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乾隆還要感謝他爺爺康熙留下的好底子,經過「千古一帝」的治理我韃清已經沒有歉收的情況了。康熙爺又不是老天爺,怎麼還能管得到歉收不歉收呢?康熙五十年有個叫陳四的流民被人告搶劫,本來已經查清楚判了無罪遣返,康熙看到陳四供詞很生氣:山陝明明是連年豐收,怎麼會歉收有流民呢?於是把陳四斬立決,陳六等三十六人及婦女三十六人發往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解決不了歉收的問題,那麼就解決敢說歉收的人——康熙就這麼完美解決了我韃清歉收問題。
清代總共有三種比較大的方法從官員口袋裡撈錢的,前期主要是罰俸和議罪銀,明清的官員的名義俸祿不高,所以罰俸收入不多,這部分錢就進戶部了。而議罪銀數額是蠻大的,這部分錢就進內庫了,皇帝的私人腰包。按《密記檔》現存的議罪銀總計是六十八件,銀三百七十二萬兩,其中四十三萬分給戶部營造工程外,全部進了乾隆的腰包。昭槤的《嘯亭雜錄》裏說乾隆初內庫入銀六十兩萬,入不敷出需要戶部接濟,經過乾隆裁汰後略有盈餘。其實乾隆越晚花銷越大,並沒有什麼節制。主要成果應該來自開源。他自個誇海口說,每年反補戶部百萬計。實際顯然沒那麼多...注意這東西和乾隆時期財政寬裕沒什麼關係。打個比方說,萬曆富死,戶部能拿到錢嘛?而且非經制收入並不會像某些人想像中的那麼多的,比方清末賣官的收入實際更高。但也佔不了清末財政收入多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