椤?/b>,這幾乎是一個路人皆知的事情,但為了杜絕印象流,也為了方便下一步分析問題,我們還是要先來研究一下「碎屍案兇手和受害人的關係」這個問題。

這是一份大連地區41起殺人碎屍案的相關數據,整理如下圖:

大連地區41起殺人碎屍案「」受害人——兇手」關係研究

41起案件中,相識者佔到了76%,不認識的佔到了24%。

另外還有廣東地區30起殺人碎屍案的相關數據,整理如下圖:

廣東地區41起殺人碎屍案「」受害人——兇手」關係研究

從兩份資料不難發現:

我們的印象流沒有錯,碎屍案發生在相識者之間的概率(69.5%)的確大於發生在不相識者之間的概率(30.5%)。

殺人碎屍是一套複雜的犯罪行為,要分析這其中的奧秘就得從行為背後的動機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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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碎屍第一步:

——「殺人」的動機是什麼?

一般而言無非這幾種:

經濟利益、報復心理(包含一些情緒性犯罪)、滿足性需求

為了經濟利益殺人,可以發生在熟人之間,比如兩個合夥做生意的人因為所得分配不均爆發衝突,也可以發生在不相識的人之間,比如搶劫後殺人滅口的情況。

為了報復、泄憤殺人,可以發生在熟人之間,比如夫妻之間爆發衝突(家庭糾紛、姦情敗露等),也可以發生在不相識的人之間,比如連環殺手尋找具有與代償主體相似的陌生人進行代償泄憤式殺戮。

為了滿足性需求殺人,有可能是在強姦過程中為了控制受害人將其殺死(故意或不小心),這同樣可以發生熟人之間,也可以發生在不相識的人之間。

對於三種動機的佔比關係,參考下面的數據:

大連地區41起殺人碎屍案兇手殺人動機佔比圖

天津地區25起殺人碎屍案兇手殺人動機佔比圖

也就是說,從殺人碎屍案兇手的殺人動機上來看,財或仇是他們殺人最常見的誘因,其次是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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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碎屍第二步:

——「碎屍」的動機是什麼?

從犯罪心理的角度來看,碎屍的目的包括三種:

1·極度的憤恨

兇手憎惡受害人,以至於將其殺死後還要將憤怒情緒延續,表現為對屍體的破壞行為,即過度行為或肢解。(常見於心理淤積成疾、已形成不正常人格的犯罪人

2·便於隱匿死者的身份

處於意在毀屍滅跡的自保性需求, 達到隱藏自己身份的目的。(占多數)

3·獲得畸形的性滿足

某些極端的性犯罪人通過部分切割屍體來獲得性快感。(常見於某些系列殺人案

值得思考的是,這三種動機是可以互相交織在一起的,比如一個受害人在極度憤怒之下殺掉了受害人,仍然不解恨,又想到自己和死者關係親密,害怕死者身份暴露後公安機關會順著死者的生活軌跡而找到自己,於是將其肢解。

這就涉及到一個優先順序的情況,支配「碎屍」這個行為的動機到底在兇手的實際行為中如何分級。

從內質來看,憤怒帶來的破壞欲和扭曲的性慾都屬於變態心理的範疇,在實際案例中佔比不高。

一個人格正常的人就算是一時間在某些情景刺激下憤怒而殺人,也不會將這種激情帶來的憤怒順延下去實施碎屍行為,而多數殺人者基本都會出現自保性的動機,為了隱匿死者身份而碎屍這一動機屬於較常見的情況,即一般情況下:

自保性需求&>(變態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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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殺人碎屍案中兩個關鍵行為的動機和優先順序之後,我們就可以總結一下為什麼碎屍案多為熟人作案這個問題了:

1·因為兇殺案多由有關聯人之間的情感、經濟糾紛引起,這其中的殺意往往就來源於這種關聯之中,目的在於情感發泄和利益糾紛的熟人作案佔比較高。

2·因為碎屍行為的三種動機中自保性動機最為常見。

之所以要自保,是因為犯罪人與受害人之間存在非常密切的關聯,他要通過這個行為去斬斷這種關聯,加大被害人身份確定的難度,從而達到心理舒適點。

總結也就是說:

——大多數碎屍行為,其本質就是兇手為了隱藏自己和受害人相熟這一事實不得已採取的行為。

——相關閱讀——

1·殺人碎屍案件有些什麼樣的共同特點?

2·為什麼部分殺人犯要採用碎屍的方式掩蓋罪行?


誰說的,這個假設就錯了。我覺得反而是以下幾種人容易出問題,計程車司機,坐台小姐,拾荒者,學生。熟不熟人沒有太大關係。殺人是熟人之間下手比較容易,不但殺人,強姦,性侵也是。


50 多塊碎骨,2600 多根頭髮、3 盎司肉塊和 1 顆牙,成了這位美麗空姐的最後歸宿。

在殺妻之前,他一定有過相關處理妻子屍體的辦法,在腦海中無數次的模擬,在他龐大的工具庫中,選擇了碎木機作為處理妻子屍體的工具。

你有沒有想過,有時正因過於熟悉,才會傾向於分屍……

如何處理一具屍體,才能算是完美的謀殺?


人體有 206 塊骨頭,約 639 塊肌肉,肉脂血液內臟約佔體重的三分之二。在一般情況下,在處理屍體的時候,最多只能將血肉進行攪碎處理,而無法快速把具有相當硬度的骨骼進行切割,甚至溶液都難以完全將其腐蝕。


可在 34 年前的美國康州,只有消滅人體存在的痕迹,才能夠逃脫法律的制裁。

為此,一把冰冷的碎木機充當了殺人兇犯的最佳幫凶。

那是 1986 年 11 月 30 日,一個寒冷的冬日,美國康涅狄格州正在遭受一場特大暴風雪。


這一日,泛美航空公司主管將電話打到了理查德的家,原因是理查德的太太,空姐海倫·克拉夫特沒有來上班也沒有請假。



電話那頭的理查德也很茫然,他說自己以為海倫一直在上班。

理查德是別家航空公司的飛行員同時是鎮上的協警,他告訴主管,因為妻子海倫是一名空姐,連續幾天不回家是常事兒。他自己也沒有太在意。


不過,他在電話里說,不必過於擔心,海倫可能趁假期回丹麥娘家,因為岳母大人最近身體不好。他還笑著說海倫已經過了離家出走的年齡,一定是臨時有事趕不回來。


但是當航空公司同事打電話到丹麥時,海倫的母親卻說女兒沒有回娘家。海倫的主管轉告理查時,他開始緊張,因為以往海倫不管出差幾天,有空就會打電話回來問候家人和小孩,現在已經有一個多星期杳無音訊,下落不明,現在又證實沒有回娘家,那麼海倫究竟在何處?


而對於海倫的朋友們則是另一套說辭:「海倫和一個朋友去度假了」,還告訴保姆:「海倫去印第安納州拜訪她姐姐了」。


主管和海倫的朋友們交談此事後發現這種差錯,心底開始有些恐懼了,因此又打了電話給海倫的娘家,可是海倫的母親卻說女兒並沒有回來。主管繼而與理查德聯絡,核對了一下海倫出現的時間,最終發現海倫已經失蹤十多天了。

在主管打完電話的第二天,一名男子走進紐頓市警局報案,聲稱海倫被人謀殺了,而兇手很可能就是她的丈夫。


這個報案人名叫基斯·梅奧,是一名私人偵探,而海倫則是他的一個委託人,曾經僱用他來調查自己的丈夫是否有外遇,並準備與丈夫離婚。


上排:私人偵探梅奧、受害者海倫。下排:海倫家的保姆、海倫的丈夫理查德。

上排:私人偵探梅奧、受害者海倫。下排:海倫家的保姆、海倫的丈夫理查德。
上排:私人偵探梅奧、受害者海倫。下排:海倫家的保姆、海倫的丈夫理查德。

根據梅奧所說,當海倫於 11 月 18 日最後一次從德國飛回美國後,就再也聯繫過他,也沒有人見過她。她沒有上班,也沒有去親友家,就這樣憑空蒸發了。


警察首先對理查德進行詢問,在面對警方時,理查德表面無辜,神態擔憂,又拿出了一套說辭。


他表示在十幾天前的清晨,自己還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著,妻子和自己匆匆打了一聲招呼就去上班了。


雖然很多天都沒回家,但因為妻子的工作原因,理查德並沒有多想,直到海倫的主管打來電話,他才意識到不對勁。


理查德對於妻子的去向太過含糊不清,警察開始起了疑心——到底理查德是什麼時候最後見到海倫的,他的含糊是為了掩蓋關於海倫的去向嗎?


而對於警察的疑惑,理查德卻只是苦笑。

他向刑警描述了他最後見到海倫的情形:11 月 18 日下午,海倫從德國飛回美國。到家後全家人一起吃了頓晚餐。


飯後保姆下班外出約會,說明很晚才會回家。他們在家裡閑聊與帶孩子。小孩上床睡覺後,海倫因為長途飛行疲倦,也早早就寢了。


翌日,海倫起個大早,理查德還在睡覺。她沒有吃早餐就匆匆離家,告訴他要趕飛機。


後來,他起床的時候家裡停電,他便送小孩到他姐姐家,同時想利用難得的空閑將家裡整理一下,期間有可能海倫曾打電話回來,但是家裡停電,他又忙於修繕,而不知事態嚴重。


刑警再進一步詢問當晚海倫的情緒時,理查德承認當時她並不太高興,因為他曾迂迴地指責她,叫她顧家,多顧小孩,不要到處交男朋友。


刑警問理查德,海倫外面是否有男朋友。理查德很難為情地表示,他曾懷疑海倫有婚外情,因為海倫曾在他出差時打過多次電話到加州。


海倫會不會私奔到加州?警方在紐約的肯尼迪機場找到了海倫的汽車。汽車已經在停車場停放了幾天,顯示幾天前海倫曾駕車到機場。


刑警馬上調查海倫打往加州的電話號碼,發現這位加州朋友是在搭機時結識海倫的,但僅僅是普通朋友,並堅稱不知海倫去向。警方再向航空公司調閱十九日飛往加州的乘客紀錄,都一無所獲,海倫私奔到加州的可能性近乎零。


反而,通過警方經過調查,並沒有發現海倫的情人, 而是報案的梅奧表示,自己曾跟蹤了理查幾天,拍了許多照片,發現理查在紐約長島與新澤西州等地都有女朋友,他們都是航空公司的空服員。


他回憶道,案發前約兩個多星期,他將理查與不同女友親熱的照片拿給海倫,當時她傷心欲絕,表示這次任務回來後就要正式離婚。


海倫生前還曾將此事告訴了同事羅拉,並且給羅拉說如果有一天她失蹤了,不要認為那是意外事故,此外海倫找過律師諮詢離婚事宜、透露了理查德的家暴傾向,自己希望爭取到三個孩子的撫養權。

而梅奧作為海倫的私家偵探,他的報案有可能是海倫自己面對丈夫出軌而對旁邊人進行的誤導,畢竟殺妻案太過於驚悚,令人不敢想像。


因此,警方一開始把此案當作「人口失蹤」案件來處理,從海倫身邊的好友開始了調查。


但是羅拉也為警方帶來了和梅奧同樣的信息,羅拉與海倫是同一班機的空姐。據羅拉回憶說,18 日從德國飛回美國時,海倫就一副憂心重重的樣子。


問她有什麼心事,海倫說發現自己的丈夫有外遇,決定回家和丈夫提出離婚。如果自己出了什麼意外的話,那一定是自己丈夫理查德下的手,擺脫羅拉一定要報警。


此外,海倫找過律師諮詢離婚事宜、透露了理查德的家暴傾向,自己希望爭取到三個孩子的撫養權。


失蹤前,海倫還說,她有種奇怪的預感,說如果她出了什麼事,不要懷疑是什麼意外,要果斷出來替她報警。


事實證明,在某些事情上,妻子的第六感總是無比準確的。


重大嫌疑被轉移到了海倫的丈夫理查德身上。


重大嫌疑人海倫丈夫,理查德

重大嫌疑人海倫丈夫,理查德
重大嫌疑人海倫丈夫,理查德

由於暫時沒有找到證據,小鎮警察提出對理查德進行測謊。在那個年代,測謊是比較值得信任的一種辦案手段。


理查德一口答應,希望警察能還他清白,早日找到海倫。


測謊技術最早在本世紀初出現在美國,剛開始只是一些測謊專家提供的測謊服務。直到本世紀中期,科技發展帶動了測謊技術。


一方面,人們對測謊的科學原理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另一方面,測謊儀器的精確度也大幅提高。越來越多人認同測謊技術並不是騙人的把戲,而是利用科學來拆穿騙徒心理反應的方法。


測謊儀器主要記錄受測者回答問題時心理連接生理反應。許多的科學研究都顯示,人們在撒謊時需要較多的大腦活動,因而產生異常的心理壓力。這些大腦活動和心理壓力會引發某些生理反應,如呼吸速度與深度、心跳頻率、血壓、還有因出汗而改變的皮膚電阻等等,這些都是自主神經系統的作用,無法以意志力量來控制。


測謊時,理查德神態自如地走入了測謊室,室內有一張桌子和兩把椅子,桌面上放著一台多線測謊儀,測謊專家讓理查坐在桌子右邊,自己坐在他對面。測謊專家先開始詢問一些無關問題和背景問題,再觸及控制及關鍵問題:「你有沒有殺死你的太太?」測謊專家問道。


「沒有!」理查以肯定的語氣回答說。


「你有沒有教唆他人殺害你的太太?」


「沒有!」


「你知不知道你太太的下落?」


「不知道!」


……



測謊儀上記錄筆忽快忽慢地上下移動,記錄紙畫出了一條條猶如心電圖的曲線。測謊人員每問一個問題,眼睛都盯著上下顫動著的記錄筆,記錄這些反應。測謊經過兩個多小時才結束。

理查德離開後,等候已久的刑警迫不及待地問測謊人員:「他有沒有殺他的太太?他有沒有承認?」


專家指著記錄紙上的曲線解釋道,「不論是主、次要相關問題,他都沒有說謊的跡象。」


「這表示他是在說實話嗎?」刑警問道。


「有這個可能,可能他並沒有殺害他的太太,也不知道她的下落。」測謊專家表示。



由於理查德是協警,與警員們很熟,因此警方大為尷尬,開始疑惑理查德可能不是兇手,因為沒有找到屍體,所以海倫很可能只是失蹤了,就暫停了對理查德的調查。

理查德真的與與海倫的失蹤確無瓜葛嗎?警方感到為難,在沒有進展的情況下,不得不暫時停止調查。


報警的私人偵探梅奧對此不置可否。


在之前調查理查德出軌的事件時候,他了解到理查德早年是一名空軍飛行員,還曾參加過 CIA 的秘密行動,在越南、寮國等地執行過多次任務,心理素質極好,退役之後,他進入民航工作。


更重要的是理查德曾經當過輔警和警察,雖然收入比飛行員低了很多,但他工作極為認真負責,甚至自費參加了警員訓練課程,可以說對於警方的偵查手段了如指掌。


身為情報部門的理查德很可能受過反測試訓練,或者對應對測謊機器的方法了如指掌,用測謊來對付他只是浪費時間。


他和海倫的一些朋友、律師們決定自己去尋找證據,說服警方重啟調查工作。


綜合各種情況分析來看,海倫根本沒有失蹤,最大的可能就是海倫為要求離婚而遭到自己丈夫理查德的殺害。


但即使理查德具有重大嫌疑,梅奧等人也找不到相關的證據可以要求警方繼續調查理查德。理查德也對自己的殺人手段充滿自信,沒有趁著這段時間逃跑或者藏匿,而是繼續大搖大擺的居住在原來和妻子海倫生活的地方。


還好有私家偵探梅奧的堅持,他幾乎把海倫的親朋好友採訪了個遍,最後在海倫家小保姆嘴裡得到一個重要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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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選專欄

第一命案現場:受害者遺言中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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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理解是多數情況下,碎屍是針對刑偵環節中受害人身份辨認設做障礙,而熟人作案,如果辨認出死者身份,很容易通過社會關係梳理找到犯罪嫌疑人。

常熟人瑟瑟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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