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叭,還是不要禍害別人了,hhhhhhhhhhhh,沒有人能永遠陪伴你,所以要努力治好自己,努力變得優秀,至少在徹底失去自知力之前,存夠錢,找個善良靠譜專人,或者機構照顧自己,為自己的以後做準備。


不要說你不要什麼,比如,我不要成為家人的負擔。

換成,你想要什麼。比如,我想要自食其力為家人分憂?

國內有少數的康復性社區,專門為精神疾病提供治療,恢復社會功能,和簡單服務性工作的社群。你可以搜索了解一下。

另,最重要的,多跑幾家醫院檢查確定了沒?精神疾病是診斷,不等於每時每刻發病。就算精神疾病,也有帶陽性癥狀(傷人傷己風險)和不帶陽性癥狀(建議降低自我目標期望值),做個普通人就好,不違法犯罪不傷人傷己,自食其力簡單生活給自己找點樂子。也是值得尊敬的一生。


我是雙相,診斷出來就告知女友,打算分開,女友表示不離不棄,她會陪著我的

但是吧,時間久了,感情淡漠成了慢性癥狀,家人來了都不愛打招呼,別人表示感謝會讓我非常非常不自在,這樣的話,感情自然也維持不下去了,而且,她也確實不知道我需要什麼,慢慢的我變成了她的一個觀眾,而她好像是個比我這個精神病還需要關懷的人,前兩天剛分開

另外吧,一個正常人,是沒辦法跟一個精神病患相處的,他們再海誓山盟,也抵不過對疾病的不了解,這世界上本就沒有什麼感同身受。我記得不是有那麼句話嗎,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拿我來說,親媽對自己那種飄忽不定的情緒都沒辦法悉數包容,何況一個陪伴你才幾年的人,他還能比親媽更了解你理解你不成。躁狂的時候,我一個人自嗨,遛狗去無人的區域,見到熟人打個招呼就走,避免多說幾句暴露病態。抑鬱的時候就好了,一個人呆著,不招災不惹禍,唯一就是想死而不能挺折磨的。

如果是精神分裂,該讓人怎麼接受你的癥狀呢,你說你有個好朋友,別人看不見,你倆會交流還不要緊,你倆要是鬧矛盾打起來,會傷及無辜的。換個情況,你說你腦袋裡有個聲音,指示你幹什麼什麼,讓你愛人怎麼接受?仨人一起過日子嗎?等等吧。

精神疾病,本身就是對自己和對家人都重度摧殘的一種疾病,尤其重型精神疾病,給我感覺就是治癒希望渺茫,別再擴大家人這個概念添加新成員了,放過別人,也放過自己,接下來的日子,自己可以的


和家人生活。


很遺憾命運對你的捉弄,但更要有勇氣去面對和承擔,畢竟生活不會對你的憐憫而停下。生而為人,你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沒人有資格對你戴上有色眼鏡,更無權干涉你本應享有的自由和基本人權。個人建議積極配合治療根據精神疾病的程度遵從醫生的專業性指導意見。保持愉快的心情,接受一切好的壞的,最重要的是堅持下去相信你失去的都會以另一種方式回贈於你。倘若醫生根據你的現有狀態允許你可以嘗試去戀愛,在遇到的第一時間把你的真實情況坦誠布公的告知對方,這是有必要的一種尊重與負責,對你也對ta 。切勿選擇隱瞞,世界一定會給你留有一扇窗讓你遇見一個懂你的良人相伴。要對自己有信心,祝福你!


我啊,我可以和自己玩得很好,用手指敲桌子,都能在腦子裡敲出音樂會的感覺。


和家人一起


有男友在身邊,精神分裂早期會有入睡前幻覺,會有可怕的景象浮動在眼前,也有出現過兩次幻視,看到了特別可怕的東西。男友要是不在身邊,估計我都沒勇氣活著。


和家人生活,真要是有精神分裂,那應該沒有自知力吧


和家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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