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作家寫了那麼多推理小說,那麼多龐大的詭計都是自己想的嗎


謝邀

我也想知道啊

抖一個機靈

有的人看起來活著,他已經死了

有的人看起來死了,他還活著

有的人,惡魔向他耳語:「啊,這個詭計多棒!」

有的人,想破頭也想不出房間的傢具怎麼蒸發

有的人,把身體藏起來,想不朽

有的人,情願當春泥,等著地下的火燒

即使是天才也有想不出來的詭計,即使是前人之述備矣的現在也能創作出很妙的謎底

把謎底踩到地心,把謎面捧到天上的,名字比屍首爛得更早

謎面和謎底同時捧到天上的人,讀者把他舉的很高

大概是優勝劣汰自然選擇?畢竟一百多年來這麼多作品,廣為流傳的不就只有那些小說嗎

如果可能的話,我更願意追問作者,三口棺材、鐘錶館、斷頭台城(物理)這種東西到底是怎麼想出來的


很多可能吧……

可能會是靈光一閃,

可能是按照那些"講義"的過程中想出來的,

可能是從已有的理論空白中來,

可能是拆解某些整體的東西使他們元素化(這個有點兒可能抽象,但是也不能說得太具體)

有的也可以是舊詭計的翻新……

當然,這些只是猜測,我如果真知道的話就直接去寫了。。。。。⊙▽⊙


實際上有好多詭計都是變體

如羅傑疑案這種前無古人的詭計開創書還是比較少的


你以為那些陰謀詭計很厲害,其實構思起來並不困難。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要提出一個概念:信息差

百度百科中對此的解釋是這樣的:"信息差"(information gap),即信息不對稱。持不同信息的雙方通過交際手段交換信息,填補空白,從而完成交際任務。

將這一概念從交際引申到寫作,則是:持較多信息的作者通過文學手段向讀者傳達信息,完善邏輯,從而完成推理劇情。引申到情節中就是:身為信息有利方的陰謀者通過一定方式使被算計者按照自己設計的路線行事。

真正有超凡智慧的推理小說作家是有限的,我們覺得推理小說作家設計的詭計很龐大,其實很有可能只是我們作為讀者掌握的信息遠遠少於作者所掌握的信息。

還有就是「正向思維和逆向思維的難度不等」

我們作為讀者,進行推理,是通過現象追更溯源探求事情經過,這屬於逆向思維,而人類所習慣的一般是正向思維。作者寫作構思時則是進行正向思考的,他從事情經過推演出現象要比我們讀者推理事件容易得多。

構思一個龐大的詭計有以下幾個技巧:

1、賦予信息差。

假設你要寫一個高智商犯罪的故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留存一些罪犯知道而受害者不知道的信息,這信息差越大,謀劃成功率便越大。

打個最簡單粗暴的比方:你知道吃砒霜會死,而其他人都不知道,結果可想而知。

(當然我不是說小說可以這麼寫,具體寫法可以參照三天兩覺的《販罪》,其第一卷就很好地利用信息差完成了一場不錯的推理架構。)

2、正向事件分析。

作為讀者,我們看到一個結果:某人死了,現場留下的證據無法證明是誰殺了他。

而作為作者,我們預先知道誰是兇手,構思歷程就是:某人因為什麼要殺某人,他通過某方法殺了某人並清理了現場痕迹,又用某方法讓讀者懷疑別人。其中各種元素就是作者自己說了算了。

3、要素填補。

構思推理劇情不一定要從頭構思到尾,可以先想開頭和結尾,再思考要怎麼從這個開頭到達這個結尾。隨著閱歷的增長,可以不停地往框架中填補各個要素,使推理劇情更合理、更可信。

4、借鑒融梗。

其實很多推理小說的推理劇情都是融梗融出來的……幾個月前我參加學校推理社的活動贏了本推理雜誌回來,翻了翻,這哪是推理小說啊,不是情感小說就是玄幻小說……


肯定不都是自己想的啊,比如阿婆的書,她一輩子加起來寫了100多本小說,要是推理內容和詭計設計全部原創那也太神了。

其實寫作,不管是推理小說還是其他種類,最難的就是構思情節和人物關係,這部分最傷頭髮,有時候抓耳撓腮堵上幾個月都找不到靈感。不過相比之下,推理小說倒算容易的,主要是情節詭計相對容易一些,社會新聞事件、過往案件卷宗、書籍閱讀積累,生活閱歷,甚至鄰居朋友的家常聊天都有很大可能啟發靈感。當然,這種靈感肯定需要打磨和變形,這就考驗作者的想像力和寫作能力了。

現在很多網路作者都特別流行「寫梗」,然後從這些梗里發散全文,這樣很容易失去全局,讓所有文字都在為梗服務,結果要麼是棄坑不寫,要麼就不知所云地寫一堆廢話,沒辦法形成完整的篇幅。如果把這種方法用到推理小說里是致命的,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打著推理探案小說名號的作品,凈是漏洞百出。我還看過一篇所謂推理作品,前面一點還像那麼回事,後面就莫名其妙拐到角色感情戲裡了,明顯感覺作者圓不回來了,又捨不得棄,開始強拗,就很尷尬。

寫東西能不背離初衷的有頭有尾,這件事聽上去挺容易,但真寫過東西的人都懂,太難了,這也是為什麼大師是大師的原因。他們能從細枝末節里窺見全局,並且能落實到作品中,還有本事翻出各種花樣讓讀者拍案叫絕,說是天賦也好才華也罷,真是羨慕不來。


個人大部分推理小說分為以下幾種:

(1)詭計驚人:

《占星術殺人魔法》

《羅傑疑案》等

(2)邏輯≥詭計:

埃勒里奎因的國別系列等

(3)刻畫人性≥邏輯與詭計:

森村誠一,松本清張等

(4)不算推理小說的:

《十宗罪》《白夜行》《心理罪》等

(5)=_=:

清涼院流水,北山猛邦(《我們偷走星座的理由》還可以)

(6)不出格不出彩:

《屍人庄殺人事件》等

(7)Σ(?д?|||)??:

《彩虹牙刷》《獨眼少女》等

(8)國產:

①可以的:《最後的瞬移魔法》《島田流殺人事件》《當且僅當雪是白的》等

②我覺得不行:時晨

(9)梅獎

總得來說,詭計還是那些詭計,坡的五本已經概括了大部分小說的詭計,現在只不過變了一個形式。


以從前案件的案宗為藍本改寫。


1.想個新奇的故事背景

2.定一個殺人方法

3.想想怎麼完善殺人計劃

4.努力隱藏兇手

構思 整理 寫故事 修改


謝邀。我抖個機靈寫篇推理小說,

不好意思,沒抖出來


作者:先射箭,再畫靶,隨後將靶一部分擦除(隱藏一部分可經推理得出的條件)

讀者:通過作者引導,將靶補充完整,發現劍正好射在靶心,嘆道——推理小說作者是怎麼構思出詭計的!

上述過程看似簡單,但出來的作品自有優劣。習慣於畫靶(用地下謎底豐富出天上謎題)那類作家,寫好了便是島田莊司,砸了是清涼院流水;習慣於塗抹掉一部分靶子(將一些與謎底直接相關的推理條件轉化為一些看似不相關的條件,最後能通過邏輯推理聯繫起來)的那類作家,寫好了是埃勒里奎因,寫得一般了(這類邏輯推理沒有邏輯硬傷都不至於是坑作)便是有栖川有棲(大部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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