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兩個男孩了。分別是七歲和四歲,老公年入10w. 我年入10-20w.。兩個人都是在上市公司,市場招商和銷售工作。三四線的城市,目前有兩套房子,價值各是100萬左右。一個有房貸的。月供3000多。公婆都是農村的,一分錢也不能幫忙。婆婆幫我帶帶孩子,但是身體各方面不太好,僅限於做簡單的飯,和掃掃房間,每天接一趟孩子。老公長期駐外,不照顧孩子。這也是他不能體會帶孩子辛苦的原因。他想要三胎,我害怕生活失去控制,又沒人可以幫忙。怕再次陷入雞飛狗跳的日子裡。你們覺得呢?


解決超低生育率增加人口。這個歷史上的很多朝代都有發言權。至於三胎還是別放開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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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經歷得多看得多,經過驗證有效的經驗,就更多。而且古代的很多政策和今天比較起來,導向性很強,古代的政策和法規,根本目的不是處罰,而已以處罰和獎勵,引導社會大眾懂得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例如:

1.想要社會安定路不拾遺,政策不僅會懲制惡人,還會揚善,表彰獎勵見義勇為的平民百姓。

2.想要社會孝道普遍,那政策就向有孝心的人傾斜,提拔升遷都有優先順序,平民孝順,政府還會出面表彰並發放糧食獎勵,對於不孝順父母的,政府還會施以重拳打擊,罰款罰徭役,這種史料不難找。

3.想要百姓改變某種風氣,那國君直接以身作則了……

以史為鑒,可以知得失。

開放二胎這個政策沒有達到預想的效果,很明顯就是沒搞懂生育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從更深層次來說,政策和法規的制定,沒有綜合考量政策對社會大眾的引導效果。

和古代政策的引導性比起來,我們有些不足了(古代法制雖說維護王權,但法制的根本目的還是維持社會安定,保證王權的存在。今天法律和政策同樣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只是不需要維護王權而已。和古代不同的是:對於怎麼利律法和政策對社會大眾進行引導這個方面,私下認為還是稍稍差一些的。比如鵬宇那個事兒的出現,有人說那事兒出現的原因是經濟發展導致的,這就很過分了,畢竟古人也知道「倉廩實而知禮節「)現如今,政府的政策和律法,同樣在引導社會大眾方向上,相當不足,有些名牌法律工作者,這方面的意識也不強,有些律師非常熱衷於摳法條,惹得知名人士普遍批評。

當然這些都是小部分人的所作所為,政府還是有明白人的。

繞回到正題,根據二胎效果不好,考慮是不是開放三胎的問題,我認為還是要參考歷史上朝代政權,在面對人口問題時的政策。

歷史上因為人口少,當時的政府的給出的大體措施有:

1.適齡男子不娶,適婚女子不嫁者加徵課稅;

2.喪偶離婚者,由政府組織半強制相親,嫁娶。

3.多生孩子的家庭,政府會發糧食補貼,免除徭役。有些朝代還會幫助多子家庭撫養孩子。

4.以耕地或糧食補貼,鼓勵分家,藉以增加戶口數。因為分家每戶人口減少,門戶相對鄰裏處於弱勢,由此迫使年輕家庭多養子,維持門戶。

5.降低法定結婚年齡。

等等,方案很多,效果拔羣。

今天,政府在指定這些政策的時候,可以參考。

我的態度是,三胎不能放開,即使放開,也一定沒啥效果。生孩子是一種持續的財富支出,沒錢的幾乎必然選擇不生二胎,或者一胎都不生。

開放二胎,新生兒沒達到預期效果,歸根結底是經濟問題,而不是開放幾胎的問題。

為了防止門閥出現,三胎還是不要放開的好。

二胎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可以針對適合生育二胎的家庭制定相應的獎勵政策。既然生孩子是一個家庭額外增加的支出,那政策解決了這個支出,或者部分解決這個支出,二胎不達預期的問題,即可迎刃而解。


我覺著把這倆孩子養好就挺好的,再多真的負擔的了麼?


個人意願罷了,不違法,不犯法,苦甜都是自己的


還能怎麼看?一胎管養好,二胎管養活,三胎嘛……換個有錢又會心疼人的老公可以考慮再生一個。


有能力就生。


剛生完二胎,暫時不敢想像三胎。二胎已經讓人筋疲力盡了


經濟條件好,養娃壓力不大,前面兩個孩子沒意見就生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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