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哲學說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個道理在這裡也是適用的。這所謂的權衡利弊和門當戶對都是從利益角度考慮的。只有一見鍾情,是單純的愛情。

人性就是這樣,想要從婚姻中獲取利益,卻要給自己找個遮羞布當做藉口。於是說,找個比你經濟、社會地位的高的對象叫做權衡利弊;找個和你經濟、社會地位相當的對象叫做門當戶對;只有在遇到經濟、身份地位全面落後與你的對象,婚姻遇到了阻力,才會祭出一見鍾情的大旗。

我始終認為單純的愛情是敵不過現實的利益。只有在學生時代,或者是毫無利益糾葛的狀態下,才能遇到最純潔的愛情,就是所謂的一見鍾情。一來畢竟象牙塔裏的學生不知道混社會過日子掙錢的辛苦。二來經濟相對獨立的情況下,你纔有底氣的去大膽談愛情。

愛情只是兩個人的事情,而結婚不一樣。與其說和一個人結婚,還不如說和他全家結婚更合適。結婚面對的不單是你的愛情,還要面對著配偶的一家,面對著配偶的社會關係。如果你不能自由斡旋於其中,你就會覺得婚姻壓力很大。

所以這就造成了一個現象,在大學裡你喜歡一個異性,你就會和ta表白,所以大膽的去追求ta。但是等畢業了進入社會了,就不會這樣,你會選擇去相親。從追求愛情,到選擇相親,就證明瞭你的愛情觀已經變化,已經從一見鍾情變成了門當戶對,畢竟相親本身就是一種權衡利弊。

說真的,如果再有誰告訴你、勸你「有情飲水飽」,請你別客氣,就大嘴巴削他,這種人不是呆就是壞。等你家真窮的揭不開鍋,喫不起肉的時候,你就不會相信你,感情是能勝過一切的。當你看著親戚朋友同學同事,都開著私車,住著洋房,你肯定會對當初的愛情產生動搖。沒有經濟基礎的愛情是很難持久的。

如果你只是想得到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一定要一見鍾情。如果你想得到一個穩定的家庭,為你以後的社會生活工作提供一個有堅強有力的後盾,那一定要選擇利益,至少也要是門當戶對。

所以說婚姻本身就是一場權衡利弊。如果你和他門當戶對、利益相投,又一見鍾情,那這纔是最完美的婚姻。退而求其次,拿著一見鍾情的藉口選擇利益。否則請聯想荒野求生。。。。


最好還是權衡利弊吧,要不然你一輩子也過得不開心,現在猶豫就說明不是很滿意,長痛不如短痛,之後的日子都是柴米油鹽的小事,到時候弄的你焦頭賴額


最後這個最是狗屁了,一見鍾情只適合談戀愛,不適合結婚。然後就是門當戶對很重要,因為看事觀點可不可以達成共識很重要,還有,這個門當戶對也不單單針對你倆,還有雙方家庭,大家庭。所以門當戶對很重要。權衡利弊我不理解,不做回答


先門當戶對,再權衡利弊,一見鍾情,怕是沒得用啊


先說結論,一句話,追隨內心,不將就。

先把所有的外部客觀條件都排除了,什麼工作啊,房子啊,存款啊,父母背景啊,都通通滾蛋。問問自己心裡是不是愛他,是不是要和他在一起,如果是,義無反顧的結婚。

再說我的反面教材。

和前女友談了兩年,在一起的時候沒感覺有什麼,後來種種原因沒在一起,其中有原因是她沒有一個穩定的工作,她一直在運動品牌店裡做導購,我當時考慮這個工作不穩定,做休時間也和我湊不到一塊(她是每週二休息一天,我是週六週日休息),而且工資也不高還很忙,以後有了小孩,想照顧家庭都很難,所以有點動搖。雖然後來又有爭取過在一起,但內心不堅定是不是非她不娶,就放手了。再後來遇到現在的老婆,在外企工作,技術崗,人長得一般以下,肯定沒有前女友漂亮(前女友是我喜歡的類型)。雖然不是很喜歡,但也不討厭,相處了一年,也就結婚了。一直到現在,我心裡還都放不下前女友,每當想起來,心裡都隱隱作痛。晚上做夢,有時候都能夢到她。前段時間,在超市買東西的時候碰到她和她老公,那時候她都懷孕了,雖然沒打招呼,裝作若無其事的走了,但是我的心裡劇烈的顫動,真的像呼吸困難的那種。現在我的女兒都一歲多了,但是這種心裡扎著刺的感覺還是一點都沒有減輕,反而越來越痛。

前兩年,公司的老大想退休了,我就承包了公司,收入也迅速增加。房子,車子都有了,老婆不上班也完全可以負擔支出。所以我就想,如果當時遵從內心,不顧所有客觀條件和前女友結婚了,現在在家帶小孩的也就是前女友了,什麼工作不穩定啊,做休時間啊,所有瞻前顧後的顧慮全都是浮雲。

過了這麼多年,回頭想想,真的外部條件都不重要,主要還是你愛不愛。只要你努力,這個客觀條件都能改善,家和萬事興,這句話真的是真理。

有人肯定會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疼,喫飽了胡思亂想,即使我沒有承包業務,我繼續做原來的崗位,也許會忙一點,累一點,但是在這個城市,養家還是沒問題的。

有時候我就在恨我自己,是不是我就是一個渣男,明明結婚成家了,還想著別人,怎麼對的起現在的老婆。

所以,請你慎重考慮,遵從內心。


互相一見鍾情,然後因為工作,學業和性格差異相處八年後才結婚!我跟愛人都是很認真很執著的人,八年期間沒有劈腿背叛這類齷齪事,都是為了對方會努力提升自我的人,所以我們值得最好的婚姻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門當戶對吧


理性一點的都會權衡利弊,選擇門當戶對的,除非一方優秀到可以一個人撐起一個家庭,不過大多都是平凡的人。


一見鍾情不過是見色起意罷了!

以我個人的想法與做法,結婚之前相互至少了解三到五個月左右,這個瞭解是指精神上和生活習慣上。

我個人選擇精神上的門當戶對。


先有感情,在談經濟,都符合在談結婚


經濟能力不能比自己差,相愛,對我好。為什麼只選其一呢?希望你堅持做自己,特別是未婚時,不要像我們這樣最後還是要離婚。花時間去選擇另一半非常重要。


一見鍾情就是看臉,門當戶對就是看錢

權衡利弊就是……東食西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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