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學生黨,一切起因是因為宿舍樓的電閘。

事發晚上,10月11號9點至10左右,當時我們宿舍停了三次電,(第一次晃了一下,第二次停我聽到有人從電閘處跑動,當時我確定了是有人故意搞亂,第三次停時我立即出來看到搞亂者從電閘處跑回宿舍)於是我就跟去他們宿舍詢問情況,為什麼拉電閘,剛進他們宿舍就問到一股子酒氣,就在我沒怎麼問兩句的時候,一個小夥子就站起來罵了我(當時我問他們時沒說髒話),氣焰很是囂張,然後他就先動手了,我回踹了他兩腳,當時我倆被他宿舍的人立即拉開,我氣不過要求他給我道歉,他反而更是囂張還揚言說要我在這等著要去叫人,我一看這個情況也有些上頭,就從他們宿舍出來去叫人(我們班上的男生聽到動靜後就都出來了),我前腳剛從他們宿舍出來,他們就把門給反鎖了,我叫了人後就在他們門前踹門叫陣。

這時他在宿舍內也很激動,想要出來跟我們打,在屋子裡摔凳子拿東西什麼的,這個時候我和同學們在他宿舍外面很清楚的,看到他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的打破了一個玻璃杯子,等我把門踹開的時候,值班老師過來了,對方一看到老師來了,在室友的攙扶下出來,對著老師攤開他流血受傷的手說,「老師,你看他把我打成這樣。」隨後他就去治療了。老師將現場情況穩定後並說一定會給一個手法後就離去。

第二天得知,他說他的右手中指筋斷了,並污衊我說是我拿被子將他打傷,(我當時進他們宿舍時隻身一人手上什麼都沒有,除了踹他的兩腳跟他沒有任何身體接觸)。對方家長要求走公,(他們是本地人)並在本地鎮子派出所要我過去,我到派出所時他們就已經從辦公室出來,隨後我看到他家長跟一個警察交待了幾句就走了,我在派出所從下午三四點一直待到晚上九點半才讓我回去。他們宿舍的人全部在場做了筆錄,我這邊的兩個證人他們沒怎麼問也沒有做登記。事情過了半個月派出所給我打電話過去,結果就是說對方花了三千多讓我出兩千塊。這事就了解了。

各位大佬,我該怎麼做?


很簡答啊!警察同志是不會管你是不是因為誰有錯在先,而優先處罰誰的。

證據呢?

能不能證明是你打的?證據拿不出來誰也沒轍。不該賠就不賠。要相信警察叔叔的公正。

如果確實是你打傷的咋辦?

情節輕的,誰打傷的誰賠錢。

輕傷的,可以行政拘留。

高於輕傷的,可以刑事拘留。

打架不是什麼好事!

說白了就是,打贏了的一方抓起來,賠款。打輸的一方受苦,接受賠款。

誰也沒得好。

最後回到問題本質,解決問題應該是走正確的途徑,而不是暴力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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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藥你如果咽不下這口氣的話,可以拒不賠償,讓對方提供證據啊,對吧,對方有證據就老實賠錢吧,對方有證據的話要麼你賠錢,要麼你被拘。


有手機錄像嗎?沒證據,你說你有理,他說他有理。我們派出所信哪邊?讓你們倆互相賠償調解了大事化小,不滿意?那就去鑒定受了多重的傷,輕傷以上坐牢,輕微傷罰款拘留!這樣滿意不?你們想怎麼處理自己選。


不出又怎麼樣?不過2000可以出下
我也沒看到派出所來學校調查。

第一,你的室友可以給你作證對方鎖了門,你在室友眼皮子底下,無機會作案,而且門內聽到玻璃破碎的聲.

第二,應該由公安機關舉證來證明你確實傷害他了,如果不能證明,則你無罪.

第三,你可以反手說他在說謊,陷害你,法院怎麼判我不清楚,在學校里絕對可以讓他丟死人.反正你有室友這些個人證.我猜這算製造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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