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主要看你朋友挪用的金額和挪用的方向。

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30萬元或挪用資金3萬元未退還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85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挪用資金1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資金1.5萬元進行非法活動且未退還的,挪用資金罪量刑。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50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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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本罪是由1995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於懲治違反公司法的犯罪的決定》中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公司、企業人員挪用單位資金罪轉變而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十一條規定,最新追訴標準總結如下:

首先,要看挪用資金的金額有多大?

從上圖可以看出,如果在1000萬以下用於營利活動或者3個月未還,或者600萬以下用於非法活動的,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如果在1000萬以上用於營利活動或者3個月未還,或者600萬以上用於非法活動,刑期就在3年以上。

其次,要看有無法定減輕、從輕情節?

主要是有無從犯、自首、立功、退賠、諒解等情節。如果有,那可在上述刑期幅度內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後,要看認罪悔罪的態度以及社區是否願意接收?

如果認罪悔罪態度好,社區評估也願意接收,刑期在3年以下,是可以爭取緩刑的。

以上為作者原創,禁止轉載,僅供參考。


具體看你挪用的數額和其他情節認定,是否屬於情節嚴重範疇。

法律規定: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進行「非法活動」的情形數額起點,按照挪用公款罪數額標準的兩倍執行。

挪用公款裡面規定數額三萬元以上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三百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巨大」。此外還有一些其他情節嚴重的規定。

時間中,對挪用公款等侵財類犯罪,如果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並且取得諒解的,司法處理原則是能輕則輕,能緩則緩,當然還需要結合具體案件去認定!


確定構成這個犯罪的話,公司的諒解能夠幫你減輕處罰,比如本來要判三年可能減輕到兩年,本來要判實刑的可能改成緩刑,或者乾脆檢察院酌定不起訴。但是無論如何案底留下了。


取得公司諒解只是可以減輕處罰的一個條件,不影響犯罪構成。具體的出髮結果跟挪用的數額和造成的後果有關,根據刑法規定,犯有挪用資金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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