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通過網易新聞網站獲取其新聞標題和新聞超鏈接,到自己的網站上進行顯示,並且不會對原標題和鏈接做任何更改或深度鏈接處理,就相當於一個新聞早報一樣,把今日的新聞標題和鏈接羅列出來,這樣的行為侵權嗎?


一般不侵權


算,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


新聞屬於特殊作品,尤其是實時新聞一般不受版權保護。


按伺服器原則,而且對版權方不會有利益損失,一般不會侵權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分情況的。

有的新聞,甚至拒絕被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可是絕大多數新聞對侵權的免死牌。

就是,標明自己,未經允許,禁止轉載的,管你從網易還是今日頭條上抓的,都是侵權的。

網易現在的生態,自有內容生態「網易號」產出新聞較多,它只是平臺,具體你能不能轉誰的,要去看它作者自己的看法。

操作起來,看需求吧,一些地方政府公告,文娛廣告,你隨便轉,但是一些市場化水平較高的媒體,如新京報,財新,會標註未經允許禁止轉載。

沒什麼門檻的網站隨意抓取,打破了以往,各紙媒轉載並付給原作者稿費的生態,以前你是要給原作者打錢的,當然也不多,幾十塊或者一二百。

如果給你出個主意的話,在轉載之前,瞭解一下,反正政府公告、政務媒體的文章是無所謂的,一些事業單位的宣傳也可以隨意轉,涉及到媒體的,其實跟他們好好說話,未必就不給你開許可權。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