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上月20日,我騎電動車與另一電動車相碰,對方腳部受傷,昨天交警責任判定同等責任。事發後我帶傷者去醫院檢查,顯示骨頭沒問題,軟組織8公分劃傷,傷口較大,當時墊付1000元。昨天對方拿著別的醫院的診斷書說腳部骨頭裂了,需要手術,而且要等軟組織恢復好之後才能手術,手術費用4w左右,要麼拿1w私了,要麼慢慢耗著等治療結束一起結算。本人經濟困難拿不出錢私了,想讓他治療結束後直接告我,但我怕萬一對方情況屬實治療費用很多,而且週期拉的很長產生的誤工費很多,到時候更償還不起,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求各位幫助


等對方起訴,然後僱傭律師應訴。


你私了了,簽了協議,以後概不負責。然而這個協議沒有法律效應,對方事後繼續找你你依然撇不清關係。


誠邀。交通事故同等責任。分兩種情況,雙方都是非機動車。重點是交警認定的。一方是機動車。有沒有交強險12萬不分責任賠付。你這個交通事故,傷者比你還有顧慮?因為你們雙方都錯過了最好的和解機會。

為什麼受傷後在醫院說是意外傷呢?他怎麼有保險報一部分。你補差額。賠償一半的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把個人損失降到可以承受的範圍。都不是有意的。。傷者遭罪。你花錢買教訓。以和為貴。好好談。

傷者為什麼要一萬私了。醫院費是估算的,有水分,弄僵了。他住40天的院,花五萬索賠醫院費2.5萬。誤工。營養費等等一半不少的開銷,你也的賠償。雙方都費時費力。增加成本。可以談。在哪裡談。你把和解書籤了不留麻煩,交警隊裏可以協商嗎?希望可以幫到你。


軟組織損傷不用做手術,花不了四萬。還是等對方出院和解吧。


如果他們提出的1萬私了,那麼說明他們實際想實施的方案裏手術費用並沒有4萬,就算治完再結算可能他們也不會選擇4萬的方案,因為你只付50%,你出的越多他們也得出這麼多。

但是如果你現在給了1萬,而他們的治療費用超過了2萬,那還是可以找你追加的,簽的協議狗屁作用沒有。

想以後一起結算可以,但什麼叫結束後直接告你?是說你分不清哪些是必須賠的需要等法院決定嗎?


你的交通事故最後怎麼解決的,我跟你遇到了類似情況,非機動車相撞,雙方都有傷,對方住院產生醫療費四千,要求我全部賠償,我沒有住院,但交警事故認定書同等責任。雙方協商不成,對方把我上訴到法院!要求我賠償四千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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