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啊,肯定是到了一定層次的問題。

給直屬領導提前彙報,整理好學生被開除原因的材料,然後掏出《大學生手冊》,給學生和家長找准地方讀一遍,學生和家長愛去找領導找領導,愛去找上級部門找上級部門。

到開除了,作為輔導員基本做不了什麼,一旦做點什麼,下個問題是「輔導員違規違紀,怎麼處理輔導員?」


家長求情,你就講道理。按學校規章制度處理,學生已經滿足退學條件了,你想不想都得開除。學生不滿足退學條件,你想開除他都不行。


校規講給他們聽,最好把校規小本本拿出來給他們

看。

畢竟自己做的錯事自己承擔

你只是個輔導員,之前能幫那個學生,應該也儘力

了。

你告訴他們你儘力了。幫不上什麼忙,很抱歉,

讓他們有疑問或者不服,找教務處之類的。

最後安慰他們的話,自己編吧……


有憑有據的解釋給家長,不能妥協


第一種開除,因為各種原因被處分,從記過、留校察看開始算處分,最後繼續犯錯,被開除。這種情況每個級別的處分,家長和學生都已經提前收到處分通知,並知道繼續犯錯會被開除。沒得說,拿起學生手冊,一邊表示同情(僅和家長表達同情,而不是累犯的學生),一邊嚴格按章辦事,並表示這是書記、教務處、校長等領導一起下的決定,在表達同情不激怒家長的情況下分清利弊。

第二種,刑事犯罪等重特大過錯,導致的開除,這時候學生正常已經沒在學校了,只要翻出學生手冊,家長的重心肯定放在公安局和法庭那邊了,基本不會鬧。正常辦理即可。


這裡有兩個關鍵,一是思想上,你要記得你是學校那一方的,學校的立場就是你的立場,這個是你行動的指導思想。

關鍵是怎樣對付求情。

家長一般來說會送禮,塞錢,話語攻勢。

送禮不能收,如果偷摸塞你辦公室,你要上交給書記,或者直接問書記怎麼處理,不要留在手上。同理塞錢。

話語攻勢,這個看起來份量比不上上面兩個,但實際上是最要耗費耐心和小心處理的。最好在有同事的情況下,不要單獨見面。他們說,哭,鬧,你聽著就行,記得一句多說多錯,可以適當安慰下,但是明確表示,開除是學校層面的事情,你表示同情但沒有許可權,不要硬懟家長,態度要好,絕對不要激怒對方,對方要是走極端,你絕對要吃虧。同時不要太過於官方,要讓對方覺得你其實很同情他們,但是有什麼辦法呢。讓他們明白這事找你沒用。這裡我建議你和你們書記先溝通好,如果你解決不了,可以讓他們找書記,但是一定要和書記先說一聲。

不要一個人孤軍奮戰,做決定的是學校,不是你。


謝邀 拿出教育部第41號令 哈哈


一般學生處分達到開除學籍的程度,那麼這基本上是學生犯很嚴重錯誤而導致的,一般情況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給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問題。這樣情況下無論是學生還是家長求情也是愛莫能及的,除非學生犯的錯誤不那麼嚴重,學校處分不合理,甚至存在錯誤的情況可以向學校或者相關主管部門做申訴。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輔導員也做好相應的思想工作幫助學生辦理離校手續。


只能是勸說,給孩子想出路,但不是繼續留在學校,你要清楚你的工作就說勸說,你不是學校領導人你沒那麼大職權繼續讓他留在學校。


一般情況下學生被開除都是犯了很大的錯,被開除這件事也是經過學校的層層審核討論決定的,決定權我想應該不是在輔導員手裡,但開除一個孩子就相當於毀了他的一生(對於普通家庭的孩子來說),如果孩子不是犯了那種真的無可原諒的錯,也知道悔改,作為輔導員,可以給孩子和家長一個機會,但如果不想幫助,也不能說這個輔導員不好,畢竟每個人面對事情的態度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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