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各位懂法律的大神了,謝謝大家。這個事件大概有三個人,為了防止混淆,用字母區別一下吧,一個是朋友村裡的同齡人A,一個是A的朋友B(和朋友並不熟),還有一個就是朋友了。

事情是這樣的,一天晚上A打電話叫朋友出來喝酒,朋友去了,到了之後發現原來還有另一個人B也在酒桌上,本來高高興興喝酒,期間有一會A離開了,這時候B說了一句類似想打人的話,然後朋友開玩笑說「大家都是兄弟,要不然你踹一下我出出氣」,沒想到B真的開始毆打朋友,然後朋友也還手了,打架的過程中,B還試圖把朋友推到路邊的黃河裡淹死(吃飯的店在黃河旁邊,水也挺深的),後來被店長還有兩三個人才拉住,沒有推下去,B還把朋友的手指掰了,雖然沒有斷,但現在日常生活還是有點不方便,然後報了警,在去警局的路上,B一直罵罵咧咧的,朋友當時估計也喝多了,氣不過就拿口袋裡的手機朝B砸了過去,沒想到把B眉骨砸傷了,大概縫了三四針,可能也就花了幾百塊錢,然後到了警局,因為A和B關係好,A打了我朋友一巴掌,讓其賠錢,朋友當時因為一年沒出去打工了,身上也沒錢,後來做了筆錄就回家了,第二天朋友就去別的地方打工了,事情是發生在3月11號左右,朋友4月21號接到公安局打電話,說是B把自己起訴了,告朋友不賠錢跑到外地打工,告朋友逃逸,但是如果朋友不出來打工,在家也沒有錢可以賠他們,而且現在因為B掰手指的原因,打工好多活都不能幹了。警察打電話讓48小時回去,可朋友在外地,這麼久也沒掙到錢,身份證還被保安隊長弄丟了,只能找一個短期兼職,現在時間還沒到,活還沒幹完,隊長說如果走的話就不給錢了。A和B都是街上的那種混混,怕朋友回去被狠狠訛一頓,畢竟朋友什麼都不懂,也不懂法,當時真的不是要故意跑掉,因為要出來掙錢,不然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也沒法賠償。對方天天打電話威脅朋友說,不賠錢就讓他坐牢,關鍵他們要的錢太多了,動不動就四千一萬的,朋友現在身上估計連一百都沒有。

求助各位懂法律的大神們,現在朋友應該怎麼做比較好?這種情況會坐牢嗎?朋友要怎麼做才會不吃虧的解決這件事呢?當時打架手腫後朋友有拍下手的照片,這個可以做為自己也受傷要求對方賠錢的證據嗎?如果真的到時候賠錢,大概要賠償B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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