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後,父親拒絕撫養23歲的孩子,這種情況孩子可以起訴父親嗎?
您好,按照您所描述的情況,孩子已經23歲成年,若孩子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話,父母無需再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了。父母具有撫養教育孩子的義務,通常是針對未成年子女來講的。
謝邀,是不是少了個逗號啊,要不然二十三歲還是孩子嗎?撫養費也只給到十八歲吧好像。
如果是23歲,已經成年了,沒有義務再撫養了如果是2-3歲,必須可以起訴啊
你對孩子是不是有什麼誤解?當然,有身體或心理不便的人除外
如果是在孩子18歲之後離婚的,那麼父母任何一方不用承擔撫養責任。滿18歲的孩子,是成年人了,得自己養活自己了。
如果是在孩子18歲之前離的婚,那麼父親要承擔離婚之日起到孩子滿18歲,這期間的撫養費。如果父親沒支付,可以起訴要求支付。
另外,還有一些特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建議諮詢專業的婚家律師。
居然這種問題還有人邀請我回答?
2020年了!我震驚了!!
是23歲?不是2、3歲???
23歲的新時代巨嬰??還要撫養???
生塊叉燒也比生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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