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花錢買了冠姓權和兒子嗎?


這個問題可以反過來問:

如果沒有冠姓權,男人還願意出高價彩禮嗎?

答案我們都知道。


只要不傻的人都能看明白,冠姓權只是為了漫天要價的一種手段,至少95%的比例是這樣,古往今來有能力且願意招上門女婿的不超過2%。

彩禮存在的時間遠遠早於冠姓權,僅從這一點就足以證明瞭。男人即使讓出冠姓權彩禮也不會減少,反而還會讓自己的處境更被動,服從性測試會一個接著一個。想要冠姓權的女性無一例外都是控制慾極強的女人,你總有滿足不了她們的時候,到時候她們就會出軌把你無情的拋棄,這一幕每天都在上演,如果你妥協了,那麼很顯然你也將成為這些可憐蟲中的一員。


當然會,倒不如反過來問問,

如果不是為了彩禮,女人還會要冠姓權嗎?

彩禮相關的問題都吵了好多年了,前幾年的時候壓根沒有冠姓權一說。當時的說法是男性有繼承權,女性沒有,所以結婚的時候要男方給彩禮,但這個說法漏洞太大,所以很快就被生孩子警告完全代替了。近年生孩子警告也被反駁的差不多了,冠姓權也就冒頭了。


會。

通常要高價彩禮的,無外乎那麼幾種情況。

第一種,就是買斷。跟傳統的嫁娶一樣,女方嫁到男方家,成了男方家的人,將來孝順男方的父母。

她們孃家有兄弟,也不需要她們贍養父母,為父母養老送終。頂多逢年過節看看父母,包個紅包孝敬一下,遇到大事最多就是隨個份子,不需要她們出大頭。

這種情況,她們自己都把自己定義成「嫁」,嫁出去了,她都是你們家的人了,要你個冠姓權幹什麼?

第二種,就是佔便宜。既然是佔便宜,只佔個冠姓權有什麼意思?合著冠了她的姓,就不是你兒子了,將來就不贍養你了?

反之,冠了你的姓,她生的,不照樣是她兒子嘛。

所以,這種情況,冠誰的姓並不重要,實打實的彩禮纔是真金白銀。

第三種,就是門檻。有很多家境不錯、不重男輕女的家庭,彩禮其實也不低,尤其是獨生女。

但人家的彩禮只是一道門檻,是為了阻攔那些窮小豬拱自家嫩白菜。

那樣家庭的女兒都是自小嬌養的,是花了大價錢大精力的。通常為人父母都捨不得孩子將來喫苦,也不願意作冤大頭扶貧,但又怕從小保護太好的女兒被騙,所以把彩禮定的很高,讓非門當戶對的窮小子望而卻步。

除非你比人家女兒優秀很多,是個潛力股,還有得商量,否則休想染指人家女兒。

這樣的家庭,其實根本不在乎你的彩禮,也不佔你一毛錢便宜,也有底氣你出多少彩禮,人家隨多少嫁妝,然後彩禮和嫁妝作為小兩口婚後小家庭的啟動資金。

這種情況,人家都不稀罕你的高彩禮,用冠姓權交換根本行不通。

不過,如果願意倒插門的話,還是有可能的。

去女方的城市,去女方的家庭,跟女方一起孝順女方的父母,說不定人家還會給你彩禮呢。

當然,女方家也能夠給你提供更多的資源,更好的物質條件,你也不虧。

只不過,通常有這種家境的女方,對贅婿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

至少,你得是個潛力股,人家投資在你身上,是要有看得見的回報的,你得延續他們家族的驕傲啊。

再不濟,皮囊要好看吧,至少得是人家女兒特別喜歡的。把女兒哄高興了,比什麼都強,也不在乎你將來能不能出息。

所以啊,冠姓權其實跟彩禮沒有多大關係的。

想要用冠姓權跟你換彩禮的,重點是在彩禮,不是冠姓權。

你要是沒錢,多少冠姓權都沒用。

真想要冠姓權的,不是你用高彩禮能換來的。

你有高彩禮,人家有高嫁妝,冠姓權不是你用錢就能決定的。

當然,高彩禮和冠姓權都要的,也不是沒有。

但那種情況,要麼女方想佔便宜,要麼女方條件高你幾個級別。

佔便宜就不用提了,都知道。

條件高几個級別也好理解,人家有顏有貌有學歷,收入還遠比你高。

在你們家境都差不多的情況下,是你高攀了了,為了心理平衡,肯定得要你一比彩禮咯。

不過,這也只是極少數情況,大都是逼婚所致。通常這種自身條件樣樣比你強的女生,也看不上你。

其實吧,與其在這兒吐槽抱怨彩禮高,相反設法降彩禮,不如好好提升自己。

現在廣義的門當戶對,並不是隻看原生家庭。

你要是個博士,前途無量,只要你態度好、人品過硬,就算拿不出彩禮,善解人意的女方也不會逼迫你。

甚至可能不僅不要彩禮,還給倒貼些嫁妝,給你們補貼家用,度過早期的艱苦生活。

你要是個公務員,也不錯,仕途怎樣不好說,至少工作穩定啊。

說不定,也有丈母孃願意不要彩禮。

其實就一句話,現在是你高攀了女方,將來可能是女方高攀了你。

人家看重的是長遠利益。

但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你現在有學歷或者有能力,能讓人看到你只是短期的貧寒,並不是一輩子的窮光蛋。

是要實打實的實力,不是白日做夢、畫大餅,寄希望於未來能中五百萬大獎。

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莫欺少年窮。

但是,有資格說「莫欺少年窮」的,通常必須是潛力股。

你要沒什麼能力沒什麼資本,還不肯喫苦,到老年也一樣窮。


沒了姓氏這個理由,至少還有生孩子警告和做家務警告呢(逃

外國男的不用給彩禮,能拿女方的嫁妝,女方和孩子還要跟男的姓,怎麼不見國內的既得利益者去批判一下,甚至去問他們要錢呢?這不是挑軟柿子捏嗎?

1980年以前也沒有可以隨母姓的法律規定,然而沒有高價彩禮,那時候的男女關係也比現在平等多了,怎麼不去批判呢?

孩子跟誰姓都合法,但借婚姻索取財物必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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