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八部里段譽喬峰喝酒,段譽用內力把酒從手指逼出,這合理嗎?
從胃裡到手指,那不是要從胃裡再返回食道再到手臂,這不難受嗎?如果內力向從哪兒逼就從哪兒逼出,怎麼不選擇從腳下、、或者直接蒸發掉不更省事。另外內力逼出,不就是把水給排出了,剩下酒精濃度更大,不是醉的更快嗎?
蘇東坡曾說過:吾酒後乘興作幾千字,覺酒氣拂拂從十指出也。
從十指出,不管金老有意還是無意,金老用了這個梗。
我是先知道段譽逼酒,後來看到了東坡這句話,哎呀,似曾相似啊。
段譽如果不練六脈神劍,就不太可能把酒從手指逼出了。射鵰里丘處機也會內力逼酒,卻是從足底逼出,難度相對應較低。
合理。從武學上來講,小說當中結合射鵰三部曲當中對一陽指的描述可以總結出一陽指屬於六脈神劍的基礎當中,體內內功到一定火候後劍氣可從指尖排出。從情理上來講,面對蕭峰那樣的大行家用一般伎倆排出酒氣會被發現,六脈神劍這種武功隱蔽、自己碰巧會,蕭峰又沒見識過不容易發現無疑是當時段譽最好的選擇。
樓上不懂就別亂講,老金說小拇指是有講究的 小拇指的經脈是手太陽小腸經。酒進了肚子在胃裡分分鐘就進小腸的,他寫段譽把酒從小拇指逼出來、是懂歸經的,起碼不是亂寫一通。當年我十幾歲看這部書看到這裡當時就查針灸書,感覺老金牛啊,吹的有道理。當然經脈一說現在科學也沒完全解釋通,從經脈過酒什麼的是小說家言,大家看了一笑好了。
你用金庸的邏輯解釋,那就合理;你用醫學解釋,那就不合理。
朝鮮的醫生說人體解剖發現白色線條和經絡的分布完全吻合
看到有人做到,666,刷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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