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頂一般是屬於公共區域吧?怎麼樓頂還有私人的地方呢?

什麼樣的樓頂能說清楚點嗎?


考慮問題要有起碼的邏輯。你都佔了人家的地方還不叫侵權,非要打了人才算侵權嗎?必然已經侵權,至於侵犯的是什麼權,肯定不是人身權,而是財產權,或者可以說是物權。你在屋頂搭建,本身就有違法情況,涉及規劃報建的情況。相鄰侵權最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那說明你給出的條件不行,空手套白狼那不叫協商,面子也不值錢,可以考慮給些實際利益,然後簽個協議,不然小事可能搞出大亂子。


樓頂是你們那一棟樓層業主集體擁有,如果你建設了防水棚子當然侵權了。


不肯就共同出錢維修樓頂。


1.若是自家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建防漏水的棚子,佔了鄰居家的地方,這屬於侵犯了相鄰權。

2.若是小區住宅上的屋頂,屋頂是屬於業主共有的,屋頂漏水,可以請物業公司動用公共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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