法,這將是法治路上一個最大的誤區。信仰法律,並不意味著要愚忠於法律。輕判案例在國外並不罕見,法律背後有許多當事人自身無法承受的現實之重,但為何在我國卻引起連番呼聲?原因在於,在我國司法狀況並不理想的今天,民眾時常難以辨別什麼是法律合理的妥協,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讓步,既然難辨真偽,還不如一網打盡來得乾脆。

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我們在傳統觀念中認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縛人的,其實不然。英國啟蒙思想家洛克是這樣說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維護和擴大自由。這是因為在所有能夠接受法律支配的人類狀態中,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這是因為自由意味著不受他人的束縛和強暴;而這種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們所被告知的那樣,這自由並不是每個人為所欲為的自由。(因為當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時候,該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種處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舉的那些包括對他的人身、他的行動、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財產的處分,乃是法律所允許的自由;因此,在這樣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專斷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夠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國說出這樣精闢的話是多麼的偉大啊,我們認真的理解這句話,我們可以得到新的認識。法律事實上是保護和擴大我們的自由的。沒有法律的情況下,社會上的每一個人的權利在受到侵害的情況下,是沒有辦法得到公力救濟的,而私力救濟往往是非常危險的。法律的存在為我們得到公力救濟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圖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懷忌憚,使我們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們需要法律。沒有法律,我們的社會就會陷入混亂,我們的財產、安全沒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為什麼會有人認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這和我們國家的傳統有關,我們國家在傳統上的法律,是以刑為主,法律調整的方式是懲罰,刑罰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關係是由道德來調整的。中國的法律傳統是這樣的,因此我們中國人討厭和法律有關係。與法律有關係


第一個 保護人們不受傷害 如果他傷害你的生命 賠償有什麼用呢 賠償會讓你起死回生嘛 賠償是為了對已經造成的傷害有所幫助 換句話 如果沒有傷害何須賠償呢 而法律實際是在於約束個人行為 降低傷害率


肯定是保護在前啊


都重要!沒有主次之分。

如果說法律只是為了保護人們不受傷害是片面的,因為總會有一些人將法律置之度外。若說是為了讓人們得到補償也是不全面的,因為這世間總有一些事情法律無法完全解決。但是!我們要明白,法律在客觀的角度而言是公平客觀的!正是有了法律的存在我們才能夠受到保護,有了法律,才有了一定的客觀性。

這兩個話題無論是怎樣說都是有理的,但是我更侵向於法律保護了我們。我們沒有感同身受,所以我無法準確回答你。我知道,沒有法律很多事情會亂套的。只能說,在一定的客觀角度而言,法律是想對公平公正的。

作為一個想學法律的高中生而言,我無法確保這世間所有事件的公平公正,但是!我會盡我所能保證法律的公平性,拼盡全力維護廣大人民的利益!


個人感覺法律是對人的,不是對受害人的,法律的意義應該和傷害沒有直接關係。


法律是為了規範人們的行為,不要侵害別人的利益和自由。保護重要


第一個,保護人民不受傷害


肯定是保護人們不受傷害吧,這個更重要


謝邀,我並非專業人士,但感覺不存在哪個更重要。

法律是因為先發現了大量惡性事件,再利用權威去規避傷害而存在的,它保護的是遵紀守法 合法公民的權益。

就目前社會貧富差距大,國民素質層次不齊來說,根本不能完全避免所有惡性事件不會發生,所以法律只是告訴你假如你受傷害了,該用怎樣的武器去保護自己,假如你傷害別人了,又該會受到怎樣的懲罰,沒有感情存在。

就醬


第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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