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車子在路邊剛停下準備放停車位時後方車輛追尾我車,我沒經歷過這種事情特別害怕,讓家人來和對方協商,交警來之前我本人已經離開了現場並未告知對方,對方報警,現在要求我修理他的車子並向我索要2000元折舊費,不然就告我肇事逃逸,我想問問大家這種情況下我會受到什麼處罰,(對方追尾我車,無人員傷亡,普通的追尾)構成肇事逃逸嗎,對方要求是否合理,應該怎麼辦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

首先明知事故發生後,沒有合理理由離開現場的行為屬於逃逸行為。你這個將車輛留在現場,屬於棄車逃逸。逃逸應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但事故如果是對方追尾引發,那麼可以減輕你的責任,所以主次責。但你逃逸行為可對你駕駛證處一次性扣12分,罰款(各地不一),並可以拘留十五天以下。

你說你害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至少年滿18歲,都是成年人,且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都是經過考試,對於交規應當是知曉的,如果你的狀態是那種和人說話都會害怕,那你可能連學習駕駛證前體檢都過不了。事故是人家追尾你,在法理上你沒有錯,你應當理直氣壯讓對方賠償你。如果對方現場威脅你,對你人身安全產生威脅,那你應當是及時報警尋求警方幫助,我個人覺得大多數情況下警方到達現場的速度肯定比你家人更快。當然,如果你家就在旁邊,你家裡人到達現場更快(也不排除),你因為對方對你產生威脅尋求家人幫助,但,你怎麼忍心將你家人丟在被威脅的現場,一個人獨自離開,好歹至少報警帶警方去解救你的人家。對方如果真的那麼讓你害怕,他應該是個窮凶極惡的人,但面對逃逸的你一共只要求2000元賠償,基本和交警處罰逃逸罰款差不多,我只能說他是個有道德有底線的危險分子。

綜上,這個的確不合理,於情於理於法都不對,但不是對方,而是你的行為,你離開現場都解釋不過去。至於為何你離開,可能只有你自己能解釋了。但如果這些不合理都是事實的話,我只能說,是你自己的無知導致了這個局面,就當花錢買個教訓吧。


所以你是無證還是酒駕毒駕?


你的解釋,個人覺得完全沒有邏輯,依我本人想法應該是假的理由。

1. 別人違章,你先害怕不合常理,

若說害怕,你可以

2. 躲在車內,車輛的玻璃還是很堅固的

3. 報警,等待警察處理

然而,這個警是肇事方(按你說法)報的。

我找不到相信你的理由


酒駕?毒駕?走了說不清


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你的做法屬於肇事逃逸!

什麼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就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交通事故當事人明知發生交通事故,卻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是什麼?

1)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加重了受害人的傷情,甚至因此而死亡。

2)受害人無法得到相應賠償,進而有損法律的權威性。

3)嚴重損壞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容易對廣大交通參與者造成一種潛在的威脅。

肇事逃逸的記分規定是什麼?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12分。

肇事逃逸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3項、第2款,第101條第2款。

處罰措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例如:北京市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吊銷駕駛證(終身);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罰款1800元,記12分,拘留5日以上15日以下。

安全與防扣分提示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後果。新交規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交規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就是提醒廣大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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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覺得合理你就不會問了,追尾事故,前車屬於無責方,無責方走開理論上屬於放棄賠償,不過這還得看交警怎麼認定。和處理事故的警察說清楚情況,看看交警的意見。


一般我很反對受害者有罪的言論,例如:被強姦肯定是女的騷,還有學生被霸凌肯定自己也有問題。

但是,對於這個問題我忍不住反問一下,真要是對方全責,你跑啥啊?就因為害怕?完全不能理解你到底是咋想的


無責變全責。沒得說


人家主要責任,你跑了

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啊

你是當事人啊,你家人代表不了你

反被對方咬一口

血淋淋的案例

我估計你停車,把別人保險杠撞了,下來一看,對方不在,車沒行車記錄或者沒工作,周圍沒攝像頭,然後你棄車跑了。

對方來開車,媽的,誰裝了我的車

一看旁邊的車後面被撞了

上面還刮掉別人的車漆,然後報警

你回家謊稱別人追尾撞的你

然後上知乎發帖

你是在侮辱我們嗎?


只要有離開這個動作,就是屬於肇事逃逸。之前培訓的時候講的。


哥們,喝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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