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月30號辦好離職手續的,7月4號客戶主動聯繫我。要找我合作,讓我去幫他找業務,客戶是知道我離職的,也是他先主動找我的。我衡量一番後,還是覺得原先公司的業務比較靠譜。所以就充當了中介。

然後客戶打了款給我,我就打給這個公司。但是公司老闆說我帶走客戶資源,拒絕跟我合作。

我要求他們退款,他們拒不退款,並且要扣掉我所有的工資及提成。

但是我在進行三方協商的時候,客戶自己說了他知道我離職,也是他主動找我。

他也知道我是找原來的公司拿業務資源。我客戶就是想讓我賺個差價。

然後我這幾天一直找老闆協商,他的要求就是我同意扣掉所有的工資和提成,然後寫錯誤承認書道歉。

但終究是意難平。我明明最終是把業務帶回給這個公司。

想問下,公司客戶屬於公司財產嘛,客戶可以主動找離職職工合作嘛?

對了。入職前我們有簽過保密協議。這個時候我該怎麼辦?救救不懂法的小白吧。


建議直接尋求法律援助


這個涉及到利益糾紛,建議你直接找律師與原公司進行協商。


收了錢不合作就起訴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並繼續履行合同啊


其他都說是法律援助,意思就是先找政府單位的法律援助,比如人社局,法律援助中心等

其實我感覺,你是被殺雞儆猴了,公司這麼做,就是想坑一筆錢,拉回客戶,最重要是敲一敲公司下面的人


建議先走法律程序,保密協議不是競業協議,在這件事情上,你唯一的錯誤就是,錢經過你的手,正常這種東西錢一定不能經過你的手


如果在離職時,沒有簽署不能從事此行業協議的情況下,建議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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