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歲,有一套房,跟老婆很恩愛,手裡有四十萬存款,很幸福,不想再奮鬥了,這樣對嗎?
首先,怎麼活是你自己的權利,沒人可以說你不對。
其次這樣生活是否可以?可以,但沒必要。
也許你在這個moment覺得,奮鬥很累,不想工作了。這想法是99.99%打工人都有過的,但真正不幹的人很少,主要是大多數人生活所迫必須工作,其他的就是雖然能保障基本的生存條件,但遠不到舒適的程度。仍然希望通過打拚繼續優化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再者你才24歲,工作能力可以慢慢培養,但此刻就停止工作的風險卻很大,因為離你退休甚至養老還有很長一段時間,期間發生什麼事情突然改變了你的生活環境,以你目前的現金流,不是一個十分充足的安全墊,趁現在可以工作,應該為未來做更周全的打算。
最後,你可能以為不工作很舒服,但其實你休假的愜意是用工作的辛苦襯托出來的,這種舒服在你不工作一年後可能已經感覺不到了。
我覺得可以,二十四歲,一套房全款200萬,存款40萬,算你20歲出來工作,平均每年60萬軟妹幣,當然這個不是這樣算的,你23歲年收入肯定比21歲收入高,我這樣算只是為了方便。
不想奮鬥,算你降兩個檔次,年收入20萬(不含理財收入,理財收入另算),只要你年消費15萬以內,就算是幸福了。
再算上理財收入一年5萬,估計每年總共能存10萬。
以我個人觀點,這種生活算是我奮鬥的目標了。
無所謂對錯,看你的心態是否能幾十年如一日的如此平靜。
幾十年後當你不在年輕,如果那時候沒錢,你想過怎麼辦嗎?當你四五十歲上有老下有小,身體不適抵抗你有各種抵抗風險的能力嗎。
以上,幾十年後的今天在回想現在的決定,你覺得是對還是錯,是不是覺得會有更好的選擇
如果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支出小於收入,慾望小些,也不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