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房子必須登記在一方名下才有可能是個人財產。

同時還要滿足下列情況之一,房產才是個人財產:

1、購房資金來自自己的個人存款,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房產出售所得房款,再次購房,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

3、自己父母全額出資買房,登記在自己名下,視為對自己贈與

4、夫妻雙方直接約定房產屬於個人財產,這種情況下不論資金來源

前三種情況,要求沒有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一旦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出資,房產就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財產。


首先,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可以由男(女)父母全款買房,登記在男(女)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只是付了首付,雖然房產可以被定為個人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離婚時,產權登記一方需要就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其次,男、女雙方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約定此房產為男(女)方的個人財產。但此婚內財產協議只對內有效,意思是當另一方欠下債務時,此房產仍有被查封、拍賣的風險。

上海專業婚姻家事律師需要全面了解案情才能給出準確、具體的答覆。


一方父母全款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


父母買房,全款;或者父母出首付,父母還貸。然後把房子贈予自己的子女(這點一定要寫清)。


父母全款買房,登記在你一個人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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