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下午,上海野生動物園又發生一起動物意外傷人事件,造成一名飼養員不幸身亡。做為食物鏈頂端的人類而言,這種傷人的動物應該殺死嗎?


我認為必須殺死這些喫人的熊。

先不說為了安撫受害者家屬,熊喫人,說明這些熊已經把人列入他們的食譜範圍內,這種動物園裡的熊將會面對一波又一波的遊客,對它們來說不就是一波又一波的食物,那麼為了食物它們肯定會攻擊遊客所坐的旅遊車,畢竟這樣肉多,攻擊力低下的「食物」因該很符合它們的胃口。如果動物園不把這些熊擊斃,那麼將來萬一造成熊攻擊旅遊車導致遊客死亡,園方將承當更大的責任。

拋開社會問題不講,再來說說被搬出的動物保護法。動物保護法是用來保護動物麼,恰恰相反,是通過保護動物多樣性來保護人類自身的,但卻導致很多人思想出了偏差,要無限的保護動物個體,就算這樣動物個體對人類自身照成傷亡。

人花了幾百萬年時間從地球上各種物種之間脫穎而出,不是把那些動物當作大爺供起來的,何況人殺人都要死刑,更別說動物了。


必須射殺。

假設不殺,那麼如何處理這批熊?

方法一,繼續放在園區。這些熊已經嘗過人肉的味道,平常喫的胡蘿蔔等素食,粗糧已經滿足不了它們,它們一定會想辦法製造再一次殺人喫肉的機會。動物園每天的遊客成千上萬,不管園區用怎樣的手段保證遊客的安全,當熊喫過人肉有了這個念想後,這種風險就會大大增加。

方法二,劃自然保護區,放回山林。難保不再出次出現日本食人熊事件,一旦出現類似事件,想把熊抓回來難度更大。

方法三,殺。對的,只有殺了才能以絕後犯。站在死者家屬的角度講,殺掉這批喫人熊應該是最出氣的做法。站在殺人償命的角度講,人殺人都得償命,更何況動物殺人。

最後槓精,聖母別來,你們要覺得不殺繼續留園也沒關係,反正我去過這個動物園了。你們要覺得放回山林也可以,只是希望那個山林離你家近點。


每次看到這種事件,大媽被玉米地裏的蟒蛇生吞,媽媽被熊捕獵活喫 ,還有這次的熊喫飼養員 都會非常生氣, 它們把人類當做了它們的狩獵目標? 它們把我們人類看做 野豬,小鹿,兔子,野雞一個層面的東西?

殺了人的動物,就該死

就和那些殺人的病毒一樣,必須死


擊殺傷人熊可以安撫社會情緒,但並不能最小化這個事件已造成的負面影響。

如果只從情感上講,我支持施行擊殺。


我認為這些熊應該被大卸八塊。


所有喫人的動物都應該被擊殺


我認為是應該射殺的。給受害人家屬一個交代吧。


喫過人的熊是不可以再留的啊

這不是常識嗎 詳情請看日本那隻喫了很多人的熊


這要是野生的,那不應該。本來就是喫人的,自力更生,憑啥喫了你就得死;

這要是人養的,那應該。動物心理及是否自願層面不在考慮範圍內,喫我的喝我的還想喫我?


殺!

人類的命永遠高於動物。

喫過人的動物就是該殺!


要學會獨立思考問題啊。。。

這問題的側重點就奇怪,跟殺不殺熊有什麼關係,那是人園方決定的事情啊,他要覺得整改過後有信心杜絕這種事情發生就留,沒信心或者不想浪費預算就殺,就這麼簡單,絕不是通過網路鍵盤的聲音去決定的,那是他們的財產。

而鍵盤的聲音應該集中在如何讓受害方家屬維權獲賠和讓動物園嚴厲整改吧。

最搞笑的有些人居然說啥喫過人的動物就怕他繼續喫這種觀點,首先那是隻野獸不是你家小狗你就別指望它不會喫人了,其次據我瞭解這是因為那個飼養員下車提醒施工人員要在車裡不再下車才會出事的吧,當中的安全隱患都讓我不知從何開始吐槽,那施工人員在肉食動物之間施工沒圍起來的嗎?而周圍居然有多達10隻熊能靠近他們?入冬前熊的攻擊性最強這是常識吧?都不加防範的?簡直是草菅人命。。


精神病人都不負刑事責任,為啥要讓熊負刑事責任?誰對此熊進行過法律教育?殺死熊對其他熊和食肉動物起到震懾作用嗎?死刑是做給誰看的?為啥不讓熊負民事責任?熊沒錢?那熊這麼多年不是白乾啊?熊沒有給動物院創造經濟利益嗎?那虧損企業可以不發工人工資嗎?是誰把熊招進來的!此熊不應該負完全刑事責任。介意無期徒刑或流放荒野!這種嚴懲纔是比較理性的懲罰!


熊是天性釋然,這件事不是熊的責任,而是管理的責任,所有動物的錯其實都是人的錯,不去好好追責人類,卻讓動物背鍋,憑什麼。


一廂情願的圈養它們,現在出了事又不高興。不殺吧,有人不爽。殺了吧,又顯得滑稽。


這個情況我覺得不應該。

這些熊是被圈養在野生動物園裡的,危害不會擴散。如果是在開放的村子或者山區發生了熊傷人的事件,那傷人熊很可能把人類當成獵物或者食物,可能會繼續傷人,這種情況只能把傷人的熊射殺了。但是野生動物園裡的熊,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因為現在也不知道具體是發生了什麼飼養員才突然被熊羣攻擊了,所以到底該怎麼處理目前也說不好。但是今後加強飼養員安全和操作規範等等是肯定的。


該。

人命高於一切。野獸襲擊人類的恐怖事件層出不窮,尤其今年熊或者熊羣襲擊山民的新聞更是頻繁,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管是本能還是故意,殘殺人,毀壞整個家庭的事實不能改變。部分人總拿動物園禁錮熊羣讓它們失去自由來為殺人的事實開脫,你們真不是在偷換概念嗎?你們是熊嗎?你們怎麼知道那羣熊就是因為被禁錮在動物園才迫不得已主動圍攻一個處於絕對弱勢的人類呢?野獸骨子裡就有與生俱來的殘忍獸性,哪怕是一個天天給它們餵食的飼養員也能成為口腹之物。

看了相關視頻,難以想像那位飼養員臨終前有多麼的無奈和絕望,他才27歲,有父母要養,也有他期望的美好生活等著他。無奈讓一羣天天餵食的野獸毀滅了,生命和親人的損失誰來賠給他和他的父母?另外,喫過人的野獸已經把人肉歸到自己的食譜上了。如果再留,對其他飼養員遊客也有很大的潛在隱患;部分聖母說要放生,放到哪兒?嘗過一次人肉就會繼續以人為食(有相關案例),對其它村民造成的潛在隱患聖母們來保證嗎?

保護生物多樣性很重要,保護好更多人的生命安全,不讓潛在隱患傷害更多人命更重要。



熊該殺,不然可能會有別的人被喫。

上野動物園必須整改,不然也可能會有別的人被喫。


該。當然該。


我記得八達嶺動物園咬死人的老虎好像也沒有被殺死。那麼估計這幾隻熊也不會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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