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为什么作者以及部分读者很反感「营销」

打个比方:把说 墨香铜臭《魔道祖师》营销 理解成说 明星整容

整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明星的「黑料」。

「她的鼻子挺,因为她整过,实际上以前很塌;她的眼睛大而有神,因为她整过,其实以前是眯眯眼;她的酒窝甜,因为她整过,其实她根本没酒窝!」

说「整容」和「营销」第一个共通的地方,就是否认对方现有的东西。

说明星整容,是否认明星长相, 暗含对方现在的美貌是虚假

说小说营销,是否认作品反响,暗含对方现在的热度是水货

第二个共通的地方,就是进一步给对方扣「负面标签」

因为别人都是天然的,而你的是人工的,所以你不正当竞争

因为你现有东西「虚假」,所以是骗子人品不好

由此甚至可以引申到第三点,自己行事的正义性

你作假却有如此成就,我踏实却无人在意,这不公平,我表达不满是正当的!我说出真相是英雄!

把营销比作整容第四个原因,就是「行为」本身词性的不确定性。

拿整容来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实生活中有人会分享自己的整容心得,(甚至广义上的整容也可以包括人人都可以做的美白、祛斑),近几年也有明星大方承认自己哪里整过,而承认的大众反响并不算差。

「整容」已经慢慢被人接受,它就是个中性词。

可是从前作为标签变成某个明星的「黑料」也是事实,并且即使被很多人认可,依然有人会因为某某整容而给他戴上有色眼镜,而这种贬低,也只有当事人比较有感受了。

「营销」同样如此

确切来说,营销就是一个中性词,现代社会强调「酒香还怕巷子深」,可见营销、推广是一种多么常见的手段。但是对墨香铜臭,对几年前的原耽圈,营销就不是什么好词。

(因为重点原因,相关证据都放后面)


所以为什么对「营销」一词这么敏感?

一、没做过为什么承认?

二、这个词可能是中性,但与魔道祖师挂钩基本就是污名,实际上现在看也能发现,有人依然拿著莫须有的「营销」来攻击作品。三、「营销」这个帽子,起于对方认为魔道祖师不配,并且引发诸多争议,成为现在魔道不配的理由,反正我是ptsd了。四、别人的同人是为爱发电,魔道的同人就得是资本操作,不是爱吗?


现如今很多事,都起于「营销」这个话题,比如西子绪事件。

西子绪在群内说了两个内容,其中一个是魔道和全职是同一家营销公司的。具体哪种「营销」呢?

放图不是表示这是西子绪说的,但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西子绪伙同亲友在闲情搅混水,并且和她聊天的亲友认为墨香铜臭就是这种营销方式

就是一直以来针对墨香铜臭的、污名化之后的营销。

但是西子绪在回应时却说:

这里我只说全部情况,拿整容打比方,就是

明星A有个亲友,她跟亲友说:我听说明星B和明星C是在同一个整容医院整的容。

亲友在后来,专门p图发微博说:明星B整容这么嚣张的吗,整容医院生意这么好。(明星B常年被人说整容,并且从来不会带有善意,关键是真没整容)

后来爆出来这个事,明星A就说:整容不是什么大事,很正常的,只要不整的爹妈都不认识,有什么好指责的。


关于「营销」词性变化还有个情况,就说墨香铜臭一直否认的是自己对于小说本身的营销,包括买同人刷分买热搜这种,很长一段时间里,别人就因为这样莫须有的事指责她。后来IP计划启动,肯定也有推广,但这是以推广衍生为目的的、很正常的营销。结果有人就因此认为墨香铜臭撒谎。

用「整容」打比方是什么呢?

明星B一开始就被人怀疑整容,并且因此受到诸多攻击。她生了个儿子,过了很多年儿子长大了,却不巧是龅牙(儿子对不起),为了美观嘛,儿子去了医院把龅牙矫正了。

有人知道了这件事,就说:儿子是龅牙,母亲肯定也是龅牙,儿子现在矫正牙齿很正常嘛,不知道当初母亲为什么矫正个牙齿那么敏感,连说都不让人说。


最后补些证据,我的比方或许略有差错,但是了解各种情况之后会明白,大体是差不离的。

首先:关于作品本身营销澄清: https://zhuanlan.zhihu.com/p/102897695

西子绪相关整理:https://www.zhihu.com/collection/476139101

墨香铜臭《魔道祖师》营销说的简单总结:


没有啊。

我不是很能明白问题简介那几幅图里的人的逻辑。

为什么晋江搞营销要找一个在当时籍籍无名,顶天只算小有名气的作者墨香铜臭啊?

墨香铜臭在写魔道祖师前仅产出了一部作品,晋江凭什么能保证他们与这位作者合作营销的第二本书就一定可以大获成功,直冲晋江紫薇星之位呢?

晋江营销不找老牌知名作者,却找一位刚冉冉升起的新星,这逻辑诸位不觉得很奇怪吗?

另外,晋江本次声明中提到: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明显的错误,原告举证《&影视、游戏授权合同及附件授权书》的签署日期是2016年5月,被授权方是北京新湃传媒有限公司(加盖骑缝章,不存在同份合同不同时间说法)。而一审认定该合同的签署时间为2015年10月,被授权方为北京澎湃传媒有限公司,一审认定的签约时间与签约公司均与事实不符,为认定事实错误。(本案法务提交了两份与影视相关的文件,一份为三方影视合同《&影视、游戏授权合同及附件授权书》签约时间为2016年5月,法院把这一份事实认定错误。另一份授权书是网站与作者间常规授权,为2015年10月31日作者开文的时候签的作者约附件,是作者和晋江之间独家授权代理签的,仅包含将版权开发及维权权利独家授权给晋江代理,不涉及任何具体影视改编售卖问题,完全不同于影视授权合同。

啥意思?划个重点:《&影视、游戏授权合同及附件授权书》的签署日期是2016年5月,被授权方是北京新湃传媒有限公司。

也就是说,影视版权不在「澎湃」那儿,而是「新湃」,且这份授权签署日期在2016年,而非魔道祖师开文的2015年

作者总不可能在2015年就签好了2016年的合同吧你说是不是。

其次:2015年10月31日作者开文的时候签的作者约附件,是作者和晋江之间独家授权代理签的,仅包含将版权开发及维权权利独家授权给晋江代理,不涉及任何具体影视改编售卖问题完全不同于影视授权合同。

也就是说墨香铜臭一共签了两份合约,一份仅包含将版权开发及维权权利独家授权给晋江代理,一份是影视授权。

硬把每个签约作者都会正常签署的授权约当作影视约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照这样一大波晋江作者都营销,一个也跑不了。

另附新湃传媒有限公司的声明:


有些人觉得魔道祖师是营销火的。那最简单的,魔道祖师在中国以外的多个国家也火,晋江也跟著营销到国外去吗?如果真是营销的话,那得是多少金钱的堆砌才换来了魔道祖师如今在国外经久不衰的热度?

墨香铜臭的黑们总是强调著营销实锤,营销实锤,每次让他们放证据又拿不出来。

问就是自己上网搜。

怎么?这年头你造谣我坏,我还得亲自上网去搜我有多坏?

谁主张谁举证的道理,有人永远不懂。

拿不出来证据恼羞成怒了又开始扯无关话题打太极。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问就是魔道祖师营没营销你心里清楚。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我想说:

黑的说辞:墨香铜臭写的魔道祖师这本书是靠买同人买营销才火的,数据好是因为买水军刷数据了,这本书是虚红,新湃是帮魔道祖师这本书营销炒作的。

作者和粉丝澄清的是:魔道祖师并未用刷数据买同人等手段炒作。新湃传媒并没有给原作营销。


最后放两张图,各位自己品品吧。


原著大火,广播剧大火,动漫大火,电视剧大火……中国火,泰国火,韩国拿下新星奖……说墨香营销的人有脑子吗?一部小说,如果内容一般,吆喝得再厉害,有人会买账吗?不抱偏见地看过魔道的人都不会觉得墨香营销。

况且,无所谓营销不营销。要是能营销到这种程度也是鬼才,中欧商学院和PR请她写案例都可以了。如此有先见之明,别写文我们去开工作室吧。榜单,推书号,周边都是充斥著金钱营销的地方,哪家真可以餐风饮露了?


还是那句话,小火靠捧,大火靠实力。

如果一本作品写得特别烂却每天营销,大家看到此类推送的态度应该都是「这破书怎么又来打广告了」、「烦死了」诸如此类

但为什么魔道祖师有这么多粉丝?

资本强迫我们看了这本小说?资本强迫我们喜欢这本小说?


一本烂书,再怎么营销都不会火

再此建议大家

每当不开心的时候

1.请打开晋江,看看天官和未开文的小四排名

2.打开猫耳,看看广播剧榜单第一第二第三的激烈角逐

3.打开快看,看看魔道漫画成绩居然不错

4.打开bilibili漫画,看看天官漫画排名

5.点开魔道动漫官微,瞅瞅拿的几个奖

6.点开墨香微博,瞅瞅四千万

7.翻翻资讯,哦!魔道竟然有韩文泰文日文俄罗斯(…)实体!哦!众筹俄罗斯第一!哦!外国华语作家榜第四!哦!………太多了!!都火出圈好几次了!

抱歉,顶流,真的很爽!

魔道祖师的成功,是没有任何资本可以达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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