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上海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不以營利為目的向上網用戶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60日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備案。對申請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批准的,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批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經批准後,應當持《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到所在地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網文是通過互聯網載體(PC端/移動端)傳播與文化相關業務所需要申請的資質。基本為動漫 音樂 網路表演幾個類別受眾面比較廣。但是部分地區表演類的網文審批比較嚴格。
1、申請主體公司為純內資公司,股東也不得存在外資(外資包含臺港澳)
2、申請主體公司名下符合審批要求的網站
3、在工商執照經營範圍進行增項(北京: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
4、貴司需提供提供相關(音樂or動漫)的版權原件或複印件
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不以營利為目的向上網用戶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60日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備案。申請材料:
- 申辦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書面申請;
- 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 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 公司概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 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
- 業務發展報告;
- 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 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審核同意文件;
- 從事經營ICP業務的可行性報告和技術方案;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後續資金保障,技術力量保障,商業經營保障,內置管理模式;
- 信息安全保護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
- 公司對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
-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網路文化經營許許可證是指從事互聯網文化相關活動的一個經營許可證,互聯網文化活動又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種。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1、目前《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批範圍包括:
①網路音樂、②網路動漫和展覽、比賽活動、③網路藝術品類、④網路演齣劇(節)目、⑤網路表演
這個幾項的詳解介紹,可以參考工信部2019年5月14日下發的相關紅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