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問題,我前面的女同學提出要和我換座,然後她在後面化妝,下課時我和她換回來以後,她沒有拿走她的粉底液,在我的桌箱裡面,我拿書的時候不小心掉出來碎掉了,她事先也沒告訴我放在裡面,我應不應該賠償?


嚴格按照法律的話,兩人都有責任,應該賠償部分


謝邀…雖說是同學留在你抽屜裏的,理論上來講,她也有部分責任。鑒於你們同學關係還要相處,因為你不知道你同學把粉餅擱你抽屜了,所以你跟平常一樣沒注意就把她粉餅打碎了,前因後果講清楚。然後你主動提出你可以賠償,你同學通情達理不要你賠或者賠部分,那就最好不過了。要是她堅持要你賠個新的,下回就不要換座了,免得又有麻煩。


我覺得就事論事可以賠償部分,比如多少錢買的賠一半之類的。如果她不要,下次還可以換座位幫忙行方便,如果她坦然受之,甚至要求全部賠償,那麼下次可以找藉口說自己東西亂,不小心,容易弄壞她東西之類的,不再搭理她。


幹嘛不賠,不管關係好壞,就算是特別好的朋友閨蜜,弄壞了別人的東西也要賠啊,人家的東西也是花錢買的,怎麼?難道人家的錢是大風刮來的???


看是什麼關係了。關係好都是小事,關係不好必須賠


需要呀,儘管你是無心之過粗心導致,但是你打碎了別人的東西,記住是別人的,你自己打碎自己的都要去買個新的,更何況你打碎還是別人的,不僅要賠還要說對不起。


如果嚴格按照法律的話是要賠償的,但如果你們關係挺好可能可以有更好的方式解決,道歉還是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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